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海通(603061):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8:42:34 中财网

原标题:金海通: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61 公司简称:金海通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崔学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徐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6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 本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金海通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旭诺投资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华泓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金浦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金浦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源聚芯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汇付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博芯天津博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澜博上海澜博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天津澜芯天津澜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江苏金海通江苏金海通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香港金海通金海通技术有限公司(JHT DESIGN LIMITED),公司香港子 公司
新加坡金海通JHT DESIGN PTE. LTD.,公司新加坡子公司
马来西亚金海通JHT DESIGN SDN. BHD.,公司孙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根据上下文意所需,指公司当时有效之《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报告期末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2023年 6月 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UPH测试分选机单位小时产出
Jam rate测试分选机因发生故障停机次数的比例
Index time测试分选机从已测芯片输出到下一颗未测芯片具备测试条件 的时间间隔
IDM模式垂直整合模式,该模式下企业能够独自完成芯片设计、晶圆制 造、封装测试的所有环节
测试工位(Site)用于将芯片与测试机连接并进行测试的位置
测试压力(Test force)测试手臂施加在芯片上的压力,用于确保被测芯片与测试夹具 间的良好接触,具备稳定的测试条件
晶圆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又称 Wafer、圆片, 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各种电路元件结构,成为有特定电性功 能的集成电路产品
集成电路、芯片、IC按照特定电路设计,通过特定的集成电路加工工艺,将电路中 所需的晶体管、电感、电阻和电容等元件集成于一小块半导体
  (如硅、锗等)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的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 结构
分立器件单一封装的半导体组件,具备电子特性功能,常见的分立式半 导体器件有二极管、三极管、光电器件等
测试机检测芯片功能和性能的专用设备
探针台将晶圆逐片自动传送至测试位置,芯片的管脚通过探针、专用 连接线与测试机的功能模块进行连接的设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金海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JHT Design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JH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崔学峰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海龙蔡亚茹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
电话021-52277906021-52277906
传真022-89129719022-8912971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物华道8号A106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20年12月1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 北2-504工业孵化-2变更为天津华苑产业区物华道8号A106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218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708
公司网址https://www.jht-design.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金海通603061不适用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6,204,939.23211,081,294.32-1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58,937.1576,787,519.56-4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1,020,578.0678,724,101.04-47.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583,214.5927,988,469.23-327.1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9,116,617.88582,738,704.89133.23
总资产1,580,471,088.64817,116,844.5393.4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21.71减少52.05个百分点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21.71减少52.0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751.75减少57.14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816.48减少12.4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3.7216.90减少13.18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因此,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也相应下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0,470.43七、73、74、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856,999.16七、67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361,855.55七、68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405,916.00七、7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77,268.41七、74、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31,446.97七、67
减:所得税影响额701,060.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3,938,359.0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 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测试分选机,属于集成电路专用设备领域的测试分选设备,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隶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C3562)细分子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隶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

2、主营业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全球半导体集成电路测试设备领域,同时致力于以高端智能装备核心技术助力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以其自主研发的测试分选机产品加快半导体测试设备的进口替代。公司的测试分选机涉及到光学、机械、电气一体化的创新集成,可以精准模拟芯片真实使用环境,并实现多工位并行测试,其 Jam rate(故障停机率)低于1/10,000,可测试芯片尺寸范围可涵盖2*2mm至110*110mm,可模拟最低-55℃、最高155℃等各种极端温度环境。

公司主要为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测试代工厂、IDM企业(半导体设计制造一体化厂商)、芯片设计公司等提供自动化测试设备中的测试分选机及相关定制化设备。公司的产品在集成电路封测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产品遍布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东南亚、欧美等全球市场。

主要产品:

产品型号产品图示产品应用
EXCEED6000系列平移 式测试分选机 搭配标准测试机或测试 板,对芯片进行多工位并 行测试。
EXCEED8000系列平移 式测试分选机 搭配标准测试机或测试 板,对芯片进行多工位并 行测试。
产品型号产品图示产品应用
EXCEED9000系列平移 式测试分选机 搭配标准测试机或测试 板,对芯片进行多工位并 行测试。
SUMMIT系列系统级测 试分选机 搭配以PC主板为测试系 统的测试机,对系统级芯 片如CPU、GPU类产品进 行独立测试。
COLLIE系列工程测试 分选机 搭配标准测试机或测试 板,通常应用于实验室、 研究所进行工程调试或小 批量生产。
NEOCEED系列平移式 测试分选机 搭配标准测试机或测试 板,可对芯片进行多工位 并行测试。
2、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专用设备并获取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 EXCEED6000系列、EXCEED8000系列、其他系列等各类测试分选机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采取询价方式,综合考虑供应商产品品质、价格、交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选择供应商。公司综合客户订单情况、行业趋势等因素,按照“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的形式确定生产计划以及物料需求计划。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交货良率进行评估,结合采购需求及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交货能力,与供应商协商询价比选,确定各供应商的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等,最终确定采购订单并执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保持相对稳定。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属性,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结合库存和市场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并采用核心工序自主生产、部分成熟工序委托外协的方式进行生产加工。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有直销模式和代理模式,客户群体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东南亚、欧美等半导体研发、加工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内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境外销售主要有直销和代理模式。对于直销模式与代理模式,主要由公司与终端客户直接签署销售合同。代理模式下,待客户验收设备并支付货款后,公司根据代理协议支付代理商相应佣金。公司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公司在境内境外设立了子公司或售后团队负责当地及周边客户的售后工作。

(5)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模式。公司研发人员主要分为机械类、电气类、软件及算法类、工艺类等多个方向,研发工作按具体研发项目细分为不同项目小组分别进行。公司对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执行等流程进行了相应规定。研发项目完成立项、审批程序后,形成技术方案;不同研发小组根据技术方案分别进行新产品相关模块的设计,并根据设计完成新产品制造,通过阶段性测试与综合测试之后,进行试生产验证。在实际生产环境测试中,研发小组成员会根据反馈持续完善产品性能,直至新产品正式定型,并投入量产。

3、行业发展情况
(1)集成电路行业的态势
①集成电路行业简介
半导体本质是一种导电性可受控制、介于绝缘体至导体之间的材料。从产业视角,半导体产业是围绕半导体包括材料、性能、应用等,发挥其优势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功能设计、生产制造、集成应用与系统实施的全体系的产业;从环节视角,半导体产业包括半导体材料研发与生产、半导体装备与工具的生产制造、半导体产品规划设计、半导体产品的生产及其全体系;从功能视角,半导体包括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简称IC)和分立器件。集成电路是半导体产业的核心,也是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集成电路应用领域覆盖了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是计算机、家用电器、消费电子、工业自动化、通信、汽车电子、航天等诸多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核心技术。按其功能、结构的不同,集成电路可以分为模拟集成电路、数字集成电路和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等。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包含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行业中封装测试用的测试分选机,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生产流程中的后道工序封装测试。集成电路测试设备主要包括测试机、分选机和探针台等。测试机是检测芯片功能和性能的专用设备,分选机和探针台是分别将被测的芯片或晶圆与测试机的功能模块连接起来并实现批量自动化测试的专用设备。在晶圆检测环节,主要使用的测试设备为探针台和测试机,而在芯片设计验证、成品测试环节,主要使用的测试设备为分选机和测试机。因此,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行业中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行业。

②集成电路专用设备行业简介
专用设备制造业是集成电路的基础产业和重要支撑,是完成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环节的基础,是实现集成电路技术进步的关键,在集成电路产业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集成电路生产线投资中设备投资占比较大,价值量较高。专用设备主要包含前道工序晶圆制造环节所需的光刻机、化学气相淀积(CVD)设备、刻蚀机、离子注入机、表面处理设备等;后道工序封装测试环节所需的切割减薄设备、度量缺陷检测设备、键合封装设备等;测试环节所需的测试机、分选机、探针台等。在晶圆制造环节使用的设备一般被称为前道工艺设备,在封测环节使用的一般被称为后道工艺设备。这些设备的制造需要综合运用光学、物理、化学等科学技术,具有技术含量高、制造难度大、设备价值高等特点。

③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测试分选机,属于集成电路专用设备领域的测试分选设备。半导体产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呈现了较强的周期性特征,这与国际贸易形势、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波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均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2023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在行业周期、行业终端市场需求仍然疲软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半导体封装和测试设备领域仍然承压。

与此同时,受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影响,全球半导体产业链正在经历产能布局的调整。短期内,会对半导体封装和测试设备需求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中长期看,半导体产业产能布局的调整及技术升级补缺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半导体行业对封装和测试设备的需求。同时,新能源、电动汽车及AI运算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领域的发展。

未来,集成电路产业将继续向更具精细化的模式发展。随着集成电路产业进一步精细化分工,为确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半导体测试系统企业需要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晶圆制造企业、封装测试企业经过长时间的协作、磨合,提供符合客户使用习惯和生产标准的定制化测试程序开发。产业链协同效应将构筑行业新壁垒。同时,测试任务的复杂性对分选机设备提出更高要求,测试分选机设备将呈现高效率、高稳定性、柔性化及多功能的发展趋势。各类技术等级设备将并存发展。

(2)市场地位
公司已掌握测试分选机相关的核心技术,是国内自主研发、生产集成电路测试分选机的企业之一。

对于测试分选机企业来说,分选的高效率、高稳定性、高精度、模拟真实运行环境的能力,以及与测试机的良好配套,满足多样化产品的不同需求,良好的服务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相对于国内外行业中的同类测试分选机,公司产品的软件定制化程度高,集成程度高,反馈速度快,技术支持响应度好,产品的 UPH(单位小时产出)、Jam rate(故障停机率)、可并行测试最大工位等指标也达到同类产品的国际先进水平。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研发、不断推动产品升级,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进一步扩充产品类型和客户群体,继续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技术指标先进
公司深耕集成电路测试分选机领域,产品性能方面,公司产品在封装尺寸、UPH、测试压力、Index time、温度范围及稳定性、Jam rate等方面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核心技术领先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形成“高速运动姿态自适应控制技术”“三维精度位置补偿技术” “压力精度控制及自平衡技术”“运动轨迹优化技术”“高速高精度多工位同测技术”“高兼容性上下料技术”“高精度温控技术”“芯片全周期流程监控技术”“高精度视觉定位识别技术”等核心技术。

3、品牌及市场地位良好、客户渠道稳固
公司主要产品测试分选机销往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东南亚、欧美等全球市场,为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IDM企业(半导体设计制造一体化厂商)、芯片设计公司等提供自动化测试设备中的测试分选机及相关定制化设备,在行业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具有较高的客户粘性和客户资源壁垒。

4、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公司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快速响应能力。与国外设备供应商相比,本土优势使得公司能提供快捷、高性价比的技术支持,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客户个性需求。公司拥有专门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的团队,在境内境外设立了子公司或售后团队负责当地及周边客户的售后工作,以确保客户的需求能够及时得到满足。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204,939.2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9%;同时,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加大市场及人员投入,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58,937.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45%。

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3.86%。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引进研发人员并加强人才培养。同时,公司坚持提升软、硬件研发能力,完善研发体系,提高研发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赋能。公司产品研发以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国际技术动态、客户需求为导向,公司研发部协同销售部、市场部分析国际和国内市场需求,并逐步完成研发工作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端市场需求。

2、加大市场投入,深化客户服务
2023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5.64%。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积极拓展国际和国内新客户,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积极参加展会等行业相关活动。同时,公司持续提升自身的客户服务能力,加强境内、境外销售及售后团队管理,以提高客户服务效率,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3、启动“马来西亚生产运营中心”项目,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服务能力 2023年6月,公司启动“马来西亚生产运营中心”项目,该项目最终将建立在东南亚地区具有全面服务客户的生产和应用能力的生产运营基地,能够更好地贴近市场和客户、响应客户需求,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4、加强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2023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历程,也是公司发展的新起点、新机遇。报告期内,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及自身发展情况,公司不断加强规范化运作,提高治理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86,204,939.23211,081,294.32-11.79
营业成本91,862,757.0188,876,814.613.36
销售费用13,128,182.9311,352,326.1115.64
管理费用13,017,705.688,875,983.9446.66
财务费用-4,147,977.04-3,894,318.42-6.51
研发费用19,551,971.8513,591,016.774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583,214.5927,988,469.23-327.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463,499.45-22,735,683.00-51.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0,528,891.43-6,987,204.9310,555.2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上市发生各项服务费增加及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研发投入相应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750,179,334.2347.47126,530,928.4915.49492.88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 资金所致
应收票据1,384,489.260.096,198,744.670.76-77.67报告期期末 公司持有的 未到期银行 承兑汇票减 少所致
应收账款259,204,296.2216.40177,833,669.9721.7645.76报告期内, 公司部分客 户未及时回 款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2,782,362.500.181,838,633.500.2351.33公司应收款 项融资中应 收票据余额 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2,021,256.760.133,190,694.360.39-36.65报告期期末 公司预付货 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2,217,696.260.14678,407.180.08226.90报 告 期 期 末,公司应 收押金、保 证金余额增 加所致
合同资产2,789,413.750.18686,873.750.08306.10报告期期末 公司未到期 质保金增加 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2,692,121.230.808,516,699.231.0449.03报告期期末 增值税借方 余额重分类 金额增加所 致
短期借款  10,010,388.891.23-100.00报告期内, 公司归还借 款所致
合同负债1,423,837.640.093,852,899.460.47-63.05报告期期末 预收商品款 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9,040,763.730.5713,756,032.081.68-34.28报告期期末 余额只包含 半年度年终 奖金额所致
应交税费1,141,226.120.075,790,960.880.71-80.29报告期内所 得税费用减 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24,502,506.541.558,120,004.080.99201.75报告期内宣 告分配股利 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830,199.120.05348,850.330.04137.98报告期期末 未终止确认 的已背书票 据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3,115,970.590.206,040,878.280.74-48.42报告期内支 付房租所致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马来西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含本数),2023年7月,公司已完成马来西亚子公司的注册登记。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本期计提 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90,065,250.002,405,916.00  831,000,000.00809,893,001.10 113,578,164.90
应收款项融资1,838,633.50     943,729.002,782,362.50
合计91,903,883.502,405,916.00  831,000,000.00809,893,001.10943,729.00116,360,527.40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名称持股 比例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本期期末数 本期数
    总资产 (单位:元)净资产 (单位:元)净利润 (单位: 元)
江苏 金海 通100%7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之 一的实施主 体(建设实 施中)71,913,650.7553,928,634.44-758,035.94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半导体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行业不仅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而且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等半导体终端应用领域的发展息息相关。如果全球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或半导体产业链下游增长放缓,行业景气度下降,则半导体厂商可能会减少对于专用设备的投入,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受到关注,若未来该等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境外客户所在地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未来销售及进口原材料的采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9.77%,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公司未来市场拓展情况不及预期,或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抑或上述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涉及通信、精密电子测试、微电子、机械设计、软件算法、光电子技术、制冷与低温工程等多种科学技术和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需要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才能保持自身技术优势。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紧跟集成电路专用设备制造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对关键前沿技术的研发无法取得预期成果;或无法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缺乏竞争力、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 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 的披露日 期会议决议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 2 月 20 日不适用不适用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 的情况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 会2023 年 6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2023 年 6 月17日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 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上市前召开,相关决议无需在指定网站披露。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体系的实施和完善,不断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股份限售崔学峰、 龙波、仇 葳、刘海 龙、谢中 泉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1、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 内 2、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内及任期届 满/离任后6个月 内 3、锁定期满后2 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 动延长6个月。 4、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 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5、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 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 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股份限售南通华泓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 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 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 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旭诺投 资、聚源 聚芯、高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巧珍、陈 佳宇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本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股份限售上海金 浦、南京 金浦、上 海汇付、 杨永兴、 秦维辉、 杜敏峰、 余慧莉、 张继跃、 鲍贵军1、本企业/本人在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取得的 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本人取得公司股份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本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12个月 内 2、自本企业/本 人取得公司股份 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天津博芯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 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 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 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股份限售宋会江、 汪成、刘 善霞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内及任期届 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 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4、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 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 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1、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 内 2、担任公司监事 的任期内及任期 届满/离任后6个 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崔 学峰、龙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3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波、仇 葳、黄文 强、冯思 诚、吴 华、刘海 龙、谢中 泉、黄洁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 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实施稳定 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①公司回购股份; ②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③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①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②不能导致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份。如因公司 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则第一选择为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 2、第二选择为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 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将启动第二选 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 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实际 控制人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 购义务;     
   (2)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 如公司股份仍未满足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实际控制人回 购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3、第三选择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启动该选 择的条件为: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 份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份仍未满 足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 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 购义务。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责 任主体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 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有关回购股份的 具体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就该等 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以其控制的股份 投赞成票。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 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 总额;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 上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10%且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0 万元;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如前述二项有冲突的,以本项为 准);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 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 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及 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 的货币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0万 元;单次及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前述二 项有冲突的,以本项为准);增持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 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 行相应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 领取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 的薪酬总和。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聘任 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 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 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2个 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 案(应包括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 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 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实施回购的, 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 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 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 其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 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 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应在履行 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 完毕。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 (1)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 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份 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 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 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 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 五、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将 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 止发放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 关承诺;同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 2、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且停 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 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同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在 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满足终 止稳定股价条件;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     
 其他公司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回购及购回价格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的发行价格。 3、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本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 日内,本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 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 告相应的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购回、赔 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5、若上述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购回、赔 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将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股份回购、 股份购回、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 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 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崔学峰、 龙波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 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并由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 购及购回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 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 3、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 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 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 应的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购回、赔偿损 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5、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股份回购、股份 购回、赔偿损失的承诺,本人将督促公 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购回、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 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 况。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 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崔学峰、 龙波、仇 葳、黄文 强、冯思 诚、吴 华、孙晓 伟、李治 国、蒋守 雷、宋会 江、汪 成、刘善 霞、刘海 龙、谢中 泉、黄洁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 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 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 应的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购回、赔偿损 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股份回购、股份 购回、赔偿损失的承诺,本人将督促公 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购回、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 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 况。 5、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拒不履行或者放弃履行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 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崔学峰、 龙波1、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力主通 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对公 司的控制权,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 营成果。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 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 定承诺。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 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公 司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 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 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 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仍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将认真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相关的规 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人将按 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因此 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其他旭诺投 资、南通 华泓、上 海金浦、 南京金浦1、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严格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 承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2、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 公司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 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 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 后,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仍 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 业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 股份相关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司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企业将 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因 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其他高巧珍、 陈佳宇1、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严格履 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关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 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 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公 司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 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 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仍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将认真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相关的规 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人将按 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因此 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其他公司、崔 学峰、龙 波、仇 葳、黄文 强、冯思 诚、吴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以填补 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 能力,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盈 利能力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华、孙晓 伟、李治 国、蒋守 雷、刘海 龙、谢中 泉、黄洁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增 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下 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拓展主营业务, 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提升品牌知名度 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规模, 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 报。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日常经 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 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提 高日常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公司将继 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 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 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 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业绩。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 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 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加快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 益,提高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 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 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 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天津金海通 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具 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 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充分保 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 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公司实际控 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 诺如下: 1、公司的承诺 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 承诺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 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对公司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给 予补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 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 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对公司其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 偿。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本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 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 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 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对公司其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 偿。     
 其他公司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 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本公司将 赔偿投资者损失;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 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 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 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崔学峰、 龙波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 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 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旭诺投 资、南通 华泓、上 海金浦、 南京金 浦、高巧 珍、陈佳 宇1、如果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 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 的股东期间,如果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企业/本人应承担责任 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 表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 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崔学峰、 龙波、仇 葳、黄文 强、冯思 诚、吴 华、孙晓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伟、李治 国、蒋守 雷、宋会 江、汪 成、刘善 霞、刘海 龙、谢中 泉、黄洁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 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 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分红公司、崔 学峰、龙 波本公司/本人现就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 下: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 公司/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 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天 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若本公司/本人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 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 效判决后,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 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本人的真实意思 表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 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其他公司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 确、完整的披露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 委托持股等情形,在提交申请前均已依 法解除,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 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 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 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崔学峰、 龙波本人作为金海通的实际控制人,现就金 海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为员工缴纳社 保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 诺: 1、金海通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应有权部 门的要求或决定,金海通及其子公司、 分公司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或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金海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未为员工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遭受任何罚款或损 失,本人愿意在毋须金海通支付对价的 情况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费用及/ 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2、金海通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应有权部 门的要求或决定,金海通及其子公司、 分公司需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金 海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未为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 本人愿意在毋须金海通支付对价的情况 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费用及/或相 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崔学峰、 龙波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其租赁房 产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或登记的法律瑕 疵而导致该等租赁合同出现任何纠纷, 或者导致公司遭受行政处罚的,公司实 际控制人承诺在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的情况下承担上述损失,对公司及其子 公司、分公司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 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 责任,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免于遭受损失。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 争崔学峰、 龙波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单独控 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 济组织(公司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 子公司除外,下同)未以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直 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 业或经济组织的股份、股权或其他权 益。作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2、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 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3、本人在日后的投资业务活动中,不利 用所处地位开展任何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不向 与公司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及个人提供销售 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本人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将赔偿公 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 损失。 本人保证本承诺函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 公司或公司其他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 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 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且不可撤销。     
 解决关联交 易崔学峰、 龙波、仇 葳、黄文 强、冯思 诚、吴 华、孙晓 伟、李治1、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企业/本人 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并规范本企业/本人 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企业/本 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与 公司的关联交易。作为公司关联方 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国、蒋守 雷、宋会 江、汪 成、刘善 霞、刘海 龙、谢中 泉、黄 洁、旭诺 投资、南 通华泓、 上海金 浦、南京 金浦、高 巧珍、陈 佳宇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 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 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 易合同,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公司的独 立性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 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或本 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 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 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 担保。 4、本企业/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构成本 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企 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公司 其他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生 效,至本人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之日终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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