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宝泰隆(60101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7:38:55 中财网
原标题: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宝泰隆601011-


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欣高文博
电话0464-29199080464-291990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13,805,454,790.3113,393,469,445.59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80,954,551.497,719,480,061.290.8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1,673,481,926.521,969,697,339.04-1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38,197.55102,461,622.54-4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51,367,776.1799,055,304.44-48.1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028,877.8564,951,375.3344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21.43减少0.7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0.057-49.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90.057-49.12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9,44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3.28445,891,6930质押302,500,000
焦云境内自然人4.5687,350,35200
刘国力境内自然人1.5429,532,59100
焦阳洋境内自然人1.5329,377,20200
焦岩岩境内自然人1.3926,623,84300
肖荣英境内自然人0.9217,557,926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0.8015,268,328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国泰中证煤 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国有法人0.7514,382,52000
蒋致远境内自然人0.7013,316,58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中证煤炭等 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国有法人0.6111,708,08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焦云为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 与焦岩岩、焦阳洋为父女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 余额利率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三)20宝材 031675652020-09-042023-09-041.007.0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四)20宝材 041675662020-09-042024-09-041.057.5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38.9237.4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863.3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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