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力星股份(30042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9:51:40 中财网
原标题:力星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力星股份股票代码30042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芳许波进 
电话0513-871900530513-87190053 
办公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68号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6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497,662,100.06472,531,117.53472,531,117.53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5,298,796.5629,873,170.3829,873,170.381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30,504,257.1626,636,999.2926,636,999.2914.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4,770.68-65,568,671.23-65,568,671.2399.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0.12030.102317.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10.12110.102317.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7%2.46%2.46%0.3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1,799,050,739.2 81,787,917,895.8 01,787,917,895.8 0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81,330,369.2 91,269,175,848.5 01,269,175,848.5 00.9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22,90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施祥贵境内自然人22.47%66,760,075.0050,070,056.00  
时艳芳境内自然人3.58%10,641,600.000.00  
赵高明境内自然人1.23%3,656,275.002,742,206.00  
王嵘境内自然人1.23%3,644,274.002,733,205.00  
张邦友境内自然人0.98%2,914,282.000.00  
陈芳境内自然人0.89%2,639,284.001,979,463.00  
汤国华境内自然人0.89%2,639,284.001,979,463.00  
沙小建境内自然人0.89%2,639,284.001,979,463.00  
苏银建境内自然人0.89%2,637,911.001,978,433.00  
大家人 寿保险 股份有 限公司 -传统 产品其他0.78%2,315,88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施祥贵、时艳芳二人为夫妇。除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第 29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
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139号)文件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公司技术中心被认
定为(第 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公司长期以来坚持推进核心技术研发、
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创新技术团队建设的结果,也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的充分肯定,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技术优势,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27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公司于 2022年 3月 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
册之日(2022年 3月 11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取得批复文件后,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各项工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等多方面因素变化,公司未能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宜,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
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3)公司于 2023年 7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于 2023年 7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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