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鱼跃医疗(00222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宇投资”)、丹阳盛宇高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参与方共同投资设立南京盛宇黑科新智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盛宇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目前,合伙企业已经完成工商备案登记,公司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6月 27日、2023年6月 30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年 12月 8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发行 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Swiss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作为基础证券。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12月 2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3086)及于 2023年 1月 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086号)。 自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 GDR发行事项的各项工作。考虑到国内外市场变化,通过对公司实际财务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长期业务战略规划进行全面审视,为了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于2023年 6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 6月 1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3、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5月 18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2,476,92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230,167股后的 996,246,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 5月 29日,权益分派于2023年 5月 29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5月 19日、2023年 5月 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021)。 4、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已于 2023年 4月 7日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半自动体外除颤器产品(以下简称“AED”)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本次公司自主研发的 AED产品 M600获得注册证是公司急救板块业务发展的里程碑,在助力公司产品力升级及市场不断扩展的同时,亦会为国内 AED普及率的提升作出卓越贡献。公司海内外团队会持续精诚协作,进一步强化业务服务能力与产品核心技术竞争力,推动急救领域内相关业务的长久有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4月 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5、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于 2023年 3月 15日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GM”)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本次 14天免校准 CGM产品注册证的获取,是公司在糖尿病护理解决方案领域的重要突破,公司将充分发挥相关产品在临床效果、舒适性、便携性、安全性以及数字化管理方面的优势,不断加深业务拓展,持续为市场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健康服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 3月 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6、其他重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 31日收到《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镇市监处罚〔2023〕00001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行为,并处以 27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公司对本次行政处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查,并推进相应整改。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2月 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收到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群 2023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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