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明冠新材(688560):明冠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20:08:06 中财网
原标题: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60 公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明冠新材688560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勇邹明斌
电话0795-36662650795-3666265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经发大道32号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经发大道32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798,924,316.603,749,275,141.50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2,969,544,088.733,136,833,159.44-5.3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835,820,805.21916,083,802.34-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2,900,149.6794,204,170.71-4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8,906,814.5991,888,863.53-46.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43,393,468.75-52,668,507.5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676.44减少4.7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70.57-52.6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70.57-52.6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3.433.89减少0.46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65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 数量限售股份数 量  
闫洪嘉境内自 然人25.3451,000,00051,000,00051,000,000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 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0.6921,517,70021,250,00021,25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其他4.088,206,04400 
文菁华境内自 然人3.016,066,62100冻 结6,066,621
魏巍境内自 然人1.402,811,44700 
吴昊天境内自 然人1.072,145,78800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 资有限公司-青岛 华资盛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其他0.881,776,98800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 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831,670,06300 
刁春兰境内自 然人0.791,588,47900 
深圳市博汇银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0.761,520,0001,520,0001,52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闫洪嘉、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2、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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