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天顺风能(002531):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天顺风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54 2023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严俊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盖章、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 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 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 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天顺风能从2005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在风电领域深耕发展,一方面不断巩固自身在风塔细分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另 一方面在风电产业链内积极进行相关多元化业务布局,并逐步向新能源储能、氢能加大研究和投入形成新能源从制造、 发电、应用全产业链闭环,并持续为“双碳”减排贡献企业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风塔及零部件的生产 和销售,风电叶片及模具的生产和销售,风电海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风电场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 国家提出的“30碳达峰·60碳中和”战略目标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将为新能源行业带来重大而长期的 发展机遇。天顺风能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顺势而为,依托国内市场及欧洲市场构建国内大循环、国外大循环,及国内 国际双循环。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可再生能源装机历史性超过煤电 根据能源局数据,截至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22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8.8%。其 中,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3.7%,其中陆上风电3.58亿千瓦,海上风电3146万千瓦。上半年,全 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22.99 GW,同比增长78%,其中陆上风电21.89 GW,海上风电1.10 GW。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 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0.6%。2023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4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全国风电平均利用 率96.7%,同比提升0.9个百分点。 2、政策调整仍未明确,近期海风装机大幅放缓,但长期态势仍持续向好 今年上半年,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呈现出放缓态势,滞缓状态仍在持续。根据公开招投标信息,今年以来,无论是风 机装备还是EPC总承包,海上风电的招标规模都在大幅缩减。仅有部分省份零星项目启动风电机组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据中国能源报分析,招标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先前核准的项目基本都已建设完毕,当前各家企业侧重于项目规划, “十四五”最后两年才是招标建设的高峰期。 海域管理问题日趋凸显,相关政策出台后阻滞将会得到有效缓解。当前,海上风电项目在后续核准和施工过程中会涉及 渔业、交通等多部门管理问题。项目建设中还可能涉及很多地图上没有注明的‘习惯性航道’,规划时难以发现,施工 时受阻明显。当前已有部分项目受航道、军事等原因影响,开发进度陷入停滞,且因为涉及决策层级较高,解决过程会 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海风项目开发过程中,同交通、渔业等部门的‘交集’也越来越多。然而国管海域的海上风 电开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海风项目的开发进度。此外,“双10”政策或将调整为“双30”,即新增 海上风电项目离岸距离需在30公里以外或水深在30米以上。由于政策调整悬而未决,部分地区的主管部门已经停止海 上风电开发的用海审批。缺少审批,招标也将无法顺利进行,整体进度从源头开始有所放缓。 中国风能专委会秘书长秦海岩表示,海上风电项目往往遵循“五年规划”的时间周期。“项目从开始规划到具备施工条 件,至少要一两年,因此每个‘五年’的前两年,都是侧重于规划,最后两年才是招标建设的高峰期。”他也指出,未 来的海上风电项目将大多建在12海里以外的专属经济区。“但现在专属经济区的用海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因此地方政 府本着谨慎的态度,减少了海上风电项目审批,进而造成近期招标规模下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政策,预计不 久后会出台相应法规。”预计相关政策落地后,“十四五”的后面两年海风装机进度将大幅提速。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共同目标下,风电在时代的发展趋势下在走向越来越重要的能源角色。而我国已出台的 “十四五”规划,也奠定了当前风电在我国能源体系的重要地位。当前陆上风电的发展已经进入较为平缓的发展阶段, 海风则即将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预测,2023-2027年全球海上风电预计将增加130GW的 装机,年均新增装机26GW,其中,亚太地区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合计76.8GW,预计将进入快速增长期,2022-2025年亚 太地区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33%。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数据,预计2023-2035年全球海风 新增装机量将超450GW,年均装机35GW,亚太和欧洲地区是海风新增装机的主要区域。 3、国际、国内碳减排相关体系逐步完善 2023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实施细则。该细则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 温室气体数量的过渡方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 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过渡期至 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 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至此,欧盟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征收碳关税的经济体。 同月,北京绿色交易所公告称,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即日起开通开户功能,接受市场参与主体对登记账户和 交易账户的开户申请,交易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北京绿色交易所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今年6月底, 由该所承建的全国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完成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 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绿证的重要地位、适用范围,以及核发与交易方式。绿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 绿色电力颁发的电子证书。该通知的出台奠定了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和通用性,并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核发全覆盖提 出明确要求。受此影响,此前存在的重复计算的质疑将得到解决,国内、国际绿证互认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提升。过去, 只有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申请绿证,新规发布后,已覆盖到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卖方主体为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买方主体覆盖用电企业、政府单位、个人等有主动减排意愿的单位。作为消费绿电的重要凭证, 绿证可以理解为“绿电消费小票”,买方可以用购买绿证抵消外购电力的碳排放,实现减排目标。此次政策的另一大意 义在于规范绿电交易,厘清发电、用电各方在新能源消纳中的责任,从而增强绿证市场活性。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制造板块实现从陆地到海洋的跨越式发展,海工产品具备码头、港池、用地壁垒和区位优势 公司制造板块的重心已转向发展空间更加广阔的海上风电业务,同时通过多年对海上风电行业的研究,产品选择不再从 事竞争日益激烈的海上塔架,而选择了由于码头、港池、以及相邻用地等资源的稀缺带来的壁垒和进入门槛相对较高的 水下基础和漂浮式平台。由于不管在欧洲及中国适合做海上风电超大型结构件(包括水下基础及漂浮式平台)的码头、 港池、以及相邻用地都非常稀缺,预计在未来几年该制造环节仍将保持产能紧张的状态。 由于沿海水域地质等条件的差异,各地区适用的海工基础不同。公司的海工产品涉及单管桩、导管架和升压站等多类别, 分别对应当地差异化需求,且产线规划时已考虑适用深远海产品。2023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江苏长风,目前已形成40 万吨/年的海工产能。江苏长风下辖三个工厂,分别是江苏盐城射阳 20 万吨单管桩产能、江苏通州湾20万吨导管架产 能、广东汕尾20万吨导管架配套产能(尚未完全投产)。2023年初,公司分别与揭阳惠来县和阳江高新区签约重型海 工装备的合作意向;8月,公司与漳州开发区签署了重型海工装备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海工布局。公司目前 在建产能有德国海工、通州湾二期、盐城二期、揭阳和阳江等海工基地,漳州基地也在前期规划准备中。欧洲海工当前 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沿海各省省“十四五”以及“十五五”海风规划量空间巨 大,产能所在地需求强劲。 经过过去几年的努力,公司目前实现了在欧洲、中国江苏以南的海上风电产能并占据有利位置形成了较强的产能区位优 势。今年公司将加快已确定产能的建设和投产,预计海上风电总产能到 2025 年底将超 250 万吨,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 国内海上风电水下基础(单管桩、导管架)及漂浮式平台等领域的区位优势和产能优势竞争地位。 2、零碳业务成为第二增长级,指数型发展可期 零碳业务是公司发展的新引擎,公司将推动电站的建设并提升电站运营业务能力,以风电开发投资来带动其他业务的发 展,拉动销售规模。2023年平均风速高于同期水平,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上半年全国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237 小时,同比提高83小时。报告期内,公司在营风电场并网容量1383.8MW,累计实现上网电量17.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62%。2023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于北方、华中、华东、华南等地区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目前位于湖北省沙洋县的200MW 风电项目正在推进,其他风电项目正在积极筹备开工。未来公司在做好后市场运营的同时,将集中投入资源进行重点区 域的资源开发,为后续的风电项目建设、后市场运维等业务奠定基础,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探索轻资产模式,逐步实现风 电全生命周期资产服务。在立足风电行业装备制造细分市场龙头地位的同时,大力发展零碳实业的相关业务,相互支持, 互相促进,为公司在新战略周期的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当前,风电行业在制造环节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通过产能扩 张模式积累了大量的风电开发资源,开拓了零碳业务板块,从竞争激烈的风电行业中游制造环节逐步切入到利润丰厚的 下游风电站投资开发环节,一方面加强了自身在行业的话语权,另一方面,风电行业制造环节竞争将持续激烈,只有不 断业务进化,进一步打开业务成长空间才有可能在未来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零碳业务也给公司带来了大量的绿电、CCER等指标的潜在碳资产积累,未来随着国际、国内的碳指标体系的进一 步完善和政策的落地,零碳板块也可为企业的碳中和、碳净零排放、绿色出口贸易等方面形成有力支持。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为完善公司海上风电整体产能战略布局,公司以现金收购江苏长风,从事海上风电塔架、钢管桩、导管架等产品的设计、 制造及销售。该家被并购公司已于2023年5月并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5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的《关于收购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0)。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风能设备有限公司锁汇业务结束,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系6+9 银行及其他上市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 6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的相关内容。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告编号:2023-030); 2、本期投资盈亏指,购买日至期末江苏长风实现净利润90,228,265.39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风险 2023年全球经济仍然疲软,经济全球化持续受到挑战。全球范围金融风险进一步累积,系统性风险加剧。面对系统性 风险,公司一方面继续深耕业务和发展,全方位提高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供应链和运营管理能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战略研判能力和战略执行能力,充分认识、深入分析经济和行业的不确定性,找出风险和机会,穿越 周期实现持续增长。 2、产业政策风险 国内新能源行业属于政策驱动型市场,政策的波动会直接导致产业的周期性变化。随着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 规划》及各省市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的陆续发布,未来五年的新能源发展目标逐步明确,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和新增装机较 以往大幅增长将是新常态,新能源发展逐步走入“快车道”。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通过紧密跟踪研究产业政策, 前瞻性研判政策走向,来应对政策变化风险。 3、需求波动风险 2020-2021年的风电抢装潮的结束带来风电市场的短暂回调,目前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同比增幅不如预期。尽管双碳目 标给行业带来长期发展的机遇,短期预判还将出现市场需求的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带来一定的挑战。公司将 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降低生产成本来进一步巩固自身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同时通过产能扩张来提高市占率和强化 规模优势,以应对平价时代的风电市场竞争环境。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钢材、玻纤、环氧树脂等风电制造领域的上游商品价格处于低位,但“平价时代”带来的“降价潮”,仍 不断加大风电制造企业生存压力。公司作为一家深耕风塔行业的优秀企业,有更多的经验应对原材料波动。此外,风塔 是成本加成定价模式,公司会随原材料价格调整产品定价,及时将成本传导。同时,公司把握良机,利用产品规模、成 本、质量优势,在三北地区大量提高市占率,并利用规模优势与钢企达成战略合作来减少价格波动因素带来的影响。 5、技术变革风险 人工智能、5G、物联网、新材料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将给能源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提升整个行业的智能 化和信息化水平,引发新一轮能源革命。公司将继续加快技术化平台建设,加强技术化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加强对 新技术、新市场的跟踪和关注,做好核心技术的研究分析,提前做好应对颠覆性技术变革的业务布局。 6、盈利能力风险 平价时代新能源领域LCOE(平准化度电成本)将延续下降态势,会给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带来降价的压力和风险。公司 将通过内部定额优化和控制来加强成本管控,通过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业务周转率,同时积极论证拓展更高毛利率产品或 业务的可行性。同时,公司也正在利用产能基地集中的规模优势、更加出色的成本管理以及与国企、央企深度合作的方 式,积极开展上下游的战略合作,努力提高盈利水平。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不适用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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