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奥普家居(603551):奥普家居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7:41:58 中财网
原标题:奥普家居:奥普家居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奥普家居603551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洁 
电话0571-88177925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 号大街210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235,660,819.502,403,667,106.80-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1,389,460,014.221,534,814,682.11-9.4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862,263,181.80820,549,490.97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41,541,446.19100,408,143.694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23,456,488.2881,328,111.5951.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95,978,146.43-16,394,504.6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8.806.17增加2.6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50.254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50.254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66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TRICOSCO LIMITED境外法 人61.88248,589,449  
吴兴杰境内自 然人6.1624,740,113  
PMT HOLDINGS LIMITED境外法 人4.0716,342,103  
Heaven-Sent Capital Apollo AP Company Limited境外法 人3.8015,252,63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智胜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其他0.461,830,4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41,765,500  
宁波海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0.391,550,012  
      
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嘉兴斐昱永淳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0.361,458,400  
SKY OPEN LIMITED境外法 人0.351,414,4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11,245,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Fang James和方胜康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属于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 通过 SeeSi Universal Limited间接持有Tricosco Limited 42.36%的股权,方 胜康通过 Sino Broad Holdings Limited 间接持有 Tricosco Limited44.01%的股权;方胜康直接持有公司 0.24%股权。吴兴杰与方雯雯夫妇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方雯雯系方胜康之女,通过 Sino Virtue Global Limited 间接持有 Tricosco Limited 6%的股权,直接 持有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0.0044%的股权;吴兴杰系 方胜康之女婿,直接持有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6.16% 股权。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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