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美讯(600898):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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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6:46:5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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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美讯: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98 公司简称:ST美讯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此报告中所涉及的行业前景、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
的会计报表;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
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国美通讯、三联商社、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三联商社股
份有限公司” |
山东龙脊岛、控股股东 | 指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战圣、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指 | 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 |
国美零售 | 指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
山东大中 | 指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
济南国美 | 指 | 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国美电器 | 指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国美控股集团 | 指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美昊投资 | 指 | 北京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德景电子 | 指 |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京美电子 | 指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德恳电子 | 指 | 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国美通讯 | 指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上海爱优威 | 指 | 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联美智科 | 指 | 北京联美智科商业有限公司 |
亨安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三联集团 | 指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三联商务 | 指 | 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三联家电配
送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期、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美通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ome Telecom Equip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MT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宋林林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郭晨 | 王伟静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 12号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 12号 |
电话 | 0531-86096772、86096773 | 0531-86096772、86096773 |
传真 | 0531-86096773 | 0531-86096773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河南省郑州市南阳路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0011 |
公司网址 | http://gomecomm.com.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美讯 | 600898 | 国美通讯、ST美讯、*ST美讯、三联商社
、ST三联、*ST三联、郑百文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914,027.35 | 79,309,616.11 | -7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711,868.85 | -25,161,312.3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34,137,025.27 | -25,427,803.3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66,675.01 | -43,331,904.95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06,721.71 | 32,345,413.58 | 不适用 |
总资产 | 352,736,606.50 | 410,659,727.19 | -14.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81 | -0.088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81 | -0.088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196 | -0.089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7.64 | -25.8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220.39 | -26.09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01.0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 395,297.0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493.9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115.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51.42 | |
合计 | 425,156.42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23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产业链供应链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领域延续低迷态势,全球消费电子需求环比降幅缩窄,但仍尚未恢复。根据 Canalys的统计数据,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产品的出货量同比均有大幅下滑,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2023年第 1季度同比下滑 12%,第 2季度同比下降 11%;2023年第 2季度全球 PC总出货量同比下降 11.5%。
面对消费电子市场的低迷需求,传统智能终端加工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为拓展增长空间,各生产加工厂商不断拓展新市场,布局智能穿戴、汽车电子、机器人、智慧城市、智能家居、VR/AR产品、汽车电子等新领域。随着品牌商对加工厂商的研发实力和上下游产业链要求不断提高,竞2023年上半年,国内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逐步恢复。根据工信部发布信息,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2%;实现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25.2%;从产品产量来看,主要产品电子计算机整机、手机的产量呈现出同比下降趋势,但是 6月份智能手表、光电子器件、集成电路等产量同比增速。随着政策提振和技术创新,电子信息制造业有望迎来温和复苏。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系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2023年上半年,公司加工的主要产品包含路由器、POS机、新能源产品逆变器、储能产品、智能电表 PCBA和通讯模块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为 OEM、ODM 两种形式,主要以 OEM为主。
1、OEM业务的经营模式
OEM的业务模式为定牌生产合作。公司接受客户的订单和授权,按照客户的设计和功能品质要求进行组织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公司提供产品制造服务。
2、ODM业务的经营模式
在智能终端领域内,接受客户委托,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交付。在该模式下,根据客户的要求,获得客户订单,并确定采购和生产计划,由采购部、计划部实施采购、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交付客户。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链及质量控制优势:公司具备较为完整的智能终端产品研产销产业链,业务体系涵盖了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及市场销售各个环节;具备多年移动通讯设备生产经验,组建了完善的质量体系,覆盖立项、研发、采购、生产、检测、售后服务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
2、募投项目助力产业升级优势:智能终端生产线智能化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了公司产线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水平;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健全完善内部生产经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
受经济环境和行业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连续多年亏损,自 2022年以来,ODM业务客户回款紧张,公司为控制风险暂停了部分 ODM业务。2023年上半年,公司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收入为 OEM业务,ODM业务竞争力明显减弱。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91.40万元,同比减少 5,639.56万元,降幅 71.1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2,116.7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 174.67万元。
本期实现综合毛利额-1,322.22万元,较同期毛利额减少 1,332.99万元;毛利率-57.70%,较同期毛利率下降 57.84个百分点。
本期发生费用总额 2,111.72万元,较同期费用 2,688.27万元减少 576.55万元,降幅 21.45%。
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均下降明显。
本期费用率 92.16%,较同期费用率 33.90%增加 58.26个百分点。
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 3,371.19万元,同期亏损 2,516.13万元,亏损增加 855.06万元。
2023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下行、消费者需求疲软等因素的影响下,消费电子产业链整体承压,公司的经营管理面临较大的压力,公司制造业务订单不足,业务规模缩减,同时主营业务毛利率为负值,无法覆盖各项费用,产生经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为改善经营面所采取的主要工作如下:
在业务管理方面,由于消费类客户对未来预期存观望状态,部分出口订单外移,2023年上半年消费类客户 OEM订单未形成持续批量生产。由于客户收缩管理和暂缓扩展政策,ODM业务未按规划开展,新能源和汽车电子方面合作未达到预期,原有客户导入计划受到影响,七十迈、德赛西威、创米、大华等客户订单下降明显。
公司在客户转型过程中落地较慢,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较低的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根据工厂的实际业务情况,实施人员调整和优化;通过每日有效产出核算人力工时,对超工时完成产出的线体进行跟踪并制定改善措施。每月召开辅料评审会议,各部门跟进实际需求提报当月采购数据,严控生产各环节损耗。对产线的设备按需进行合理调配,提高产能效率。
在资金管理方面,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截止 2023年 6月底,2022年年末应收款项已回款 1,944.38万元,后续仍将采取法律手段等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同时保持与金融机构良好的沟通,2023上半年公司已完成禾城农商银行合计 5,790万授信的无还本续贷,完成中国银行嘉兴秀洲支行 800万授信的续签工作。
在人员管理方面,公司已制定部分岗位调整或人员优化方案,根据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岗位配置的合理性,实现人员精简和组织效能提升,控制人工成本,有效降低管理费用。
后续公司将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从夯实主业发展、优化债务结构、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914,027.35 | 79,309,616.11 | -71.11 |
营业成本 | 36,136,236.70 | 79,201,886.87 | -54.37 |
销售费用 | 1,285,283.36 | 1,705,043.27 | -24.62 |
管理费用 | 14,935,010.60 | 16,894,405.97 | -11.60 |
财务费用 | 2,538,504.52 | 4,697,248.77 | -45.96 |
研发费用 | 2,358,395.43 | 3,585,969.33 | -34.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66,675.01 | -43,331,904.95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0,482.60 | -11,774,777.6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7,849.65 | 7,830,870.6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宏观经济及行业情况影响,公司制造业务订单不足,ODM业务较同期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因业务及人员优化,人工费用、促销费较同期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因业务及人员优化,人工费用、咨询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等较同期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人员优化、严格研发项目立项审批,进一步减少相关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净流出减少,主要为业务调整及资金管控措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为上期募集资金项目资产采购支付较多。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加强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借款节控利息支出。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5,042,543.99 | 12.77 | 77,265,340.01 | 18.81 | -41.70 | 本期支付往来欠款致银行存款减少 |
应收票据 | 5,796,577.73 | 1.64 | 3,877,839.38 | 0.94 | 49.48 | 本期收到加工费款项暂未背书支付 |
其他应收款 | 8,329,450.12 | 2.36 | 5,868,852.80 | 1.43 | 41.93 | 本期末应收房租款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6,263,473.58 | 1.78 | 9,013,720.00 | 2.19 | -30.51 | 租赁房产提前退租 |
应交税费 | 1,344,230.77 | 0.38 | 2,489,007.45 | 0.61 | -45.99 | 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及税金附加减
少、缴纳上年度计提房产税 |
其他应付款 | 18,662,823.62 | 5.29 | 36,939,489.57 | 9.00 | -49.48 | 支付前期往来欠款及应付利息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511,674.18 | 银行承兑汇票、海关保证金、被冻结银行存款 |
固定资产 | 48,636,817.69 | 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 |
无形资产 | 9,266,769.14 | 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66,415,261.01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持股
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2023年上
半年
营业收入 | 2023年上
半年净利
润 |
嘉兴
京美
电子
科技
有限
公司 | 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通信设
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信息安
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
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玩具制造;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日用品销售;家用电
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
器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智
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电池销售;美发饰品销售;
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
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劳动
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互联网信息服
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7,528.43 | 100% | 24,496.68 | 2,096.61 | 1,353.45 | -1,309.97 |
惠州
德恳
电子
科技 |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手机、计算机配件、计算机网络设备、
监控设备、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智能电表、音箱、蓝
牙耳机、智能玩具、智能家居、智能设备、线路板的技术开
发、生产、加工、测试及销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 | 1,000 | 100% | 6,722.84 | -5,716.19 | 766.82 | -837.95 |
有限
公司 | 计算机软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贴片生
产设备及检测设备租赁;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 | |
国美
通讯
(浙
江)有
限公
司 | 移动通讯及终端设备、智能网络控制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
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印刷线路板的研发、制
造、加工、销售;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销售;
安防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
线电缆、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乐器、通讯器材、照相器材、
照明器材、厨房用具、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日
用百货、家庭用品、针纺织品、汽车配件、电子出版物、第
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家用电器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维修;受委托从事移动业务
市场销售及技术服务的代理;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机械设
备租赁;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咨
询不含投资咨询);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
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0,000 | 51% | 25,592.31 | 11,539.10 | 6.39 | -754.9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将面临与该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风险
公司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是国家鼓励与重点扶持的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性文件都将该行业纳入政策鼓励类范畴。若未来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有关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电子信息产业的需求放缓,则对通讯产品、智能终端的需求增长也可能相应放缓,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智能终端制造领域竞争激烈,彼此之间竞争与合作并存,当订单众多、自身生产能力不足或者竞争对手的产品具有成本优势时,会将订单或部分生产环节以外协生产的方式由竞争对手代为生产,但总体而言仍为竞争关系居多。未来,公司如果在技术和产品研发、品质管控、成本控制、产能匹配等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不能保持服务核心客户的竞争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将面临订单不足、甚至客户流失的经营风险。
3、专业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从事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业务的发展与公司所拥有的专业人才数量和素质紧密相关。随着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市场对技术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当前开放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核心技术人才拥有更多的职业选择机会,若公司的发展和人才政策无法持续吸引和保留发展所需的技术人才,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风险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 15.45亿元,实收股本为 2.85亿元,公5、在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 2023年半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0.67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291.40万元。若公司 2023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或 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关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022年度亨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五部分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
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1月 16日 | http://www.
sse.com.cn | 2023年 1月 1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2、关于公司变更 2022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2月 15日 | http://www.
sse.com.cn | 2023年 2月 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2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3年 6月 28日 | http://www.
sse.com.cn | 2023年 6月 2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
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5、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6、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
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8、关
于公司 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7月 18日 | http://www.
sse.com.cn | 2023年 7月 1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01
选举宋林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董事,1.02选举董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董事,1.03选举吴茜女士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1.04选举周
明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2.01选举丁
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选举王忠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选举李兴尧先
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 |
| | |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3.01选举丁江宁
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3.02
选举王娜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
事。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魏秋立 |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 解任 |
于秀兰 |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解任 |
毕展峰 |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解任 |
吴茜 |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选举 |
李兴尧 |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 |
毕伟伟 | 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 7月 18日,经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宋林林先生、董晓红女士、吴茜女士、周明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丁俊杰先生、王忠诚先生、李兴尧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丁江宁先生、王娜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推荐毕伟伟先生出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形成决议,续聘宋火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强安全和环境管理,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登记备案排污信息;工厂产线设置环保设备,定期进行三废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德恳电子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2015,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 QC080000:2017。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环保责任,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环境运行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文件,并严格要求落实。同时,公司实施危险废物固定场所储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 关于保
持上市
公司独
立性的
承诺函 | 山东龙
脊岛;
北京战
圣 | 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在其签署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1、人员独立(1)
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
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
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
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
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
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
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
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
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
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 2021年6月11日,
山东龙脊岛认购
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作出该承
诺。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
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
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
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 | | |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 减少和
规范关
联交易
的承诺 | 山东龙
脊岛;
北京战
圣;国
美零售 |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
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6年9月5日首
次作出;2020年 6
月 17日、9月 23
日、11月 2日因公
司开展重大资产
重组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继续作出
该承诺。长期有
效。 | 否 | 是 | | |
| 关于避
免与上
市公司
同业竞
争的承
诺 | 山东龙
脊岛;
北京战
圣;实
控人黄
光裕先
生 |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上市公司除外,下同)
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2、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3、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将来成立之承诺人
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
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4、自承
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
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
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5、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承诺将不向其业
务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经营信息、业务流程、
采购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上市公
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6年9月5日首
次作出;2020年 6
月 17日、9月 23
日、11月 2日因公
司开展重大资产
重组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继续作出
该承诺。长期有
效。 | 否 | 是 | | |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 股份限
售 | 山东龙
脊岛 | 本公司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若上述承诺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
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20年 9月 23日
作出。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 |
| | | | 内有效。 | |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 2022年年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亨安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出具了亨安审字[2023]第 010078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自 2017年以来连续亏损,2022年度亏损86,780,952.30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亏损状况无明显改善;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55,577,300.6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 32,345,413.58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17,800,445.50元,较上年下降 39.94%;同时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述,公司因多起诉讼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实际冻结金额 为 6,166,978.63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公司就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作出说明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为改善基本面,推动各方面工作,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但半年度亏损情况仍未明显改善,上半年亏损 33,711,868.85元;截止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81,368,530.1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1,806,721.71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22,914,027.3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1.11%;公司因多起诉讼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止 2023年 6月 30日实际冻结金额为 747.23万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在汽车电子和新能源的赛道上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争取实行深度合作,优化产品结构,削减开支、控制成本,夯实公司主业稳健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增加融资渠道,利用法律手段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积极回笼资金,保证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针对公司被诉案件进展情况,充分考虑公司资金收回和实际营运状况,尽快解决公司诉讼问题,消除资产冻结查封等不利影响,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兴业银行借款纠纷诉讼案件: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下称“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因金融借款纠纷,于 2007年 9月向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联配送及本公司,诉讼标的额为 4,000万元。本
案经两审终审,2009年 3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8)
鲁商终字第 404号,判决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未实现的债权数额
范围内,向其承担质押票据项下款项的兑付责任。2009年 5月该案进
入强制执行阶段。截止 2009年 10月,公司因此案被扣划资金累计 4,142
万元。2010年 7月,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以该案项下借款尚欠部分利息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09
年 3月 31日、5月 8日、
7月 18日、8月 29日、
8月 31日、10月 31日、
2010年 9月 28日、2011
年 2月 25日、3月 9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相 |
未执行为由,申请查封了公司位于济南市趵突泉北路 12号的地上一层
房产。2011年 3月,公司再交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10万元执行款,
被查封房产已解除查封。 | 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sse.com.cn |
2、泸州壹捌壹玖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2019年 6月 21日,公司收到
法院送达起诉状、传票等资料,原告泸州市壹捌壹玖科技有限公司(下
称“泸州壹捌壹玖”)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联美智科,要
求法院判令被告联美智科立即履行双方签订的《商品订购单》项下未支
付尾款部分手机的提货义务,并支付余欠货款、预付款违约金、逾期提
货部分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样机款、认证费、模具费等,共计 1,648.96
万元。公司已对预付泸州壹捌壹玖 619万元货款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2021年 3月 2日一审判决:1、解除双方签署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及《商品订购单》;2、联美智科支付样机款 52.25万元、认证费 1.8
万元及模具费 45.48万元,合计 99.43万元;3、泸州壹捌壹玖返还联美
智科货款 435.47万元及手机 1,800部;4、驳回泸州壹捌壹玖、联美智
科的其他诉讼请求。2021年 3月,泸州壹捌壹玖和联美智科均提出上
诉。2021年 8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月,联美智科向
法院申请对泸州壹捌壹玖采取强执措施,2022年 2月 15日,收到执行
款项 40.68万元。2022年 6月,联美智科申请追加泸州壹捌壹玖的两位
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2023年 8月,联美智科追加被执行人申请被
驳回。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19
年 6月 25日、2019年
10月 16日、2021年 3
月 3日、2021年 3月 23
日、2021年 8月 11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的相关公告,或查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www.sse.com.cn |
3、黄泽伟诉德景电子及公司诉讼案:2021年 8月 16日,公司收到浙
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 04民初 57号和 58号案件
相关法律文书,原告黄泽伟(系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保证
合同纠纷起诉德景电子、美昊投资、沙翔、北京战圣、山东龙脊岛及公
司,要求六名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的本金、滞纳金及律师费共计人
民币 14,555.41万元(下称“57号案件”);同时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起诉
德景电子、美昊投资和公司,请求撤销德景电子将持有的京美电子和德
恳电子 100%股权转让给国美通讯的交易、撤销国美通讯向美昊投资出
售持有的德景电子 100%股权的交易(下称“58号案件”)。2021年 9
月 22日,公司收到 57号案件的《撤销部分被告申请书》《增加诉讼请
求申请书》和 58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针对 57号案件,原告黄泽
伟增加“申请撤销被告一德景电子将持有的京美电子和德恳电子 100%
股权转让给被告三国美通讯的交易”的诉讼请求,同时申请撤销对美昊
投资、北京战圣、山东龙脊岛的起诉;针对 58号案件,原告黄泽伟向
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嘉兴中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2022年 10月,一审
法院裁定,驳回黄泽伟的起诉。2022年 11月,黄泽伟提起上诉,请求
撤销嘉兴中院(2021)浙 04民初 57号《民事裁定书》,并指令嘉兴中
院审理。二审法院受理后尚未开庭审理。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18日、2021年 9
月 23日、2022年 10月
25日、2022年 11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sse.com.cn |
4、大连龙宁诉德恳电子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 7月 18日,德恳电
子收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 1302民初 10337
号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原告大连龙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龙宁”)
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德恳电子,要求德恳电子向大连龙宁支付拖欠货款
人民币 1,636.11万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81.81万元。2022年 11月
22日,一审判决:德恳电子应向大连龙宁支付货款人民币 1,636.11万
元及违约金。2022年 12月,德恳电子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一审判
决,改判德恳电子向大连龙宁支付货款 1,587.03万元,驳回大连龙宁其
他诉讼请求。2023年 7月 27日二审判决:1、撤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
区人民法院(2022)粤 1302民初 10337号民事判决;2、德恳电子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 5日内向大连龙宁支付货款 1,636.11万元及违约金;3、
驳回大连龙宁的其他诉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6.24万元,德恳电子负担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7月 19日、2022年
11月 23日、2022年 12
月 21日、2023年 7月
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sse.com.cn |
6.2万元,大连龙宁负担 0.04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0.87万元,德恳电
子负担 0.8万元,大连龙宁负担 0.07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德恳电子
支付大连龙宁 6.13万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5、江西兴泰诉京美电子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 8月 11日,
京美电子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浙 0402民初 4607
号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原告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兴泰”)
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京美电子及公司,请求判令京美电子向江西兴泰支
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成品库存损失及呆滞原材料损失合计 1,733.66
万元;判令国美通讯对京美电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
年 9月 22日,京美电子收到《民事裁定书》和《民事调解书》,江西
兴泰与京美电子自愿达成调解,江西兴泰撤回对国美通讯的起诉。京美
电子已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日期及金额向江西兴泰支付了剩余货
款人民币 1,381.55万元。由于京美电子未能及时支付库存成品货款,
江西兴泰向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 7月,法院扣划京
美电子账户资金 345.08万元,民事调解书项下京美电子应负担的义务
已全部履行完毕。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8月 12日、2022年 9
月 24日、2023年 7月
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www.sse.com.cn |
6、德恳电子诉上海保资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德恳电子因买卖合同纠
纷起诉上海保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保资”),请求判令上海
保资向德恳电子支付拖欠的货款 2,913.23万元、违约金 224.79万元、
物料占用费 420.97万元、律师费人民币 6.5万元,并继续履行上海保资
2022年 1-3月所下订单并由上海保资在收货后 90日付清该订单对应货
款人民币 4,560.31万元,以上金额共计 8,125.80万元。2022年 11月 29
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德恳电子变更部分诉讼请求,将原“继续履行上海
保资 2022年 1-3月所下订单并由上海保资在收货后 90日付清该订单对
应货款人民币 4,560.31万元”诉讼请求变更为“判决双方继续履行上海
保资 2021年 10月、11月所下订单中原告已制成的成品并由上海保资
在收货后 90日付清该订单对应货款人民币 1,454.70万元;判令上海保
资向德恳电子支付 2021年 10月、11月所下订单中原材料损失人民币
1,160万元,同时解除相应订单”。2023年 5月 3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
解书》:双方确认,德恳电子已完成交货、上海保资未支付货款金额
2,365.08万元,由上海保资分三期支付:上海保资在其被冻结银行账户
经解冻后 1个工作日内、90日内、180日内分别支付货款 365.08万元、
1,000.00万元、1,000.00万元。双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上海保资负担,总金额不超过 68万元,
超过部分由德恳电子承担。德恳电子向法院申请撤回其他诉求。同日,
德恳电子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德恳电子撤回其他
诉讼请求。2023年 5月,德恳电子收到上海保资欠款 365.08万元。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10月 10日、2022年
11月 30日、2023年 6
月 1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相关
公告,或查询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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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 | | | | | | |
起诉(申
请)方 | 应诉(被申
请)方 |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 诉讼仲
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 诉讼(仲
裁)是否
形成预
计负债
及金额 | 诉讼(仲
裁)进展
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执
行情况 |
友尚香港
有限公司 | 被告 1:香港
德景;被告 2:
国美通讯;被
告 3:德景电
子;被告 4:
美昊投资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1年 12月,原告诉被告要求
判令:1、香港德景向原告支付
货款 499.09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损失暂为人民币 86.42万元。2、
香港德景向原告支付本案律师
费、公证费、翻译费及担保费
合计 6.55万元。3、公司、德景
电子、美昊投资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 592.07 | 否 | 结案 | 2022年 10月 27日开庭审理,2022年 12月
8日一审判决:1、香港德景支付货款 486.83
万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2、赔偿原告实现债
权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合计 5.82万元;
3、德景电子对上述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2022
年 12月 28日德景电子提起上诉,申请撤销
第 3项判决,改判德景电子不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2023
年 7月 27日二审判决:驳回德景电子上诉,
维持原判。 | 公司不承
担任何责
任 |
李帆 | 上海爱优威 | | 劳动合
同纠纷 | 2020年 12月,申请人提起仲
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4.49万
元。 | 34.49 | 否 | 再审 | 2021年 1月 26日仲裁裁决:对李帆仲裁请
求事项不予支持。李帆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
年 6月,一审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李帆经济
补偿金 34.49万元。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
2021年 12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
审判决。2022年 2月,上海爱优威向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2022年 10月 14日,
再审法院开庭审理,尚未裁决。 | 案涉款项
已支付完
毕 |
谭玉娟 | 上海爱优威 | | 劳动合
同纠纷 | 2022年 2月,申请人提起仲裁,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1、2021 | 12.45 | 否 | 执行 | 2022年 7月 26日仲裁裁决:支付谭玉娟 2021
年工资差额、应休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 | |
| | | | 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
日期间工资差额 0.60万元;2、
2021年度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
1.01万元;3、2021年 2月 27
日休息日加班工资 0.16万;4、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0.17万元。 | | | | 合计 1.7万元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0.17万元。2022年 8月 5日,上海爱优威
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 11月 11日开庭审
理。2023年 3月 15日一审判决:支付谭玉
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0.17万元,2021年
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合计 1.7万元;上海爱优威承担受理费 10元。
2023年 3月 24日,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
2023年 7月 10日二审开庭,2023年 7月 24
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国美通讯 | 长沙金维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 | | 财保损
害责任
纠纷 | 2022年 9月,原告诉被告请求
法院判令:1、被告赔偿国美通
讯因财保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6.4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
被告承担。 | 6.45 | 否 | 结案 | 2022年 11月 9日开庭审理,2023年 1月 18
日一审判决:驳回国美通讯的诉求,案件受
理费 0.07万元由国美通讯承担。2023年 1月,
国美通讯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南湖
法院作出(2022)浙 0402民初 6382号民事
判决书,裁定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国美通讯
的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长沙
金维承担。2023年 3月 28日二审开庭,2023
年 5月 4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深圳市怡
海能达有
限公司 | 被告一:德恳
电子;被告
二:国美通讯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2年 11月,原告诉德恳电子
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一向原
告支付货款 327.79万元及利息
10.76万元;2、被告一向原告
支付逾期支付货款利息 1.55万
元;3、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
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本
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一和
被告二承担。 | 340.10 | 否 | 二审 | 2023年 2月 15日开庭审理,2023年 6月 1
日一审判决如下:1、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 5日内向怡海能达支付货款 311.06万
元及利息;2、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5日内向怡海能达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驳
回怡海能达的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已减半
收取为 1.7万元,保全费 0.5万元,共 2.2万
元,由怡海能达负担 0.19万元,德恳电子负
担 2.01万元。2023年 6月 6日德恳电子提起
上诉,上诉请求:1、判令撤销判决第一项中
的利息及判决第二项,改判驳回判决第一项
中的利息及第二项或发回重审;2、一审、二 | |
| | | | | | | | 审全部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怡海能达承
担。二审受理后,尚未开庭。 | |
惠州亿纬
锂能股份
有限公司 | 浙江国美通
讯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3年 1月 29日,浙江国美通
讯收到诉状,请求如下:判令
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54.92万
元及利息 3.10万,暂计至 2022
年 10月 9日;判令被告承担本
案诉讼费及保全费。 | 258.01 | 否 | 结案 | 2023年 2月 28日开庭审理。2023年 2月 24
日,原告递交撤诉申请书。 | |
嘉兴市汇
点科技服
务有限公
司 | 京美电子 | | 服务合
同纠纷 | 2023年 2月 10日,京美电子收
到诉状,请求如下:1、判决被
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服务费
34.9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0.37万元,合计 35.35万元;2、
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与财
产保全费等所有费用。 | 35.35 | 否 | 结案 | 2023年 3月 7日开庭审理,2023年 3月 9日,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
解书》:1、京美电子于 2023年 3月 15日前
支付原告服务费 34.98万元;2、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合计 0.56万元,由原、被告各半承担;
3、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就本案
另无其他争议。 | 案涉款项
已支付完
毕 |
韩永军 | 国美通讯 | | 建设工
程合同
纠纷 | 2023年 2月 23日,国美通讯收
到仲裁申请书,请求如下:1、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22.09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
2、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
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25.53 | 否 | 仲裁 | 2023年 4月 27日仲裁开庭,尚未裁决。 | |
韩永军 | 国美通讯 | | 建设工
程合同
纠纷 | 2023年 2月 16日,国美通讯收
到诉状,请求如下:1、被告向
原告支付工程款 60.72万元及
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仲裁费、
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涉诉费
用由被告承担。 | 68.05 | 否 | 一审 | 2023年 4月 19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
邵阳威源
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 被告一:德恳
电子;被告
二:国美通讯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3年 2月 24日,德恳电子收
到诉状,请求如下:1、被告一
向原告支付货款 25.25万元及
逾期付款损失 0.84万元;2、因 | 40.01 | 否 | 一审 | 2023年 3月 27日开庭审理,2023年 8月 14
日一审判决:1、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日起
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 25.25万元及逾期利
息;2、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 | |
| | | | 被告一拒绝收货解除《采购订
单》,由被告承担原告已生产
库存电池的组装费、拆卸费、
电池降级折损损失合计 13.92
万元;3、被告二对被告一应向
原告支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
责任;4、本案诉讼费、公告费
(如有)由被告一、被告二承
担。 | | | | 内向原告支付赔偿金 5.74万元;3、驳回原
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0.36万元由
德恳电子承担。 | |
隋秀丽 | 国美通讯上
海分公司 | | 劳动合
同纠纷 | 2023年 4月 19日,国美通讯上
海分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请
求如下:1、支付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10.43万元;2、支
付 2023年 2月 1日至 3月 31
日绩效工资 0.3万元。 | 10.73 | 否 | 一审 | 2023年 5月 15日仲裁开庭,2023年 5月 18
日仲裁裁决:1、国美通讯上海分于本裁决生
效之日起 7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10.07万元;
2、隋秀丽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2023年 5
月 30日国美通讯上海分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如下:1、判令国美通讯上海分仅需要向
隋秀丽支付经济补偿金 4.65万元;2、本案
的诉讼费由隋秀丽承担。法院于 2023年 8月
22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
佳振电子
(上海)
有限公司 | 被告一:德恳
电子;被告
二:国美通讯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3年5月15日德恳电子收到
诉状,请求如下:1、判令德恳
电子支付货款 135.48万元及逾
期利息暂计 8.51万元;2、判令
德恳电子支付律师费6万元;3、
判令国美通讯对诉求 1、2中的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
令德恳电子及国美通讯承担本
案的诉讼费。 | 149.99 | 否 | 二审 | 2023年 6月 13日开庭审理。2023年 7月 14
日一审判决:1、德恳电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 135.48万元及逾
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 0.92万元、保全申请费 0.5万元由
德恳电子负担。2023年 7月 26日,德恳电
子提交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2023)
粤 1302民初 867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
判上诉人仅需支付被上诉人货款 135.48万
元,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
由被上诉人承担。二审受理后,尚未开庭。 | |
上海飓益
电子科技 | 被告一:德恳
电子;被告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3年5月15日德恳电子收到
诉状,请求如下:1、判令德恳 | 56.11 | 否 | 二审 | 2023年 6月 13日开庭审理。2023年 7月 14
日一审判决:1、德恳电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 |
有限公司 | 二:国美通讯 | | | 电子支付货款 50.13万元及逾
期利息暂计 2.98万元;2、判令
德恳电子支付律师费3万元;3、
判令国美通讯对诉求 1、2中的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
令德恳电子及国美通讯承担本
案的诉讼费。 | | | | 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 50.13万元及逾
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 0.47万元、保全申请费 0.33万元由
德恳电子负担。2023年 7月 26日,德恳电
子提交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2023)
粤 1302民初 867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
判上诉人仅需支付被上诉人货款 50.13万元,
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
上诉人承担。二审受理后,尚未开庭。 | |
上海航清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京美电子 | | 建设工
程合同
纠纷 | 2023年 5月 17日,京美电子收
到诉状,请求如下:1、判决被
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57.57万元
和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
承担。 | 57.57 | 否 | 一审 | 2023 年 4月,上海航清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
申请并提供担保,请求冻结京美电子的银行
存款 57.5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
财产。2023年 5月 17日,京美电子收到《民
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京美电子的银行存款
57.57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冻结
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保全期限为一年。
2023年 9月 18日开庭审理。 | |
邰东波、
郑伟、田
素坤、施
伟、赵干、
李诚诚 | 上海爱优威 | | 劳动合
同纠纷 | 2023年 5月,邰东波、郑伟、
田素坤、施伟、赵干、李诚诚
申请仲裁,请求上海爱优威支
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合
计 57.45万元。 | 57.45 | 否 | 结案 | 2023年 5月 26日,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出具《调解书》:上海
爱优威分 6次支付邰冬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
补偿金人民币 13.06万元;分 6次支付郑伟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15.28万元;
分 6次支付田素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人民币 15.35万元;于 2023年 7月 7日前支
付施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万元;于
2023年 7月 17日前支付赵干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3.76万元;于 2023年 7月 17日
前支付李诚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万
元。 | |
惠州市惠
阳区新圩 | 德恳电子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3年 6月 3日,德恳电子收
到诉状,请求如下:1、判令被 | 157.15 | 否 | 一审 | 2023年 8月 1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
鹏鑫达塑
胶五金厂 | | | | 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51.39万元
及逾期付款利息 5.77万元;2、
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 | | | | |
汤明 | 被申请人:上
海爱优威第
三人:国美通
讯上海分 | | 劳动合
同纠纷 | 2023年 6月 16日,上海爱优威
收到仲裁申请书,请求如下: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1.01万元。2023年 6月 27日
收到诉状,申请追加国美通讯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为第三人,请求裁令其对申请
人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
责任。 | 31.01 | 否 | 仲裁 | 2023年 7月 19日开庭审理,尚未裁决。 | |
德恳电子 | 惠州市信合
通科技有限
公司 |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23年 6月 29日,德恳电子收
到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书》,
德恳电子向法院请求如下:1、
判令被告支付加工费人民币
11.52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
违约金 25.36万元;3.判令本案
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均由被告承担。 | 36.87 | 否 | 一审 | 2023年 9月 6日开庭审理。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