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特一药业(002728):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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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4:12: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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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特一药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EYIPHARMACEUTICALGROUPCO.,LTD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丹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壁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9
第六节重要事项..................................................................................................................................................3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5
第十节财务报告..................................................................................................................................................5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特一药业 | 指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力制药 | 指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特一海力 | 指 | 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新宁制药 | 指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特一药物研究 | 指 | 特一药物研究(广东)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特美健康 | 指 | 广东特美健康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海力医生 | 指 | 海南海力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海力安徽 | 指 | 海南海力医生集团(安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台山化工 | 指 | 台山市化工厂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备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股票简称 | 特一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72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特一药业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EYIPHARMACEUTICALGROUPCO.,LTD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许丹青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538,380,647.61 | 385,139,431.05 | 385,139,431.05 | 39.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 152,125,111.47 | 61,462,282.97 | 61,462,282.97 | 147.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 150,495,305.28 | 56,324,948.00 | 56,324,948.00 | 167.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 58,365,682.12 | 67,318,433.44 | 67,318,433.44 | -13.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47 | 0.28 | 0.20 | 13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46 | 0.28 | 0.20 | 13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10.46% | 4.94% | 4.94% | 5.5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2,160,043,794.88 | 2,545,604,654.93 | 2,545,604,654.93 | -15.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 | 1,407,859,693.25 | 1,403,139,439.55 | 1,403,139,439.55 | 0.34%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0,355.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73,225.2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71,484.9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2,290.00 | | 合计 | 1,629,806.1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国内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增加、医保支付体系不断健全的背景下,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医药研发、医疗保障等政策不断深化,医药行业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挑战与机遇并存。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历经千年而不衰,显示了自身强大的生命力,为造福人民健康作出巨大贡献。健康中国建设为我国医药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将助力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的供给端、需求端以及支付端均有大量的政策出台,对加强中医中药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支持。中医药将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为后期的长足发展奠定基础。
2023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部署了8项重点工程和26个建设项目。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在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背景下,整个医药产业链优胜劣汰和产业规模集中的过程,既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也给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中成药品、化学制剂药品、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止咳宝片、感冒灵颗粒、血塞通分散片、银杏叶分散片、益心舒颗粒、铝碳酸镁咀嚼片、枫蓼肠胃康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皮肤病血毒丸、小儿咳喘灵颗粒、金匮肾气片、降糖舒丸等。主要产品的功能或用途如下表:
类别 | 主要产品 | 产品图片 | 产品功能或用途 | 呼吸系
统类 | 止咳宝片 | | 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
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 感冒灵颗粒 |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心脑血
管类 | 血塞通分散片 |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用于脑络
瘀阻,中风偏瘫,心脉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
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 银杏叶分散片 | | 活血化瘀通络。用于瘀血阻络引起的胸痹心痛、中风、半身不遂、
舌强语謇;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脑梗死见上述症候者。 | | 益心舒颗粒 | | 益气复脉,活血化瘀,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虚,心悸脉结代,胸
闷不舒、胸痛及冠心病心绞痛见有上述症状者。 | 消化系
统类 | 铝碳酸镁咀嚼
片 |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
(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 枫蓼肠胃康片 | | 理气健胃、除湿化滞。用于中运不健、气滞湿困而致的急性胃肠炎
及其所引起的腹胀、腹痛和腹泻等消化不良症。 | | 奥美拉唑肠溶
胶囊 |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
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皮肤类 | 皮肤病血毒丸 | | 清血解毒,消肿止痒。用于经络不和,湿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
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齇,疮疡肿毒,脚气疥癣。 |
儿科类 | 小儿咳喘灵颗
粒 |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补益类 | 金匮肾气片 | | 温补肾阳,化气行水,用于肾虚水肿、腰膝酸软、小便不利、畏寒
肢冷。 | 降糖类 | 降糖舒丸 | | 滋阴补肾,生津止渴。用于糖尿病及糖尿病引起的全身综合症。 |
3、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具体如下:
(1)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需情况及公司生产能力,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公司物料的采购实行经济批量进货,同时严格要求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进而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2)生产方面:公司以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确保生产的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销售方面:报告期,公司的营销模式主要为经销商模式。其中:①中成药和化学药制剂方面,属于OTC药物的品种,主要通过经销商进入药店和诊所,同时逐步提高对大中型连锁药店、基层诊疗等终端的销售比重;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处方药物的品种,通过经销商配送进入医院、诊所等。②化学原料药及化工产品方面,部分直接销售到终端客户(生产厂家),部分通过经销商销售。未来,公司将由经销商模式逐步转向经销和公司直接到零售终端的销售模式,提高营销渠道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
(4)研发方面:公司一贯重视对研发的投入,视研发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近年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技术开发活动,并积极加强与院校、研究单位等的密切合作,先后完成了多项技术研究及开发工作,部分研究开发成果已在项目中得到应用,部分已申报且获得了国家专利;同时,为了提升公司药品制造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相关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开展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头孢氨苄胶囊、蒙脱石散、头孢拉定胶囊、磺胺嘧啶片、阿莫西林胶囊、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甲硝唑片、吡嗪酰胺片、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替硝唑片、卡托普利片、盐酸乙胺丁醇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铝碳酸镁咀嚼片、利福平胶囊等15个产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33项、外观设计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4、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有一百多年历史,在清代末期就享有盛誉,具有“宣肺祛痰、止咳平喘”之功效。经临床总结有三大特点:一是对各类型的慢性咳嗽有显著效果,对止咳、化痰、平喘疗效十分明显,临控+显效率为73%,总有效率为93%;二是毒副作用低,疗程短、见效快、服药方便;三是对虚寒型和痰湿型咳喘治疗效果最好,总有效率分别是100%及95%。
止咳宝片属于中成药止咳化痰类药品,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米内网数据库的统计数据,公司的止咳宝片连续多年位列止咳类口服药前十大品牌。同时,公司已启动皮肤病血毒丸的临床试验,公司将通过核心品种的临床研究或真实世界研究,推动公司特色中药品种(含止咳宝片、皮肤病血毒丸、降糖舒丸等)成长为中药大品种,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
5、主要的业绩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和其他中成药制剂产品的销售增长较好,特别是止咳宝片报告期内销售了5.4亿片,超过了2022年全年销量,且在第一季度销售增幅较大的情况下,第二季度销量超过了历年同季度,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和品牌韧性。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加大了品牌宣传力度,费用有所增长,但是由于止咳宝片和其他制剂产品的销售增长,为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838.06万元,同比增长39.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12.51万元,同比增长147.51%的经营业绩。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核心产品优势
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有一百多年历史,产品秘方入选岭南中药文化保护遗产,在清代末期就享有盛誉,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忠实用户群体。止咳宝片具有“宣肺祛痰、止咳平喘”之功效。经临床总结有三大特点:一是对各类型的慢性咳嗽有显著效果,对止咳、化痰、平喘疗效十分明显,临控加显效率为73%,总有效率为93%;二是毒副作用低,疗程短、见效快、服药方便;三是对虚寒型和痰湿型咳喘治疗效果最好,总有效率分别是100%及95%。止咳宝片先后被广东省(《广东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点用药监管目录》《广东省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3年1月3日召开中医药医疗救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问答(第一版)》)和《农村居民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健康教育手册》推荐为感染新型冠状病
毒后出现咳嗽症状的治疗用药。并在相关销售地区形成较为深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2、品牌优势
品牌是企业的软实力,知名品牌会给企业带来强大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公司在发展历程中始终
将品牌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持续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投入,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的市场知名度。通过3、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药品品类丰富,涵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和化学原料药等多种类、多剂型产品,在呼吸系统病血毒丸、血塞通分散片、益心舒颗粒、银杏叶分散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枫蓼肠胃康片、降糖舒丸等均是治疗呼吸系统、皮肤、心脑血管、消化系统、降糖类等方面的药物。随着我国医疗保险体制的推广及药品分类管理的规范实施,公司的产品结构优势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适应能力。后续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加大对部分拥有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的投入,在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能力。
4、“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宁制药系原料药生产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力制药等为制剂生产企业,在原料药价格逐年呈上涨趋势背景下,公司“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将逐渐显现。未来随着新宁制药扩产项目的完成,产能得到提高的情况下,公司将充分利用“原料+制剂”关联审评的产业政策,把公司制剂生产所需的原料药,更多由新宁制药生产提供,有效降低整体生产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人才优势
公司现有核心经营团队不仅拥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和敏锐的市场嗅觉,还具有丰富的制药行业管理经验,大部分人员在专业领域从业经验十年以上,在公司发展初期即进入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认同企业文化,相互之间配合默契,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拼搏精神。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部门人才梯队建设已初见规模,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公司还将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引进高层次人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538,380,647.61 | 385,139,431.05 | 39.79% | 主要是本期药品销售大幅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22,051,486.34 | 204,449,153.24 | 8.61% | | 销售费用 | 80,615,456.44 | 46,465,125.15 | 73.50% | 主要是本期加大广告费及业务宣传投
入所致。 | 管理费用 | 30,679,752.13 | 27,662,092.22 | 10.91% | | 财务费用 | 4,084,468.15 | 16,499,668.74 | -75.25% | 主要是借款减少导致利息费用下降所
致。 | 所得税费用 | 26,955,227.69 | 11,787,615.72 | 128.67% | 主要是本期毛利率较高的中药品种销
售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导致本期
应纳税所得额大幅度增加所致。 | 研发投入 | 22,861,888.64 | 22,513,654.84 | 1.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8,365,682.12 | 67,318,433.44 | -13.30% | 主要是本期期末预收货款相比期初大
幅下降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5,805,149.22 | -63,915,842.86 | -28.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01,486,892.83 | -142,262,199.17 | 41.63% | 主要是本期借款减少同时偿还债务增
加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188,926,359.93 | -138,859,608.59 | 36.06% | 主要是本期借款减少同时偿还债务增
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538,380,647.61 | 100% | 385,139,431.05 | 100% | 39.79% | 分行业 | | | | | | 医药工业 | 529,723,136.92 | 98.39% | 356,227,678.27 | 92.49% | 48.70% | 医药商业 | 5,807,329.08 | 1.08% | 25,302,297.12 | 6.57% | -77.05% | 化工产品及其他 | 2,850,181.61 | 0.53% | 3,609,455.66 | 0.94% | -21.04% | 分产品 | | | | | | 化学药制剂 | 203,388,081.61 | 37.78% | 189,194,424.27 | 49.12% | 7.50% | 中成药 | 306,658,298.69 | 56.96% | 166,553,249.54 | 43.24% | 84.12% | 化学原料药 | 25,484,085.70 | 4.73% | 25,782,301.58 | 6.69% | -1.16% | 化工产品及其他 | 2,850,181.61 | 0.53% | 3,609,455.66 | 0.94% | -21.04% | 分地区 | | | | | | 华南 | 180,064,030.36 | 33.45% | 188,811,140.60 | 49.02% | -4.63% | 华东 | 106,295,504.49 | 19.74% | 72,701,290.46 | 18.88% | 46.21% | 西南 | 46,724,400.07 | 8.68% | 29,899,119.01 | 7.76% | 56.27% | 东北 | 74,856,726.52 | 13.90% | 28,880,281.35 | 7.50% | 159.20% | 华北 | 59,044,763.01 | 10.97% | 23,542,731.49 | 6.11% | 150.80% | 华中 | 41,705,283.15 | 7.75% | 24,485,106.56 | 6.36% | 70.33% | 西北 | 29,379,789.14 | 5.46% | 16,139,350.52 | 4.19% | 82.04% | 其他 | 310,150.87 | 0.06% | 680,411.06 | 0.18% | -54.42%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医药工业 | 529,723,136.
92 | 216,353,138.
90 | 59.16% | 48.70% | 18.78% | 10.29% | 分产品 | | | | | | | 化学药制剂 | 203,388,081.
61 | 142,383,978.
72 | 29.99% | 7.50% | 4.61% | 1.94% | 中成药 | 306,658,298.
69 | 68,734,654.7
4 | 77.59% | 84.12% | 15.51% | 13.31% | 分地区 | | | | | | | 华南 | 180,064,030.
36 | 109,534,590.
21 | 39.17% | -4.63% | -15.51% | 7.83% | 华东 | 106,295,504.
49 | 33,814,374.2
5 | 68.19% | 46.21% | 30.93% | 3.71% | 西南 | 46,724,400.0
7 | 14,600,306.3
9 | 68.75% | 56.27% | 27.91% | 6.93% | 东北 | 74,856,726.5
2 | 22,164,714.1
7 | 70.39% | 159.20% | 89.80% | 10.83% | 华北 | 59,044,763.0
1 | 17,570,295.2
2 | 70.24% | 150.80% | 98.51% | 7.84%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350,734,002.
13 | 16.24% | 739,660,362.
06 | 29.06% | -12.82% | 主要是本期融资减
少以及偿还借款较
多所致。 | 应收账款 | 73,643,398.5
8 | 3.41% | 93,469,879.3
1 | 3.67% | -0.26% | | 存货 | 248,202,744.
10 | 11.49% | 208,227,117.
75 | 8.18% | 3.31% | | 投资性房地产 | 9,871,083.09 | 0.46% | 10,114,136.9
7 | 0.40% | 0.06% | | 固定资产 | 488,291,291.
86 | 22.61% | 367,137,229.
61 | 14.42% | 8.19% | 主要是新宁制药
GMP改扩建工程完
工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171,940,758.
94 | 7.96% | 280,876,716.
98 | 11.03% | -3.07% | | 短期借款 | 369,880,000.
00 | 17.12% | 633,680,000.
00 | 24.89% | -7.77% | 主要是本期借款融
资减少同时偿还债
务较多所致。 | 合同负债 | 18,750,466.8
4 | 0.87% | 130,686,604.
73 | 5.13% | -4.26% | 主要是上年末收到
的货款于本期实现
销售并确认收入。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29,977.73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合计 | 429,977.73 |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5,959,139.22 | 40,741,229.52 | 12.8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
份 | 募集方
式 | 募集资
金总额 |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已累计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2017 | 公开发
行可转
换公司
债券 | 34,635.
74 | 233.08 | 26,416.
34 | 0 | 0 | 0.00% | 9,877.5
7 | 暂时性
补充流
动资金
9,000.0
0万
元,存
放于募
集资金
专户的 | 0 |
| | | | | | | | | 余额为
人民币
877.57
万元。 | | 2021 | 非公开
发行股
票 | 18,490.
54 | 2,311.3
5 | 9,058.7
2 | 0 | 0 | 0.00% | 9,458.4
6 | 暂时性
补充流
动资金
9,000.0
0万
元,存
放于募
集资金
专户的
余额为
人民币
458.46
万元。 | 0 | 合计 | -- | 53,126.
28 | 2,544.4
3 | 35,475.
06 | 0 | 0 | 0.00% | 19,336.
0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54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
息为12,776.67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348,012,776.67元,已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
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655,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该
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验证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264,163,428.8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261,832,587.45元,本报告期投入2,330,841.40元;累计收到的理
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479,294.59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358,900.82元、本报告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120,393.7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897,509.44元。
(3)期末余额: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98,775,732.97元,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8,775,732.97
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38号《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40,287股,募集资金
总额196,999,934.04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11,320,754.72元)后的发行
金额184,999,934.04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内。另扣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73,730.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84,905,449.15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8号验资报告。 | | | | | | | | | | |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90,587,168.1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67,473,694.65元,本报告期投入23,113,473.53元;累计收到的理财
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66,285.5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8,088.16元、本报告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197.34元。
(3)期末余额: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94,584,566.47元,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584,566.47
元。(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药品仓
储物流
中心及
信息系
统建设
项目 | 否 | 17,106.
33 | 17,106.
33 | 233.08 | 8,880.3 | 51.91% | 2023年
09月30
日 | | 不适用 | 否 | 新宁制
药药品
GMP改
扩建工
程项目 | 否 | 17,529.
41 | 17,529.
41 | | 17,536.
04 | 100.04% | 2023年
06月30
日 | | 不适用 | 否 | 现代中
药产品
线扩建
及技术
升级改
造项目 | 否 | 18,490.
54 | 18,490.
54 | 2,311.3
5 | 9,058.7
2 | 48.99% | 2023年
12月31
日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 | 53,126.
28 | 53,126.
28 | 2,544.4
3 | 35,475.
06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不适用 | | | | | | | | | | | 合计 | -- | 53,126.
28 | 53,126.
28 | 2,544.4
3 | 35,475.
06 | -- | -- | 0 | -- | -- | 分项目
说明未
达到计
划进
度、预
计收益
的情况 | 1、“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原预计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因“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号,受该宗地整体规划与设计
进度的影响,预计该项目于2023年9月30日完成。
2、“新宁制药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原预计于2022年9月30日完工,因项目在报告期内订购设备延 | | | | | | | | | |
和原因
(含
“是否
达到预
计效
益”选
择“不
适用”
的原
因) | 期交货等,导致施工工期后延。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厂房整体验收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范围的变更工作,完成GMP符合性检查并投入使用。 |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
途及使
用进展
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物流信息服务区、商务办公区、后勤
保障区及部分仓储的实施地点,从“台山市北坑工业园长兴路11号”变更至“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
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 | 适用 | |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49,391,188.79元及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235,849.06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特一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5-10075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 用闲置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 | 适用 | |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
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 |
| 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8年12月21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
币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
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9年8月28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
民币1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
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
币1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
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1年5月13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
币1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
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
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截止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00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2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4月27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人民币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3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
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000.00
万元。 |
|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
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2年11月15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人民币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
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000.00万元。 |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 | 适用 | | 由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均以由母公司特一药业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期对子公司实行增资的形式开展。截至
2023年6月30日,特一药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新宁制药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增资已实施完
毕。由于该项目的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将对应该项目的节余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扣银行手续费等)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7日和5月27日,
合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896,715.55元划款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至此,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为757901318010188)于2022年5月27日销户。截至2022年9月
22日,新宁制药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0020000011457115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将该专用账户销户(销户时结清利息
793.89元转入新宁制药的基本银行账户)。 |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用途及
去向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海力制药 | 子公司 | 研发、生
产、销售
医药产品 | 50,000,00
0.00 | 180,061,9
13.73 | 140,455,7
37.67 | 89,288,29
9.31 | 12,580,34
2.72 | 11,005,56
7.28 | 新宁制药 | 子公司 | 研发、生
产、销售
化学原料
药及化工
产品 | 100,000,0
00.00 | 291,798,4
34.24 | 284,598,6
80.26 | 29,417,68
3.03 | 10,184,63
9.33 | 9,051,038
.73 | 特一海力 | 子公司 | 药品销售 | 150,000,0
00.00 | 576,476,6
24.91 | 87,284,81
9.11 | 409,159,1
69.24 | 23,880,67
5.42 | 17,910,50
6.5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风险。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地,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医保控费、一致性评价、两票制、“集采”常态化等一系列医药政策的实施,为医药行业未来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面临政策变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研究相关行业政策,及时把握行业变化趋势,加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公司当前主要的销售渠道是OTC市场,主要是药店及个体诊所,受“集采”的影响较小。近年来,公司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开展化学制剂产品“一致性评价”工作,选择了市场销售工作。截至目前,公司的头孢氨苄胶囊、蒙脱石散、头孢拉定胶囊、磺胺嘧啶片、阿莫西林胶囊、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甲硝唑片、吡嗪酰胺片、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替硝唑片、卡托普利片、盐酸乙胺丁醇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铝碳酸镁咀嚼片、利福平胶囊等15个产品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他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对于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项目,公司将积极参与产品“集采”的招投标等,以此来增加产品的销售渠道,降低风险。
2、药品降价风险。近年来,政府为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成本,加强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工作。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药市场竞争的加剧,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或调整,以及医院药品招标采购等一系列药品价格调控政策的进一步推广,预计我国药品降价趋势仍将持续,医药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可能会下降,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药品降价在缩小企业利润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销售规模扩大的机遇,公司将努力抓住降价和市场规模扩大的机遇,有效扩大销售规模,降低药品降价对公司盈利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益和品质稳定,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不断创新研发临床急需的、具有一定高附加值的品种。
3、环保风险。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排放,但是随着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新《环境保护法》等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公司执行的环保标准也将更高更严格,这不但将增加公司在环保设施、排放治理等方面的支出,同时还可能导致公司因未能及时满足环保新标准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使公司面临环保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要求,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推进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后期,公司始终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强化企业内控标准,加强对重点排污点的监控,做到达标排放,降低环保风险。
4、药品不良反应风险。近年来,药品不良反应的医疗事件时有发生。药品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企业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若出现差错,可能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影响产品质量,从而导致不良反应。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由于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和质量高度关注,若出现由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引起的医疗事件,将使公司面临法律纠纷、诉讼、赔偿或负面新闻报道,从而对其生产经营和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加强药物质量监管,从源头上降低药品不良反应风险,同时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一旦发生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及时响应,避免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药品研发风险。由于新药产品开发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生产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投入大,公司的新药研发如果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或者新药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不被市场接受,则可能影响到前期投入的回收和经济效益的实现;公司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投入大,如果一致性评价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对公司盈利和未来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引入和培养高端人才,不断提升研发水平,优化研发格局,大力推进重点在研品种研发;公司持续注重重点品种再开发,提高工艺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外部科研机构的合作,持续储备并实现梯度推进优质仿制药新产品研发项目。
6、市场竞争风险。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较大,同时,医药行业的竞争亦十分激烈,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资金的投入,新的药物不断出现,带动了医药产业的发展,也加剧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及行业经济发展动态,在做好自身生产、经营的同时,提升综合竞争能力。通过核心品种的临床研究或真实世界研究,推动公司特色中药品种(含止咳宝片、皮肤病血毒丸、降糖舒丸等)成长为中药大品种;另外,在当前健康消费已成为社会发展和需求的重大领域前提下,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形势,不断深化产业链布局(以健康管理为出发点,从医药大健康消费维度寻找新的经营渠道),科学规划未来发展方向,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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