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湘电股份(600416):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16 公司简称:湘电股份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周健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怡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艳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全国工业实现平稳增长。国家统计局指出,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分门类看,制造业同比增长4.2%,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5%。但同时指出,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电机分会数据,2023年上半年中小电机总产量13104.7万千瓦,同比增长5.6%;销售总量12427.5万千瓦,同比增长6.4%,其中,大中型交流电动机产量3679.3万千瓦,同比增长7.5%(其中:高压电机产量2624.0万千瓦,同比增长5.1%)。大中型交流电动机产量、高压电机产量增幅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 高效电机已成为全球工业电机的发展方向。随着全球节能减排政策及国内“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国内高效电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将会在节能改造方面加速投入,电机行业也将会进一步拓展高效节能电机产业链、加快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应用,并推进电机产品向智能化、集成化、节能化方向发展。 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稳定增长。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2299万千瓦,同比增加1005万千瓦;风电装机累计容量约3.8亿千瓦,同比增长11.76%。 国防装备需求将持续增长。目前,国际形势依然非常复杂,地缘局势持续紧张,核战争危险仍然存在,军队现代化建设将不断增强,行业需求增长将继续保持,行业装备将持续放量。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设计、生产、销售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船用推进系统、电气控制设备、机电一体化系统、变压器、互感器、风力发电机;开发、研制地铁车辆牵引系统及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系统。新能源项目和节能环保项目的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电力能源、水利水务、冶金建材、石油化工、轻工、造纸、工程机械、矿山运输等领域。 (三)经营模式 公司总体上采用“设计+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推动产品、服务定制化发展。 坚持高层营销、服务营销与品牌营销相结合,从传统的配套设备生产向一体化经营方向发展,向终端客户提供优质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和服务。 (四)市场地位 特种产品。公司拥有船舶综合电力系统和特种发射系统两大核心技术,主要为我国未来船舶提供高性能的电气动力装备,相关技术荣获国家奖项,产品技术与制造能力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具备独一无二的优势。 电机产品。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电机生产企业之一,在国际电机行业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公司大型兆瓦级系列风力发电机、高效节能电机在行业中具有强劲的竞争力,产品远销世界80余个国家和地区。2023年上半年,公司大中型交流电动机市场占有率为9.3%,位居行业第一梯队。 电控产品。公司是国内最早生产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配套电机电气专业厂家,从1964年开始为北京地铁研制车辆全套电气设备到现在,在国内(北京、成都、深圳等地)电气牵引设备市场领域占据领先主导地位。公司电气控制系统、电驱系统等可应用于风电、轨道交通、工程车辆、矿山运输等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发生的主要变化 节能产品在各领域需求大幅增长,绿色低碳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将有力促进能源供给清洁化、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清洁能源利用高效化。 1、“双碳”产品需求增长明显。在国家“双碳”战略驱动下,在电力、冶金、石油化工、矿山、交通、水利水务、交通、核电以及新能源开发等领域,为高效节能电机、电控产品带来较大的市场需求。 2、装备制造服务化趋势明显。中国高端装备产业蓬勃发展,预计2024年我国装备制造市场规模将达到38.4万亿元,2019-2024年复合增长率22.4%。装备制造工业正在借助新技术转型升级,开辟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服务化转型是一条重要路径。 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是我国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 3、电源侧调相机产品得到重视。随着风电、光伏等“绿电”越来越受到重视,输配电电网安全逐渐凸显出来,为确保电网运行平稳,电源侧新能源场站需求的分布式调相需求逐步提升。 4、新型储能方式异军突起。目前,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提升,我国发电装机量大幅提升,但仍然无法解决尖峰负荷缺电问题,尖峰负荷成为了新的用电矛盾。为解决电力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抽水蓄能、飞轮储能、电化学储能、超级电容等储能经济性价值逐步显现,多场景需求扩张为储能带来新的需求增量,储能行业迎来加速增长期。 5、矿山设备永磁化趋势明显。随着我国整体经济规模和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矿山对节能降耗的需求,设备的永磁直驱化是未来发展趋势,为矿山领域磨机、浮选机等产品推广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6、国防装备建设加速,公司在船舶综合电力系统、特种发射系统领域积累的众多产品陆续进入市场,进入批产列装阶段。特种产品在手订单总量持续增加,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市场方面 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地,在国内30个省区、直辖市设有营销机构,以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品牌形象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同,拥有一批稳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公司高效节能电机、特种产品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实施“三大三新”(大行业、大客户、大项目,新市场、新客户、新产品)市场发展战略,着力推动营销模式由项目驱动型向战略营销型转变,技贸结合,创新营销激励机制。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素质高、技术基础扎实、纪律严明的“双师型”营销队伍,按照产业布局,大力开拓电磁能、电机、电控“三电”主业市场,持续拓展新产品、新市场、新领域,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前提下,在冶金、水利、石化防爆、矿山、风电等行业取得了新突破。 (二)技术方面 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海上风力发电装备与风能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风力发电机研发实验中心3个国家级创新平台,湖南省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级创新平台,综合电力推进技术、特种发射技术、高效工业节能电传动技术、大型风力发电机及成套技术、高效牵引电传动系统技术等核心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公司不断提升技术创新引领力,持续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公司研制的世界首台2.7MW双转子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顺利完成吊装;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等奖”。累计主持、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团体标准107项,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6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13项及部、省科技奖50余项。 (三)产业方面 公司电磁能、电机、电控产业,都处于国家支持鼓励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尤其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全电化”机遇巨大。公司电磁能技术与产品制造能力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电机产业已经成为中国电机行业产品配套能力最强的企业之一,拥有电控产业核心技术,具备抢抓机遇的高端产业体系。 公司在民船综合电力推进系统、低温余热发电、飞轮储能系统、超高效电机及机电一体化系统节能领域等诸多新产品市场逐步打开,为公司“双碳”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人才方面 公司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省121人才工程专家共计1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685人,技术工人2640人。近年来,公司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做好核心人才储备、抓好员工技能培训、强化绩效管理,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和国内知名高校、研发机构建立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实施项目制、职业分类和职业层级管理市场化激励新机制,着力打造和培育高素质经营管理团队、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优秀营销团队,着力激发各类人才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创造性,着力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 (五)品牌方面 公司具备80多年深厚历史底蕴,是我国电工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和国务院确立的国家重大装备国产化研制基地,被誉为“中国电工产品摇篮”“中国民族工业脊梁”,“湘电”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是中国机电行业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先后荣获“全球100强新能源企业”“中国新能源企业30强”“全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等荣誉。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550.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238.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86.92万元,同比增长 50.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0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43.43万元,同比增长15.85%。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聚焦“三电”主业,技术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一是不断强化技术创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在“电磁能”产业领域,加强特种发射和综合电力两大系列产品开发力度,特种发射装备实现多型号的系列化产品的生产与交付试验,综合电力系统科研攻关与条件建设同步推进,确保项目按期交付及后续批产交付能力,1MW/15MJ飞轮储能产品前期已推广至青岛地铁,成为应用典范,并为青岛地铁进一步开发了 40MJ飞轮储能产品,目前已取得批量订货,未来需求增长趋势明显。在“电机+电控”领域,全球首台2.7MW双转子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完成吊装,特种车辆高压发电机及控制器系统总成研制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特种脉冲发电系统科研样机通过联调,第二代高压智慧电机采集系统顺利通过验证。一级研发机构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二是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行业地位。上半年累计申请专利16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目前拥有有效专利428件,其中发明专利118件,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湖南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称号;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5项标准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 2、聚力营销改革,市场订单取得重大突破。公司全面推进 “三大三新”营销战略,持续深化营销体系改革,加强重点客户管理,上半年累计新增订货同比增长16.25%。 重点产品订货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双碳”产品市场打开新局面,中标中南水泥三千余台高效节能电机,智慧能源公司实现节能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零”的突破,成套业务成功进入储能电站运维市场。公司持续推进高效绿色节能产品研发和市场应用,电机电控产品在水利、矿山等领域的拓展应用取得新成绩,成功中标了滇中引水工程水源泵站项目,总金额逾2亿元;中标亚洲一次性建成规模最大的单体水厂配套电机项目;签订国内首套矿用2000kW球磨机永磁直驱系统海外订单。 3、聚能管理提升,经营效益取得提高。围绕“严管理、强质量、降成本、保交付”为主线在技术、营销、生产、采购等条线开展效能提升活动,推进基础管理提升。 全面加强内控建设,初步完成《内控手册》《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强化成本管控,推进公司增收节支项目落地见效;加强产品成本核算,成立成本核算管控专项工作组,实行重大项目目标成本管理。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强供方管理,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优化生产采购工作,调整生产资金支付方式,优化电商采购操作。 加强风险防范,规范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规管理。强化产品质量,贯彻“全员检验”理念。进一步明确公司战略级产品方向,以项目制工作机制推动技术攻关和产品市场拓展。 4、聚焦市场化经营,深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一是持续做强做优主业,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上半年,公司完成了收购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湖南湘电机电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并对其实施增资扩股,提升公司机电成套服务综合能力;深化与湖北东湖实验室等高端科研平台合作,加快兆瓦级飞轮储能系统推广应用,布局储能等新兴业务市场;拟引入央企资源,参股重组鞍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促进公司“电磁能”主业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二是建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根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按市场化和业绩效益导向及责权利相统一等原则,修订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业绩考核办法》,新增任期激励收入,明确了任期考核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实现公司高管绩效年薪刚性兑现。制定中长期奖励相关方案,促进中长期奖励实施;在相关子企业探索实施中长期激励,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积极性。三是抓好“科改行动”“双百行动”专项改革,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子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再次纳入“双百企业”名单、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纳入“科改企业”名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特种产品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扩大营销队伍,工资、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采取降低银行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等措施减少财务费用。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项目的投入时间节点不同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资产投入增加以及收购股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聚焦“电磁能、电机、电控”主业开展股权投资,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7073.53万元股权投资,较去年同期增加7073.5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3,186.6万元收购湖南湘电机电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已于2023年3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预计对机电工程增资5411.4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增资2500万元,实际享有78%的股东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推动公司船舶综合电力系统技术及飞轮储能技术应用及推广,子公司湘电动力投资设立湖南绿电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北东湖新动力有限公司。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今年以来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较年初略有增长,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应收账款较高可能对公司经营质量造成影响。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6月,机械工业应收账款总额同比增长19.7%,占全国工业应收账款总额的比重超过1/3。公司应收账款较去年同期亦有增长,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可能对公司经营质量造成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详情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3临-009、031号公告)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黄晶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09)。 报告期内,熊斌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熊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怡文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26)。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为湖南省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湘潭市废气、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公司通过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不断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全面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真抓实干,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和地下水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储存、处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废气主要为喷漆、浸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以及焊接、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各废气排放点均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公司废气排放均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符合《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颗粒物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要求。 公司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电机实验冷却水,废水经化粪池、沉淀池、隔油池处理,由污染管网汇集,经市政管网排入河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要求。 公司建设有垃圾站、危废库、一般工业固废库等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生活垃圾送至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公司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要求,制定了《土壤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各建设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验收,如新建危废库项目、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研制和产业化建设项目等。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公司申请获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30300184686763Y001Q。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编版)》,并在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编号为:430304-2021-025-L。 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中各污染物排放点的监测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废水: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点位为:总厂区总排口、低压电机厂区总排口;监测污染物为:COD、PH、悬浮物、BOD5、氨氮、石油类、总铜。 (2)废气:每年监测一次。有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为:大电机喷漆房1、2#尾气处理设施出口、中型喷漆房1#尾气处理设施出口、线圈浸漆罐尾气处理设施出口等油漆、浸漆及烘炉、抛丸室等废气处理设施共计3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为:总厂区上风向1个点、下方向3个点,低压电机厂区上风向1个点、下方向3个点,共计8个点;监测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 (3)土壤及地下水:每年监测一次。其中土壤监测点位1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监测污染物为:B2类挥发性有机物,A1、A2类重金属。 (4)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点位为总厂区和低压电机事业部厂区厂界东、南、西、北共计8个点位。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及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编制了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上进行了披露。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湘潭市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的要求,公司近几年来组织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设施专项整治,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的主要污染场所分期进行提质改造,通过技术论证,安装高效处理设置,工艺落后、设备老旧的工序予以淘汰,先后对修理车间浸漆烘炉、焊装二车间喷漆房、大电机车间喷漆房、风电车间浸漆及烘炉的尾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加装了活性炭+催化燃烧的复合处理工艺净化设施,每年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4.2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口帮扶娄底市涟源市荷塘镇神冲村,上半年公司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是做好防返贫监测。严格落实监测户帮扶责任人月度走访工作要求,开展“九类人员”入户走访工作,制定监测户“一户一策”帮扶措施。截至2023年6月,16户39人监测人口已消除风险10户28人,做到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做好产业发展。“鱼菜共生”基地已正式投产运行,已完成投放鱼苗7万余尾;竹木制品加工产业已正式开工建设,预计10月投产运行;建设神冲村中药材产业园基地,开辟近100亩山地种植了芍药、丹皮等5种中药材;引进胡蜂养殖技术,已养殖蜂巢500余个。 三是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完成“空心房”房屋拆除90栋,拆除总面积11954.6㎡;完成卫生厕所改造13户;完成15户“五美庭院”的验收工作。上半年,在荷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督查中,神冲村被评定为一类村。 四是办好经济合作社。完善了神冲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及相关制度流程,6月正式运行,公司已向其采购菜籽油6万余斤,采购金额656,460元。 五是推进秀美屋场建设。已完成横江组秀美屋场广场建设、河道栈道整修、环形道路路基拉通、户外墙绘绘制等各项工作,现已进入收尾阶段,即将开展全面验收。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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