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量化平衡混合A (005258): 景顺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3:36:38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量化平衡混合A : 景顺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年 8月 28日起对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 005258。另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 019215。


2. 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为 0.60%/年。

对于持有期限小于 7天(不含 7天)的投资者收取 1.50%的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大于 7天(含 7天)小于 30天(不含 30天)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 0.50%,对于持有期限大于 30天(含 30天)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 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 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 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 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投资范围删除了中小板,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表述。这些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 2023年 8月 28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新增) 八、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 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 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 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 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 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 处理。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 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 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C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新增)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 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 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 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 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 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 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 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 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 计算的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 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 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金资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 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金资产。 7、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 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 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 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 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部分,将自动 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 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 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工作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工作日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二、基金托管人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二、基金托管人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 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 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 费方式;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 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 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债券回购 等)、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 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值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 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 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管理人对外公布。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值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 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值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与 税收… (新增) 3、本基金从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新增)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 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 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 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 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 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类基金份 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 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 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 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
  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部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的信息 披露(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电子确认。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 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 清算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配。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 行分配。
第二十四部 分 基金合同内 容摘要根据正文修订更新


附件二:
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三、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查1.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下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 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 发行的次级债、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1.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下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 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查(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监督和核查。(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 管人的业务 核查(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 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 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 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 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估 值和会计核 算(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 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 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元,(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 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十、基金信息 披露(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包括基金募集情况)、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 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包括基金募集情况)、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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