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林科技(300786):国林科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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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9:03: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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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林科技:国林科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跟踪报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林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磊 | 联系电话:0531-80986079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岩 | 联系电话:0531-8098607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
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
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2.5万吨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因受
全国经济下行、需求萎靡和冬季低温天气影响
延期,项目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该项目
已于2022年6月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1次。
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公司董事会。
公司在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
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公司监事会。
公司在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
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存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股权激励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1、诉讼事项:2022年9月,公司收到香港特别
行政区高等法院发出的传讯令状(原诉法庭高
院民事诉讼2021年第1861号),因与公司《供
货协议》纠纷事宜,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
名: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向香港特别
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涉案的金额4,600万
美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审理。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磊 郑岩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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