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002407):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1:48:33 中财网

原标题:多氟多: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2,324,159股
2、发行后总股本:1,193,534,779股
3、发行价格:16.35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9.65元
5、募集资金净额:1,988,036,522.7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122,324,159股,预计于 2023年 8月 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83,792292,399,999.206
2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642,201173,999,986.356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82,87478,199,989.906
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7,094,801115,999,996.356
5UBS AG9,785,932159,999,988.206
6顾梦骏3,584,09758,599,985.956
7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7,706,422125,999,999.706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 券丰益 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290,519249,999,985.65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825,695275,100,113.256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26,911157,399,994.856
11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8,379,204136,999,985.406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3,547,40057,999,990.006
13刘敏3,547,40057,999,990.006
14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君弘定增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3,626,91159,299,994.856
合计122,324,1591,999,999,999.6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三、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3
释义 ............................................................................................................................... 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 8
一、发行类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概况 ............................................... 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3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5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0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33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33
二、发行人律师.................................................................................................. 33
三、发行人会计师.............................................................................................. 33
四、验资机构...................................................................................................... 34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5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5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37
二、备查文件地点.............................................................................................. 38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司、多氟多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A股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122,324,159股(含本数)A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发行与承销方案》《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与承销方案》
《认购邀请书》《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附件一: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Do-Fluoride New Materials Co.,Ltd.
股票简称及代码多氟多(002407.SZ)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1 766,023,589.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云峰
成立日期1999年 12月 21日
注册地址/联系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电话号码0391-2956992
互联网网址www.dfdchem.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无机盐、无机酸、助剂、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生产;LED节能产品的生产;电 子数码产品,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服 务;路灯安装工程;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 刷品的印刷业务;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生产 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概况
(一)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1年 11月 2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1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1年 12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2年 6月 6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2年 7月 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2年 9月 22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3年 4月 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3年 5月 16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3年 6月 7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二)监管部门审核流程情况
2022年 11月 14日,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年 11月 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年 6月 20日向深交所报送《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等发行方案相关附件,共计 109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 20名股东 14家(剔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0家、证券公司 2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5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20家、个人投资者 5位。

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 24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24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深圳市正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3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河南道诚转型升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刘敏
18吴建昕
序号投资者名称
19杨振云
20河南盛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2谢力
23焦作市中财投资有限公司
24顾梦骏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年 8月 2日至 2023年 8月 7日申购报价开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133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2023年 8月 7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 8月 7日(T日)上午 9:00至 12:00,在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9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中18名认购对象及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报价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为有效报价;1名认购对象报价不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为无效报价。

除上述报价外,1名认购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为无效报价。

有效报价区间为 15.55元/股-18.66元/股。有效报价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
1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8.2817,400
2顾梦骏17.485,820
  16.785,860 
  16.355,880 
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556,000
4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7.1113,700
5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7.525,800免交
  16.5611,600 
  16.2619,000 
6UBS AG17.5012,900免交
  16.8016,000 
  15.9827,300 
7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 资管君得 349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906,000
8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17.3111,600免交
  16.9212,600 
  15.8014,600 
9刘敏16.885,800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727,620
  16.937,820 
  16.357,920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811,130免交
  16.5415,740 
  15.7818,150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905,800
  16.137,000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6619,510
  17.1629,240 
  16.3035,640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 5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7.3025,000
1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266,500免交
  16.9315,120 
  16.3529,520 
16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6.307,000
17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6.1623,200
  15.8023,200 
  15.5523,200 
18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弘定增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405,930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28,617,36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且不超过本次发行上限 229,826,276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22,324,159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最高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未低于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即低于 90,032,155股),不存在发行失败的情况。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8月 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本次发行底价为 15.55元/股。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3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5.14%。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3年 6月 20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9.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963,47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036,522.71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年 8月 1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84)。经审验,截至 2023年 8月 10日,保荐人(主承销商)账户已收到 14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1,999,999,999.65元。

2023年 8月 1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85)。经审验,截至 2023年 8月 11日,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2,324,159股,每股发行价格 16.3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99.6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63,476.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88,036,522.71元,其中记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22,324,159.00元,余额人民币 1,865,712,363.71元记入资本公积。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正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完成签署,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23年 8月 17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相关配售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16.35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22,324,159股。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83,792292,399,999.206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2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642,201173,999,986.356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82,87478,199,989.906
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7,094,801115,999,996.356
5UBS AG9,785,932159,999,988.206
6顾梦骏3,584,09758,599,985.956
7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7,706,422125,999,999.706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 券丰益 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290,519249,999,985.65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825,695275,100,113.256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26,911157,399,994.856
11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8,379,204136,999,985.406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547,40057,999,990.006
13刘敏3,547,40057,999,990.006
14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君弘定增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3,626,91159,299,994.856
合计122,324,1591,999,999,999.65- 
2、本次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4个,相关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成立时间1999年 8月 18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T87K0X
成立时间2017年 4月 7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23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27号愿景广场二期 1号楼第 23层华中 新金融孵化中心 2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 投资咨询 (不含金融证券与期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成立时间1994年 1月 21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62,108.7664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企业名称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3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127.65亿美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QA
法定代表人Young Lee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企业名称瑞士银行(UBS A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住所/主要办公地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6)顾梦骏

申购人名称顾梦骏
身份证号码410105************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7)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名称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14EUS274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34.14亿美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4AU
法定代表人Dmitri Potishko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信达证券丰益 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967A
成立时间2007年 9月 4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24,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 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年 6月 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年 6月 21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8MACR37XD55
成立时间2023年 7月 17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3,800万元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 5号基金大厦 A 座六楼 6001-3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12)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成立时间2021年 10月 14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楼 6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13)刘敏

申购人名称刘敏
身份证号码51081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14)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君弘定增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3594000
成立时间2015年 1月 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治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认购人非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情况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企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相关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认购人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本认购人非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和多氟多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多氟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多氟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认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缴款通知书》的发出及最终发行价格的确认、发行对象及配售股数等事宜,均由本所见证。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 2023年 8月 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多氟多
证券代码:00240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年 8月 31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股
1李世江122,475,44411.43%91,856,583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1,847,7632.97%-
3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8,468,8992.66%-
4李凌云9,242,9860.86%6,932,240
5侯红军7,927,1360.74%-
6高杨7,609,0670.71%-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 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490,2450.61%-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04,5200.5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 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5,360,4560.50%-
10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和光六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20,0000.47%-
合计229,846,51621.45%98,788,82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股
1李世江122,475,44410.26%19,767,117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9,200,4691.61%-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659,7781.56%17,883,792
4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7,768,8991.49%16,52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股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 5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15,290,5191.28%15,290,519
6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0,642,2010.89%10,642,201
7UBS AG9,864,2390.83%9,785,932
8李凌云9,242,9860.77%1,029,419
9广西先进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9,2040.70%8,379,204
10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7,988,4050.67%7,706,422
合计239,512,14420.06%107,004,6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增加 122,324,15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3年7月31日) 本次发行后 (截至2023年8月11日)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10,249,943.0010.29232,574,102.0019.49
无限售条件股份960,960,677.0089.71960,960,677.0080.51
股份总数1,071,210,620.00100.001,193,534,779.00100.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22,324,15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世江先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是否涉及对业务与资产的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

若公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产业类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围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业务进行产能布局及业务升级,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巩固行业地位。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等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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