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环旭电子(601231):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9:56:38 中财网
原标题: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郭薇工作原因黄江东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环旭电子601231
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环旭转债11304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史金鹏刘立立
电话021-58968418021-589684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7,531,641,816.1338,574,464,731.16-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48,478,803.7815,749,394,179.860.6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6,865,634,172.7828,940,502,267.63-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7,267,825.331,084,646,922.10-2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3,856,091.831,094,959,847.50-36.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0,555,169.9767,087,303.035,535.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18.06减少3.2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50-3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0.48-27.08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3,72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环诚科技有限公司境外法人76.281,683,749,126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7081,644,191 未知 
ASDI ASSISTANCE DIRECTION境外法人1.1825,939,97225,939,972质押1,758,91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723,611,536 未知 
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8218,098,476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37,280,299 未知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 -行业配置其他0.245,373,235 未知 
晋达英国有限公司-晋达环球策略 基金-全方位中国股票基金- RQFII其他0.194,290,291 未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183,969,60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0.173,775,10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张虔生先生和张洪本先生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 为兄弟关系,张氏兄弟通过间接持股控制本公司股东环诚 科技和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从而最终实际控制 本公司,公司不了解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 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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