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创新驱动 (519935): 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3:40:41 中财网
原标题:长信创新驱动 : 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基金代码519935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29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沈佳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11月17日
其他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长信创新”,场内申购赎回代码为 “519935”。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深入研究中国经济在转变增长方式过程中的运行特征,寻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的创新驱动力,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争取实现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但不限 于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 持证券、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创新驱 动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利用全球信息平台、外部研究平台、行业信息平台以及自身的研究平台等信息 资源,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开展战略 资产配置,之后通过战术资产配置再平衡基金资产组合,实现组合内各类别资产的优化 配置,并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精选创新驱动主题相关 证券。基金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品质评估分析、风险因素分析和估 值分析,筛选出基本面良好的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 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 稳健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9月29日,2016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M<1,000,0001.50%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1.00%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1,000元/笔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0.075%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0.05%养老金客户
 M≥5,000,0001,000元/笔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365天0.50%-
 1年≤N<2年0.25%-
 N≥2年0.00%-
注:M为申购金额,单位为元;N为持有期限。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应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一章“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中的所有内容,知悉合同相关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本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更新降低管理费、托管费事项,相关内容将于2023年8月28日生效。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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