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智洋创新(68819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8:52:22 中财网
原标题:智洋创新: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91 公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智洋创新688191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俊鹏韩美月
电话0533-35802420533-3580242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265,044,294.531,217,651,827.41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841,676,352.70829,413,941.971.4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76,476,125.44313,256,078.052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3,609,191.9417,225,847.263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6,610,304.0815,286,272.268.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5,607,108.55-96,980,450.3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2.792.09增加0.7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50.11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50.1136.3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12.3811.69增加0.69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8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持股持有有限售包含转融通质押、标记或冻

  比例 (%)数量条件的股份 数量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结的股份数量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4.1452,416,00052,416,00052,416,0000
刘国永境内自然 人5.498,433,4128,219,5208,219,5200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5.428,320,0008,320,0008,320,0000
聂树刚境内自然 人4.256,521,4806,388,4806,388,4800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745,739,086000
赵砚青境内自然 人3.164,849,0004,816,0004,816,0000
宁波昆石天利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3.084,730,423000
华夏基金华益3号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其他0.971,495,488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昆 石成长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0.941,435,382000
华夏基金-上海银行 -华夏基金-新夏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911,390,17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1、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为基于《一致行动协议书》 约定的一致行动人;2、昆石天利与昆石成长、昆石创富、昆 石智创为一致行动人;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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