[中报]丽岛新材(603937):丽岛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丽岛新材:丽岛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37 公司简称:丽岛新材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蔡征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娜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战略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风险(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39.25%,主要系产品毛利率降低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铝材加工行业,根据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结合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公司属于“C33金属制品业”。 公司在蚌埠市五河县投资建设“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将 新增电池箔(光箔)生产线等,达产后公司业务将拓展至新能源领域。报告期内尚未投产。 公司现上下游关系 彩涂铝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交通运输、食品包装、家用电器、广告标牌、仪器仪表等多个领域,下游需求量的总体规模较大,在国民经济未出现重大波动及各应用领域未出现重大技术突破的情况下,对铝板带的总需求量较为稳定。需求量在各应用领域呈现增减情况差异化及总体需求相对稳定的特征。同时随着以铝代钢的趋势积极推动、节能减排理念的不断深化、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以及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彩涂铝的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彩涂铝行业未来发展趋中共中央政治局2023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对当前中国经济的运行状况做出评价,肯定了经济增长好于预期,“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得到缓解,同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恢复和扩大需求是关键所在。这意味着较为积极的宏观政策基调有望延续,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复苏。 近期房地产与汽车产销量方面的数据均同比增长,其中以建筑铝材为主的华南地区下游需求有明显改善,带动消费地加工费高位运行,线缆、铝箔等新增订单也有回暖,终端需求复苏较为显著。 2023年地产数据有所改善,竣工面积增速转正。从往年新开工面积以及滞后三年的竣工面积的变动情况来看,二者变动方向的同步程度相对较高,2010 年至今仅 2020、2022 年受外界原因导致变动方向不一。从地产新开工、竣工、销售面积的同比增速来看,2023年2月中国房屋竣工面积已率先转正,4月竣工面积同比增速约为18.8%,受益竣工端改善,地产用铝预期将有所增长。 政治局持续要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自2022年7月以来,国内政治局会议持续要求稳定房地产市场。2023年4月,国家提出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并要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预计国内地产竣工情况将持续改善。 包装产业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型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中国制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行业也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调“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发展理念,鼓励“全面促进消费”并且“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全方位的产业政策为金属包装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限塑政策的陆续出台,消费需求升级,食品包装用彩涂铝材将迎来进一步的发展。 近年来国内汽车销量基本稳定,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假设2023-2030年国内汽车销量保持 1%的增速,新能源汽车 2030 年渗透率达 55%,且纯电电动车占比在 80%。采用DuckerFrontier预测数据,则预期203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耗铝量约为448.8万吨。 综上来看,铝加工行业供需格局基本面持续向好。 主要原材料: 2023年上半年,铝价整体波动运行。年初延续去年末市场形势,市场需求持续走弱,拖累价格连续下滑至年内低位。春节前,市场对政策调整后节后市场需求预期向好,推动铝价从低位连续走高。春节过后,市场需求表现并未达到预期,铝价从高位回落。3 月下旬到 4 月下旬,由于国内库存持续去库,复产缓慢,供应收紧,加之一季度各项数据向好,市场信心有一定恢复,铝价再次经历一波上涨,在4月20日收于19100元/吨,创造了年内铝价的高点。但随后由于国内市场需求持续弱势,拖累铝价从高位回落,并在5月创造了年内铝价的次低点。 主营业务情况: (一) 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以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为主的铝材深加工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食品包装、交通运输、电子电器等市场领域。 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二) 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立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坚持以质量管理和客户需求来主导产品性能开发,进行系统性的产品功能研发,有效的地为客户提高所需产品的功能性、实用性,多年积累了大量的技术资源,能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支撑公司产品线的不断增长。 2、采购模式 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是需要进行充足的铝材原材料备货。公司根据客户在订单中对铝材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采购包括1系、3系、5系等不同型号类别的铝板带材以及同类别型号不同档次的铝板带材,以满足客户“定制化、多样化”的生产需求。公司大宗原材料铝材的采购与生产厂家直接协商,通常会根据对每个供应商的历史采购情况并结合对未来市场行情的判断,制定采购计划并选择有竞争力的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 涂料方面,公司与涂料生产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根据客户订单对涂料特性的需求由公司提供技术资料向涂料生产企业采购。同时,对于具备抗腐蚀性、高温灭菌等特殊性能的涂料或特殊颜色的涂料需求,则由公司与涂料供应商进行合作加工配制。 其他如保护膜等辅料,按需要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周期为3-5天。首先,由销售部提出供货计划单,以生产计划单的形式下达至生产部;然后,生产部通知原材料出库,生产车间按单生产;最后,公司质检负责成品的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整个产品生产过程由质检部进行全程质量监控。 由于公司客户订单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对部分订单选用指定厂家或指定型号的铝材和涂料进行生产;在生产工艺方面,则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复合、涂层,根据要求再进行切割、压花、拉丝等后续加工工序。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与下游厂家直接就产品销售事项达成协议,就一定期间内供货种类、供货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方式进行原则性约定。 公司产品主要是内销,部分产品外销,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约 11.84%。内销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水平给予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长期合作客户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一般客户采取款到发货或收取部分预付款的信用政策。 外销部分主要采用美元结算,付款方式主要为即期电汇或信用证。客户先预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在货物发运取得承运单位提单并交给客户后付款。 公司内销和外销产品的计价方式均为“订单日当日或前一段时间上海长江有色铝锭现货均价+加工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弱铝锭价波动对于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5、定价模式 由于铝材为大宗交易商品,市场价格透明,因而市场上铝材价格多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方式确定,铝锭价格随市价波动,加工费取决于产品附加值的高低。铝锭价格的变动对铝材价格有较大的影响。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规模优势 彩色涂层铝材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从行业产业链来看,一方面,在上游采购环节,为了能够及时满足下游客户订单需求,企业需要预先囤积一部分铝材原材料以备库存,而铝材采购单价较高,从而造成在采购环节的资金需求较大;另一方面,在下游销售环节,由于彩色涂层铝材行业客户中建筑装饰材料公司占比较高,货款付款时间受建筑工程工期影响较大,因此账期大多超过一个月,货款资金回收周期较长。 综上,彩涂铝行业对行业参与者的资金要求较高,而本公司在采购环节常备1-2个月左右的库存,从而以最短时间来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此外,公司在保证安全及时收回货款的前提下,综合客户与公司的交易记录和资信情况设定了相适应的账期,从而与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 2、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一直秉承“弹性生产、高效沟通、快速反应、交货及时”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优质产品服务优质客户,与主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彼此相互依托、共同成长,客户资源优势明显。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各领域知名企业,其中在建筑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世界知名建筑材料公司霍高文建筑、亨特道格拉斯建筑等;在食品领域,公司产品已被多家著名食品包装企业采用;在工业领域,公司的产品应用于多家车辆装饰企业及冷链企业。 3、 技术优势 公司视技术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一直致力于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彩色涂层铝材生产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彩色涂层铝材生产技术,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生产线适应性改造技术、自动化彩色辊涂铝材生产线的工艺提高技术、涂料性能改进技术。 生产线适应性改造技术是公司维持其核心竞争力和技术优势的关键技术,即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及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其生产线技术水平,以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在彩涂铝整个生产工艺中,烘烤环节是最为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了彩涂铝产品的表面颜色处理和品质。目前,公司“废气高温焚烧炉完全循环系统”系较为成熟的热风炉烘干系统,该设备系统是公司自创立以来通过不断对生产线及其热风炉烘干系统进行适应性升级改进而成,能有效控制生产线中的热量,实现热能的高效利用。 自动化彩涂铝生产线工艺提高技术使得公司能够高效生产各种规格类型的彩涂铝材,公司自行设计的建筑工业彩涂铝材生产线能分别满足客户对于铝材多规格类型的需求。 食品包装彩涂铝材生产线能给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食品级彩涂铝产品,满足下游食品饮料包装企业对上游原材料较高的质量及卫生要求。 同时,公司还为彩涂铝生产线配备了波剪线、纵剪线、横切线和压花拉丝线,能满足客户多样工艺和产品需求。 涂料性能改进技术是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的结果,通过对涂料配方进行改良,研制出具有耐候性、抗污染性、抗腐蚀性、高洁净性等功能良好的涂料配方,使得公司彩涂铝产品既能呈现多样美观的装饰性能,同时具有独特的功能特性。 4、 质量品牌优势 本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与控制体系、生产管理流程及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通过与中国铝业下属各分公司、中孚、忠旺等全国知名铝材生产企业的业务合作,保证了铝材的产品质量与供应及时。在生产环节,公司凭借精良的工艺、严格的品质把控,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功能需求。 5、 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工作人员具有多年的行业内从业经历,具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公司核心人员具备娴熟的生产技术运用能力和较高的现场管理水平,在长期生产过程中积累的专业生产经验能够使其适应多品种、多规格、小批量的彩色涂层铝材的生产模式,不仅能敏锐把握行业和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而且拥有较为丰富的工艺改进实践经验,可保证公司研发的新产品迅速实现规模化生产,这一优势是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6、 基板品种齐全的优势 铝材是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由于公司客户会在合同中明确指定所选用的铝材基板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与上游各大铝板带企业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采购的铝材规格及品种齐全,包括了1系、3系、5系等各种型号铝材。上述采购的铝材基板涵盖多种档次,可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7、 生产多样化、规模化优势 彩涂铝行业客户的订单具有“定制化、多样化”特点,即客户对彩涂铝产品在颜色搭配上要求各异,且其产品在不同应用环境下所应呈现的抗腐蚀性要求也不一样,同时客户订单多呈现定制化、多批次、小批量、多样化的特点,对彩涂铝企业的生产及排产安排提出了较高要求。 公司作为多年从事彩涂铝生产的专业厂商,在生产满足客户定制化、多样化需求的产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公司在生产工艺的技术控制、涂料配方的选择与搭配等方面进行精细化的研究和操作,公司涂料配方累计上千种,能满足客户对不同环境下的彩涂铝产品耐候性、耐冲击、耐溶剂性、高温灭菌性等性能需求,同时在颜色搭配上为客户提供了包括仿木纹、仿石纹等各种颜色,实现彩涂铝产品功能性与美观性的统一;另一方面,公司客户资源丰富,虽然客户单次订单需求量小,但具有较好的规模优势,从而能有效减少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成本,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8、积极拓展新的盈利点 公司积极响应“新基建”、“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等政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积极灵活的满足客户与市场需求,并适时调整投标策略,争取更多订单。公司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坚持立足主业,走差异化、高品质的发展战略,利用技术创新,继续发展高端、新颖、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环保复合铝材等。公司持续优化完善现有产品,重点在建筑内外墙功能型材料和石化、轨道交通、军工材料、新能源材料领域持续发力,加快功能性产品推进,持续释放产能,加速高端领域应用拓展。 凭借在铝行业的多年的深耕细作,积累的深厚沉淀,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拓宽和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公司拟积极将公司业务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在蚌埠市五河县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项目”,一方面将新增电池箔(光箔)生产线,为公司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向上游延伸了产业链,新增的铝带材产品即可以独立对外销售,也可以作为公司主要产品彩涂铝材的原材料。 9、围绕提效降本持续进行管理改善 针对铝价波动,公司通过拓宽采购渠道、多方询比价等方式控制采购流程;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库存管理工作,在保证原材料充足供应的情况下,积极实践低成本弹性库存管理,将原材料需求与业务部门的预估做更为灵活、及时的联动和调整,以降低铝价波动带来的影响。 加强研发、采购、市场、财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通过技术研发创新、工艺改善、采购管理优化及资源整合等方式开展专项降本工作,同时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全要素实现精准管控;另一方面积极利用信息化、数字化从人效、物效、钱效等各方面推进公司各方面效率提升,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5,101.44万元,同比下降1.45%。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598.31万元,同比下降39.25%,主要系受上游铝价波动影响和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所致。 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坚持立足主业,走差异化、高品质的发展战略,利用技术创新,继续发展高端、新颖、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环保复合铝材、全焊接蜂窝铝材等。公司持续优化完善现有产品,重点在建筑内外墙功能型材料和石化、轨道交通、军工材料、新能源材料领域持续发力,加快功能性产品推进,加速高端领域应用拓展。同时,公司也积极落实推动新材料新领域的研发储备相关工作。 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围绕提效降本继续进行管理改善,一方面加强研发、采购、市场、财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通过技术研发创新、工艺改善、采购管理优化及资源整合等方式开展专项降本工作,同时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全要素实现精准管控。公司全面推进6S管理,精益生产管理,品质管理体系化,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启用信息化管理,借助ERP等信息化系统,管控公司的业务及财务数据,实现产品研发过程中业务流程和产品数据的标准化管理,落地企业产品研发管理体系,改进产品研发业务流程,提高产品数据管理水平,并与ERP系统实现对接,实现产品面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延伸。 人才管理方面,为打造高尖端的管理、提高技术型人才与夯实技术工人储备,公司按照高质量与数量的并轨策略持续推进相关人才建设,始终坚持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方法。 在人才开发上,公司始终秉承“高层重视、中层认识、员工配合”的全员培训理念,深入贯彻公司各项人才教育与人才培训计划,切实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与业务能力,持续推进学习型组织的建设,通过组织引导与员工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来提高员工的整体综合素质,不断开拓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视野和经验有效。结合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规划,推进打造公司人才梯队,以不断满足公司对多层次、多领域的人才的需求。 公司紧抓世界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公司在铝材行业积累的资金、技术、管理及市场优势,在现有产业链的基础上,拓宽和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 公司在五河县建设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项目。项目规划的产品也展示了公司在整合新旧业务、推进业务协同方面的发展战略,本次项目将新增产品包括电池箔(光箔)和铝带材,新增的电池箔(光箔)产品将公司业务拓展至新能源领域,为公司业务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新增铝带材生产线则是既有业务向上游延伸产业链,所生产的铝带材既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也可以为公司目前的铝材深加工业务提供铝材原材料。本项目实施投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既可丰富公司的产品链,又可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将立足本行业,以铝材生产加工为主,为不同领域客户提供优质材料的同时不断拓宽产品的应用领域,发展新的业绩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安徽丽岛新项目 公司2022年5月与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合同》,在五河县建设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项目。本项目实施投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 既可丰富公司的产品链,满足企业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要求,又可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主要的生产车间土建建设完成进度已达 80%左右,配套设施尚处于建设中,设备处于陆续进场、安装调试的过程中。 该事项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二、拟发行可转债 经2022年9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9月19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 30,000.00 万元)。2023 年2月2日,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经2023年2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3月15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 30,000.00 万元)。2023 年3月2日,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2023年7月19日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证监会批文。 三、厂房征收拆迁 202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办事处发来的《房屋征收拆迁通知书》,公司位于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已纳入征收范围。经2023年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2月15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征收拆迁公司坐落于龙城大道1959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获得厂房征收补偿款为396,661,515.00元。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拆迁款119,000,000.00元。 本次征收补偿涉及的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为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住所,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等事项。该厂区生产经营拟逐步搬迁至位于常州市新龙路127号(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的厂区内,该厂区可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所带来的日常生产经营方面的影响,公司已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工作,以保障公司在搬迁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搬迁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为净流出,上年同期为净流入,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和分配并支付股利所致 利润表-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摊销的递延收益增加 利润表-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利润表-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上期主要为诉讼赔款收入,本期无 利润表-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利润表-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有2家全资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 全资子公司: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绿建优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彩色涂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食品、工业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其中建筑领域占比较大,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波动对本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和需求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收益。 目前,国内铝材加工行业与国际市场已基本接轨,其变动趋势与国际市场的变动趋于一致,世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于国内铝材加工行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突出。 如果未来国内和国际宏观经济情况不能持续向好或出现波动,或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甚至下降,将导致铝材加工行业的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同时,报告期内,用于建筑领域的产品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虽然报告期内彩涂铝在其他领域的应用逐步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但如果未来期间,建筑装饰领域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出现大幅下滑,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在市场需求拉动、国产化技术推动下,近年来国内彩色涂层铝材产能逐步扩张,行业竞争加大。目前彩色涂层铝材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竞争重点开始向企业的产品、技术和品牌等方面转变。公司是目前国内长期从事彩涂铝加工制造企业之一,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但若公司不能在产品、技术和品牌方面进一步开拓,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领域,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 (三)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3年1-6月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受上游铝价波动影响和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所致。若未来发生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政策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景气度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以及其他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将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可能出现营业利润下滑幅度超过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占资产比例相对较大,如果产品或原材料价格随着铝锭价格大幅下降,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公司将面临存货大额跌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普遍较短,且客户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虽然公司不断强化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加强合同管理,并同时严格执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积极控制应收账款风险,但仍然难以完全避免下游客户因经营困难、现金流短缺等而发生相应的坏账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铝材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铝材加工行业是周期性行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价格波动较为明显。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主要按照“合同签订前一段时期或当天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铝锭平均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确定价格,公司从采购原材料到领料生产直至最后销售给下游客户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铝锭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由于铝材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国内铝材价格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铝锭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项目面临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42,0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虽然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方案、工艺技术方案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论证,但除存在项目组织实施风险外,产品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政策环境变动等因素都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投资进度产生影响。此外,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新增较多的折旧费用,从而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则存在项目投资回报风险。 (八)新行业进入的主要风险 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安徽丽岛将新建电池级铝箔生产线和高端涂碳铝箔及高性能连续性复合铝材生产线,受前置审批、项目建设实施条件等各种因素影响,未来产生利润的时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一直从事的是传统铝材的生产、研发、销售,本次为公司首次涉及高端电池级铝箔、高端涂碳铝箔及高性能连续性复合铝材行业,该领域人才、技术储备有限,能否支持项目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风险。电池级铝箔、涂碳铝箔等从产品的生产到客户确认采用产品,需要较长的摸索时间,公司新建项目的客户拓展、产品的认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阮广学为董事 2023年3月21日,朱满昌离任。 2023年4月20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补高攀为董事。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30日发布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3年常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2023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水环境、大气环境; 公司执行的相关排放标准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子公司肇庆丽岛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废水:公司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艺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清下水排放口COD的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环保厅有关清下水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限值。 废气:公司辊涂、烘干工艺中产生的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经废气焚烧装置焚烧后排放,焚烧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NOX、烟尘、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钝化、调配、辊涂等工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排放。 噪声:公司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消声措施,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符合(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国家《危废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备,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公司均严格执行。 公司制定了《丽岛新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丽岛新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公司废水(COD、悬浮物、氨氮、PH值等)、废气(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噪声等指标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完成后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环境监测报告。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政府大力倡导的绿色循环经济政策,致力于开展清洁生产,大力提升节能降耗水平,减少碳排放。 1、公司积极倡导低碳工作、低碳生活。建立电脑、空调、纸张、用水等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实施“就餐公约”,光盘行动;积极宣传低碳理念,强化全员环保意识,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助力碳中和。 2、积极实施各项节能减排设备改造优化项目,鼓励广大员工提出节能降耗合理化建议,采取包括以电叉车替代柴油叉车、中水回收利用,废气回收二次利用,加强照明灯具及空调管理等各项措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减少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注1:公司关于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 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 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 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附注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 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 依法购回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 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 应作相应调整。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 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 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 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附注3: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附注4:公司--关于首发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项目收益需在完工后逐步体现,发行当年的净利润增幅将低于净资 产的增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鉴于上述情况,发行人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如下: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 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 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 2、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新建科技大楼项目以及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水平。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 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公司自身及原材料供应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详细制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分配利润的发放、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符合《公司法》、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外,公司还制定了 《投资者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利润分配制度。 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附注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的,则承诺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附注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生产的产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丽岛新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丽岛新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 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丽岛新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丽岛新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丽岛新材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丽岛新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 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丽岛新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丽岛新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附注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征国、蔡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其中,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蔡征国、蔡红书面承诺: “在本人合法持有丽岛新材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丽岛新材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则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 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丽岛新材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承诺人不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承诺: “在本人担任丽岛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期限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 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丽岛新材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则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严格遵守丽 岛新材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丽岛新材利益。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丽岛新材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承诺人不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