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蓝筹混合A (519672):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混合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3:26:40 中财网
原标题:银河蓝筹混合A :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混合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混合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银河蓝筹混合基金代码519672
下属基金简称银河蓝筹混合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519672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7月16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袁曦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2003年8月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中国经济中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蓝筹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享中国经济持续成长的成果。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 板)和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 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中国 A股市场上具代表性的蓝筹公司股票。本 基金所指的蓝筹公司是指流通市值比较大、在所属行业中占有领先优势、分红稳定、 业绩保持增长、估值合理的公司。本基金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备选股票进行调整。基金 管理人每季度在排除ST 股票、当期亏损股票后,将中国A股市场的股票按照流通市 值由大到小排列,取排名前500名的股票作为备选股票。对于由于上市公司重组、合
 并、分立、新股上市或其他因素等导致的股票市值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备选股 票库标准,随时调整。 以后如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法进行投资管理。
主要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所指的蓝筹股是指市值比较大、成交活 跃、业绩优良、管理规范、财务稳健、在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地位的公司股票。定性 分析主要分析行业前景并从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导地位和影响力、市场份额、公司治理、 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判断。在定量分析方面,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利润增长率以及市盈率、市净率和市销率等指标对备选股票的成长性和价值进行 分析计算。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定期对中国A股市场的股票按照 流通市值由大到小排列,在排除ST 股票和当期亏损股票后,取排名前500名的股票 作为备选股票;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权证投资投资策略;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7月16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业绩表现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M<500,0001.5%
 500,000≤M<2,000,0001.2%
 2,000,000≤M<5,000,0000.8%
 M≥5,000,0001,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
 7天≤N<1年0.5%
 1年≤N<2年0.25%
 N≥2年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其他费用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 用;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蓝筹类股票,投资人可能面临投资品种的风险。由于股票市场的热点是在不断变化的,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类型股票有所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类型股票基金的收益。同时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保持在60%以上,具有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股风险。在股票市场收益发生波动时,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

2.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5月12日《关于核准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32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并于2015年7月17日公告更名为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400-820-0860] 1.《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