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实科技(30051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20:42:29 中财网
原标题:恒实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恒实科技股票代码30051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子健司晓薇 
电话010-62670506010-626705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 11层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 11层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598,086,737.15428,527,561.683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2,882,815.0438,366,932.84-1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31,609,970.4940,658,089.07-2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7,710,351.15-317,467,703.35-3.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480.1223-14.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480.1223-14.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1.63%-0.2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4,121,975,613.534,082,670,435.19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98,646,191.602,365,763,376.561.3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26,37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钱苏晋境内自然人9.27%29,079,72021,809,790质押12,000,000
张小红境内自然人4.08%12,789,7809,592,335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 技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3.09%9,690,0000  
#邱为碧境内自然人2.52%7,919,1740  
景治军境内自然人2.23%6,991,4430质押450,000
陈志生境内自然人2.05%6,416,7980  
钱军境内自然人1.39%4,358,7000质押3,269,02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兴全有机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 法人0.80%2,499,9400  
周爱秀境内自然人0.67%2,090,9000  
金志根境内自然人0.57%1,772,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股东钱苏晋和股东张小红为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股东钱军是股东钱苏晋之 弟,二人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邱为碧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股外,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919,174股,实际合计持有 7,919,174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2023年 3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分析报告等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同日,公司
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钱苏晋、张小红与深智城签订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智城就本次认购需取得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需经深交所审核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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