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之江生物(688317):之江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8:17:30 中财网
原标题:之江生物:之江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风险因素”。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之江生物688317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倪卫琴金宇丹
电话021-34635507021-34635507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4,278,165,823.704,743,851,305.34-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3,998,649,842.754,200,411,657.40-4.8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46,918,051.331,479,379,001.78-9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1,619,600.25477,901,457.58-9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3,838,539.17477,081,193.17-9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77,592,184.96314,200,823.89-156.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0.7712.24减少11.4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72.45-93.0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72.45-93.0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19.242.17增加17.08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1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3.3764,969,56064,969,56064,969,5600
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3.086,002,0006,002,0006,002,0000
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873,641,462000
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83,500,000000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 银行-富诚海富通之 江1号员工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其他1.232,390,780000
徐春辉境内自然 人0.951,853,223000
上海迈景纳米科技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821,600,000000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0.621,210,282000
叶国林境内自然 人0.49955,004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景恒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8928,67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宁波康飞顿斯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邵俊斌。除此 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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