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深圳燃气(601139):深圳燃气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深圳燃气:深圳燃气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舒适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出现分项值之和与总计数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管道气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城市燃气和智慧服务利润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燃23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54号文同意注册,2023年7月27日完成发行,2023年8月18日,燃23转债(证券代码113067)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以城市燃气经营为主体,燃气资源、综合能源、智慧服务等业务协同发展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国内天然气产业链较为完善的城市燃气企业之一,并在业内率先布局光伏等清洁能源产业。 1、城市燃气 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主要向城市居民、工商业和电厂等用户销售管道燃气。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云南、湖南、湖北、河北等 11省(区)经营 57个城市(区)管道燃气项目。目前公司管道燃气气源主要为天然气。在深圳地区,公司主要从中石油、中石化、广东大鹏以及国际资源供应商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在深圳以外地区,公司主要从中石油、中石化以及所在地区省管网公司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受到经营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燃气资源 燃气资源业务由液化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组成,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华安公司采购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通过槽车、槽船或管道销售给客户。液化天然气批发和液化石油气批发均为市场化业务,价格随行就市。 3、综合能源 (1)光伏胶膜业务 公司于 2021年控股江苏斯威克,进入光伏胶膜行业。光伏胶膜为江苏斯威克的主要产品,目前主要用于太阳能组件产品的封装,根据中国光伏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7年至 2022年,江苏斯威克光伏封装胶膜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球第二。江苏斯威克采购原材料后,通过自行研发的配方组织产品生产,向下游国内外大型光伏组件厂商等客户销售以实现盈利。 (2)光伏发电业务 公司于 2021年收购四家光伏发电公司,进入光伏发电行业。四家光伏发电公司合计拥有 6座集中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 210兆瓦。同时,公司在深圳、东莞、海丰等城市投资开发了多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3)天然气发电业务 天然气发电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深燃热电购入天然气发电并供热,包括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公司销售电力和向周边工商业客户等销售蒸汽。 4、智慧服务 智慧服务业务主要由燃气增值业务、信息化服务业务及燃气设备业务等组成。燃气增值业务由公司向客户销售燃气保险、燃气具、燃气管及燃气表等产品。信息化服务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易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燃气等公用事业企业提供信息化咨询和建设服务。燃气设备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乐山川天燃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向燃气企业销售燃气调压器、智能燃气热交换系统、智能远程控制系统、RTU(工商业远程监控系统)、流量计、传感器、燃气撬装门站等成套调压设备和压力容器设备。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优势 公司经营业务涵盖了气源供应到终端销售的全部环节,建立了集资源采购、接收、储运、销售一体化的天然气产业链,初步实现了上下游一体化,为公司推进产业链整合与市场拓展奠定了基础。 在天然气气源供应方面,公司于 2019年 8月建成储备库一期项目,拥有 1座 8万立方米的LNG储罐,1座 5万吨级 LNG码头,年周转能力 80万吨。依托该项目公司打通了国际天然气资源自主采购通道,建立了 7天的城市燃气应急储备气源。公司与广东大鹏签订了 25年照付不议的天然气采购合同,稳产期年供应量为约 27万吨;2021年 7月,公司签订广东大鹏 LNG代加工权益相关的进口 LNG合同,采购气量约 27万吨/年,合同期限为 12年;2021年 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安公司与 BP中国签署十年天然气购销协议,BP中国将从 2023年 1月起,在深圳向华安公司提供每年不超过 30万吨的天然气资源。同时,公司与中石油签订了年供应量可达 4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采购协议。 在终端销售方面,公司拥有稳定并保持持续增长的终端客户资源,在全国范围经营 57个城市(区)管道燃气项目,管道燃气用户超过 700万户,覆盖人口超过 2,000万。 (2)区位优势 深圳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一,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市场经济发达,拥有领先的市场意识和创新能力。公司所在的粤港澳大湾区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天然气的清洁高效利用,正在大力推进“煤改气”、“瓶改管”、天然气发电等重点应用领域,天然气需求强劲。公司目前还在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等 11省(区)开展管道燃气经营,并形成了一定的区域集聚和规模效应。 (3)管理和品牌优势 公司管理层及技术人员拥有多年的城市燃气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公司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影响力品牌”,被中国质量协会、 全国用户委员会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 (4)技术优势 公司获得深圳市“2021-2022年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形成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东省城镇智慧燃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深圳市燃气输配及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燃气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多层次的“八位一体”创新载体,建立了“多层次、开放型、产学研密切结合、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科技创新体系。公司于 2018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1年再次获得认定。公司积极申报参编各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引领推动行业的发展,截至 2023年 6月末,集团母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 321项,其中发明专利 57项,实用新型专利201项,外观设计专利 3项,软件著作权 60项。 (5)公司治理优势 2004年,公司通过国际招标招募引进了香港中华煤气和新希望集团两家重要股东,形成“国资综合实力+外资专业能力+民资机制活力”的治理结构及多元化股权结构,并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公司自 2012年起成功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净利润分享和经济利润奖(EP)等长效激励,建立了覆盖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自 2004年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公司多次获得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年度董事会奖”、“优秀董事会奖”及“董事会特别贡献奖”等荣誉。 (6)特许经营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在国内 11省(区)拥有 53个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 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业务拥有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 12公斤专用钢瓶,全国唯一以橙色 12公斤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具有显著的大众识别功能,核心竞争能力突出。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随着俄乌冲突导致的能源危机逐步缓解,全球天然气价格大幅回落,有力支撑了我国天然气市场回暖,带动城市燃气和发电等用气需求增长;同时,国家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出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2023年上半年天然气供需实现双增长,上半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1,94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6.7%。 2023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转型发展主题,抓住行业复苏机遇,全力以赴拼经济,众志成城谋发展,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民生,聚焦“燃气+清洁能源”双主业,实现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进、服务民生任务扎实推进、燃气基本盘持续巩固、新能源产业加速布局、制造业集群初具规模、科技创新动能不断释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52.22亿元,同比增长 2.8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50亿元,同比增长 20.56%;基本每股收益 0.23元,同比增长 21.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82%,增加 0.55个百分点。 天然气供应量 30.1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 25.97亿立方米增长 16.73%;其中天然气销售量25.2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 21.73亿立方米增长 16.29%,天然气代输气量 4.20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 4.24亿立方米下降 0.94%。 一、突出一个“实”字,城市燃气扎实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民生实事任务,深圳地区完成“瓶改管”居民用户开户41.8万户、点火42.2万户,非居用户验收4,802户、点火4,095户,完成42.8公里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城市燃气管网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持续强化管道保护工作,施工类地下紧急事件大幅降低,入户安检率持续提升。全力推进价格管理,用足用好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保障天然气供应稳定。 借助气源供应充足的有利环境,在深圳新增宝昌电厂新建9F机组等大用户,在深圳以外地区紧紧抓住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新兴产业发展机会,大力开发新用户,推动公司管道燃气销售量实现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量23.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11%,其中深圳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量13.23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0.44亿立方米增长26.72%;深圳以外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量10.05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9.10亿立方米增长10.44%;按用户类型分,城市燃气销售量16.5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61%,其中深圳地区6.4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73%,深圳以外地区10.1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69%;电厂销售量6.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12%。 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管道气用户703万户,净增60万户。其中,深圳地区475万户,净增50万户;深圳以外地区228万户,净增10万户。 二、突出一个“稳”字,燃气资源稳定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大鹏公主”号LNG运输船顺利交付并成功投入运行。公司进一步强化天然气资源统筹工作,抓住国际气价持续下跌的有利形势,加大进口LNG资源自主采购力度,降低气源采购成本,有效改善经营业绩。同时,结合公司多气源和产业链优势,围绕公司管道沿线城燃和电厂用户,开发深圳宝昌电厂9F机组及大湾区市场,推动燃气资源板块购销规模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降低了对外天然气批发销售,天然气批发销售量1.99亿立方米,同比下降9.2%。由于受“瓶改管”和LPG库区大修等因素影响,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量17.74万吨,同比减少35.6%。 三、突出一个“拓”字,综合能源拓展加速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拓展综合能源业务。在光伏发电领域,公司加大力度拓展光伏项目,与坪山区、光明区、深粮集团、深圳港等开展合作,开发城中村户用光伏模式,签约建设一批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截至2023年6月底共有在运光伏电站19座、总装机容量225.6MW,其中地面电站210.3MW,分布式电站15.3MW,上半年光伏电站总发电量1.34亿度;在光伏胶膜领域,斯威克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积极配套组件厂商,完成盐城一期项目建成投产,上半年销售胶膜3.17亿平,同比增加17.41%。在热电领域,深燃热电二期9F改扩建项目主厂房行车顺利完成吊装,为项目由土建施工阶段全面转入设备安装阶段创造良好条件。第二套机成功列入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 报告期内,受光伏胶膜销售价格下降影响,公司综合能源相关收入34.32亿元,同比下降10%。 四、突出一个“延”字,智慧服务延伸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大力发展延伸业,拓展销售渠道,拓宽产品市场。优慧家公司成功签约外部经销商9个,睿荔科技公司签约上海飞奥等外部客户13家。乐山川天公司入围港华燃气供应商名单。赛易特公司成功拓展市住建局、珠海港兴等项目。中特检深燃公司开拓了外部市场业务,提升整体外部市场占比。全面推广应用“深燃新零售”增值业务平台,进一步理顺“人货场”链条关系,推动燃气保险、燃气具销售等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服务收入10.76亿元,同比增长110%。 五、释放科技创新动能,推动科创成果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多层次、开放型、产学研密切结合、成果高效转化”的科创体系,设立深圳燃气数字能源研究中心,开展“政产学研用”创新生态合作,加速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已完成管网掺氢项目、分布式能源机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与安装,推动国产数据库应用测试、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调测试,自主研发一体化安全通讯模组实现产业化量产。 六、坚持安全发展,稳定发展大局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保障管道运营安全和用户用气安全,巩固落实管道保护“四个一”联防联控机制,“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讲制度”等活动89场,完成应急演练51场,组织安全知识竞赛超5,000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进工地、进社区等“五进”活动700余场,在全社会和公司上下营造了浓厚的燃气安全氛围。公司还全力配合深圳市各区政府推进“瓶改管”攻坚,截至报告期末,深圳市累计完成城中村(含住宅区)管道气改造超过2,300个。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薪酬费用同比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利息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母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应收款项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收销售电力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基建工程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价值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发行短期融资券置换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长期融资需求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20,192,173.6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的具体情况: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币种: 人民币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04年4月30日,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天然气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自2006年起至2031年止,公司累计向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液化天然气598万吨。合同基本期限为25年,合同约定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约1.70元(含税价格,有可能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下浮动),达产期(2011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每年供应27.1万吨天然气,合同总金额约132亿元。 2.2004年9月7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授予公司统一经营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期限自2003年9月1日至2033年9月1日。特许经营费为人民币1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缴付。协议约定,除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外,公司需租赁深圳市及其所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或各部门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22,524.70万元,租赁期限同特许经营权期限,租金为每年人民币1元,租赁期限内,公司对租赁资产承担相关的资产责任和运营责任。 2006年10月13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深圳市建设局经深圳市政府授权将新增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3,106.10万元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租赁经营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之日止,深圳市建设局不再另行收取新增管道燃气设施租金。2009年7月13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署《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向深圳市建设局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自2009年起每年4月30日之前缴纳上一年度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具体标准为:2008、2009年度分别为600万元/年;2010年起按照管道燃气业务当年销售收入的0.5%缴纳,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年时原则上按1,000万元/年缴纳。(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