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杭州高新(300478):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4:52:25 中财网

原标题:杭州高新:2023年半年度报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宝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宝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亚洲 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宝泉
2023 年 8 月28日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及杭州高新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璟娱投资厦门璟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杭集团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奥能电源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兴集团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人中盈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报告期2023上半年度,即2023年1月1日- -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杭州高新股票代码30047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杭州高新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Hangzhou Gaoxin Rubber & Plastic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Hangzhou Gaoxi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宝泉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宝泉陈骏楠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 3 号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 3 号
电话0571-885813380571-88581338
传真0571-885813380571-8858133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册登记日期注册登记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报告期初注册2021年10月29 日浙江省杭州市913300007682195 527913300007682195 527913300007682195 527
报告期末注册2023年02月09 日浙江省杭州市913300007682195 527913300007682195 527913300007682195 527
临时公告披露的 指定网站查询日 期(如有)2023年02月10日    
临时公告披露的 指定网站查询索 引(如有)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2023-010)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69,190,259.81165,875,420.83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10,948,698.45614,414.90-1,88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14,147,245.17-7,324,534.38-93.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11,235,982.17-22,963,413.8751.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640.0048-1,9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640.0048-1,9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4%0.74%-18.0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22,060,377.88333,873,733.33-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57,675,115.3268,623,813.77-15.9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6,830.20稳岗补贴136830.20元 余杭区科技局-企业奖励和项目补助 200000元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102,573.74高长虹代偿款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2,759,142.78 
合计3,198,546.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位居第二,仅次于汽车制造业,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目前,电线电缆行业在低端产品上竞争激烈。

从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几年里电线电缆的发展将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趋势: (1)、特种电线电缆将成为行业主要的增长点
我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现年总用量约400多万吨,大部分材料已实现国产化,但部分材料如环保、阻燃耐火等特种电线电缆产品生产工艺较复杂,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市场主要由少量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国内领先企业占据。相对于普通线缆,特种线缆具有技术含量高、适用条件较严格、附加值高等特点,具有更优越的特定性能,如绿色环保、阻燃耐火、耐高温、耐酸碱、防白蚁、耐腐蚀、耐辐射等。

近年来随着国际大环境的变化,在保障经济和产业安全的大背景下,推进电缆材料国产化,保障供应链安全可靠,更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而随着科技的进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大力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智慧城市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工业4.0建设、新能源建设等领域也对电线电缆的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2)、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通信、汽车以及石油化工等产业,其发展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走向以及各相关行业发展的影响,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线缆制造大国。但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从业企业众多,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企业在产品品种、选用技术方面存在严重趋同性,缺乏核心竞争力,形成了行业同质化竞争趋势。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已达到6000多家,其中大部分为规模相对较小、竞争力较弱的中小企业。行业集中度低,高度分散化的格局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结构调整已成为发展趋势。近年来,国家和市场监督部门对线缆行业持续加强监管和整顿,行业发展不断规范化。行业领先企业也通过并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规模和提高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业的结构调整。随着行业内竞争的升级,未来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3)、行业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将持续提升
很薄弱,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相比,在技术水平和研发投入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传统的实体制造业下行压力巨大,电缆行业产能过剩、需求下降、利润微薄、成本上升的矛盾更加突出,电缆业务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压力和生存考验。只有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不断增强自身综合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才能符合下游产业对电线电缆配套产业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拥有与国际大型电线电缆企业竞争的能力
(4)、品牌与营销网络成为竞争关键因素
现阶段由于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仍以价格竞争为主。行业部分领先企业已逐步摆脱低端的价格竞争,通过不断强化品牌效应、拓展营销渠道等方式参与中高端市场的竞争。随着行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以及细分市场需求的升级,品牌与营销网络将成为行业内企业之间竞争的关键因素。行业优势企业也将凭借在品牌、资金、规模、营销、研发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主营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线缆用高分子材料领域
公司的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广泛运用于5G、军工、海洋工程、电力、新能源、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抓手,在研发的道路上不断寻求突破,产品线得到有效延伸,公司目前已有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特种聚乙烯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橡塑改性弹性体材料和化学交联电缆料六大产品系列,二百多个品种,是国内少数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配方和生产工艺先进的线缆材料生产企业。

1、轨道交通领域:无卤低烟护套料。

2、通信领域:聚乙烯护套料、无卤低烟绝缘料/护套料。

3、电气装备领域:PVC绝缘料、硅烷交联绝缘料。 。

4、建筑领域:PVC护套料/绝缘料、硅烷交联绝缘料/架空料、无卤低烟阻燃护套料/绝缘料 。

5、新能源领域:光伏用辐照交联无卤低烟绝缘料/护套料。

(一)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定制生产模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客户订单展开,在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PVC树脂、线性低密度树脂一般从国内贸易商处采购,其他原材料主要向国内生产商直接采购。公司一般会估计公司所需原材料总量,再与各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以降低成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质量好、供货能力强的供应商,确保公司所需原材料的质量与供应。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基于实际经营需要报送的《采购申请单》组织采购,采购部根据当期库存量、市场行情动态、往期使用情况、质量参数等要求编制《采购计划表》,公司采购专员在《合格供方目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供货速度及稳定性等因素,选取合格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填写《采购用款申请单》,经审批后实施。公司采购的原辅材料入库前均需经过公司质量检测部门的严格测试,以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原材料因素的影响。

2、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组织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专业化生产”的生产模式。由于高分子橡塑材料产品的应用领域广阔,同一应用领域的不同客户对产品型号、性能指标等也会有不同的要求,公司产品具有定制生产的特点,公司采用事业部制形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为满足下游客户定制化的产品需求,通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一般以项目为单位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客户按照实际需求定期或不定期签订订单,生产部门按照订单组织车间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销售代理为辅,由公司销售部专门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的具体销售工作。

销售部门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销售策略,通过市场开发获取客户资源和客户信息,接受客户订单并签订供销合同,根据订单的具体情况,或者安排仓库根据出库单发货,或者安排进行定制化的研发及生产,产品在交付客户并在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产品专业性强,客户对技术服务的要求较高,直销模式可减少中间环节、贴近市场并及时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控制产品销售风险。

公司下游知名客户对供应商资格认证较为严格,多数规模化的电线电缆企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格供应商体系,由于线缆材料的性能与电线电缆质量息息相关,下游厂商更换供应商的转换成本较高,因此公司制定了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成长与发展的销售策略。公司在销售的过程中重点突出技术领先、性价比突出、服务优良的综合优势,及时跟进行业发展趋势,适时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同时公司通过参与客户新型电缆的开发,根据客户要求的参数指标,灵活调整配方,为客户提供性价比高的新型线缆材料,与客户实现双赢,进一步稳固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依赖多年来的经营管理经验,结合自己的产品特点和业务发展要求,采取的采购、生产、销售模式符合行业特点,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线缆用高分子产品结构丰富,品种齐全,特种电缆料生产销售规模快速扩大,目前已拥有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特种聚乙烯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橡塑改性弹性体、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化学交联电缆料六个系列,二百多个品种。公司产品的挤出性能好,可以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超高阻燃线缆材料阻燃性能高,氧指数可超过38%,交联电缆料的交联速度快、耐环境应力开裂性能优异,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抗开裂、燃烧性能优异。产品配方体系以及新产品研发能力是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线缆广泛应用于电网、太阳能、核电、风能、水电、轨道交通、船舶、采矿、通信、建筑、航天等众多领域,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气候条件和安全需求,对线缆性能的要求差别较大,而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性能直接决定线缆的性能。公司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及持续的研发投入,掌握了相关的技术诀窍,形成了完备的配方体系,具备了在核心技术基础上灵活调整产品配方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也是业内少数几家产品系列化程度较高、产品结构较为丰富的企业。

公司的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及“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公司拥有全系列的电缆料试验检测设备,其中包括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无转子密闭模硫化仪以及德国布鲁克公司生产的红外光谱仪等先进的设备仪器。

目前,在国内整个电缆料制造行业,公司产能较高、规模较大,系业内较为知名企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包括有:技术优势(配方工艺优势和技术融合优势、具体产品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优势、生产运营优势、综合成本优势、团队优势等方面。随着上市以来近几年的发展,公司的产能、资金、技术、生产设备、人才等问题都逐步得到了解决及改善,公司各项竞争优势得以进一步增强。现具体补充如下:
1、技术优势
产品配方体系以及新产品研发能力是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线缆广泛应用于电网、太阳能、核电、风能、水电、轨道交通、船舶、采矿、通信、建筑、航天等众多领域,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气候条件和安全需求,对线缆性能的要求差别较大,而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性能直接决定线缆的性能。公司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及持续的研发投入,掌握了相关的技术诀窍,形成了完备的配方体系,具备了在核心技术基础上灵活调整产品配方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是业内少数几家产品系列化程度高、产品结构丰富的企业。

公司的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及“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公司拥有全系列的电缆料试验检测设备,其中包括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无转子密闭模硫2、产品优势
公司线缆用高分子产品结构丰富,品种齐全,特种电缆料生产销售规模快速扩大,目前已拥有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特种聚乙烯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橡塑改性弹性体、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化学交联电缆料六个系列,二百多个品种。公司产品的挤出性能好,可以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超高阻燃线缆材料阻燃性能高、交联电缆料的交联速度快、耐环境应力开裂性能优异,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抗开裂、燃烧性能优异。

公司目前PVC项目正在开发的新产品有耐油防紫外高阻燃聚氯乙烯护套料,控缆用高阻燃聚氯乙烯护套料,耐寒-40℃的高阻燃聚氯乙烯护套料;低烟无卤项目正在开发的新产品有B1级热塑性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料,低成本辐照交联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绝缘料,EN标准的辐照交联阻燃聚烯烃光伏料,蝶形光缆用热塑性阻燃聚烯烃护套料,研发成功后,后续将投入使用。

3、客户优势
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产品结构、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较高的性价比,公司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主要客户为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行业内优质企业,并与其形成了长期、稳定而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与客户合作开发产品,在研发初期便锁定后期销售订单。

4、生产运营优势
公司对生产线全面改造,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配料、供料系统,引进先进的自动造粒BUSS生产线。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通过多年来的摸索和积累,理顺了订单的承接、材料的采购、生产和出厂检验等环节之间的流程,销售、采购、生产、质检、仓库等职能部门信息实时联动,从承接订单到产品生产完工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实现了订单的快速交付。公司对原材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产品最终检验各环节层层把关,全过程处于立体网状的系统控制之下,使产品质量确实稳定可靠。

5、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与主要电缆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当客户需要开发新型电缆时,通常会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邀请公司一同参与研发。公司有能力根据客户要求的参数指标,迅速灵活调整配方,为客户提供性价比高的线缆材料,快速满足客户需求。随着新型电缆研发的成功,公司与客户实现了双赢,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稳固。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69,190,259.81165,875,420.832.00%销量上升,单价下 降,收入基本持平
营业成本156,039,482.53148,839,583.094.84%销量上涨,导致成本 上升
销售费用3,945,633.003,370,266.4917.07%本年销量上涨,同比 费用上升
管理费用3,722,663.967,394,020.79-49.65%主要系律师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4,258,692.025,006,783.31-14.94%主要系贷款利率下降 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235,982.17-22,963,413.8751.07%主要系因法律诉讼仲 裁冻结受限资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881,620.4028,381,157.86-96.89%主要系上年度收回资 金占用款和收回投资 款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229,497.17-7,869,729.42242.6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银 行贷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875,135.40-2,451,985.43135.69%主要系贷款额增加所 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754,066.11-6.89%主要系票据贴息费用
营业外收入340,304.913.11%主要系政府补助款
营业外支出786,088.19-7.18%主要系纠纷案调解费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166,356.130.98%16,840,498.5 15.04%-4.06%主要系上年诉 讼资金受限所 致
应收账款94,601,259.0 929.37%95,587,811.9 328.63%0.74%基本持平
存货30,908,914.39.60%24,118,302.27.22%2.38%原材料波动
 7 9  大,备料增加 所致
固定资产128,159,204. 2039.79%135,087,542. 7840.46%-0.67%基本持平
在建工程9,233,029.652.87%5,554,177.241.66%1.21%投入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215,000,000. 0066.76%155,217,555. 5646.49%20.27%补充现金流, 增加贷款所致
合同负债0.000.00%77,526.940.02%-0.02%基本持平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000.00ETC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6,010,195.07质押
固定资产79,408,868.13抵押
无形资产24,313,774.81抵押
合计109,738,838.0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来自于石油衍生化工产品等,其采购价格受石油价格及塑料期货价格影响较大。

近年来,国际石油市场及塑料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造成了不利影响,为控制成本以及降低经营风险,公司通过制定机制(套期保值、按订单生产等),来降低经营风险。虽然公司制定了各种措施以平缓原材料价格波动,但经营水平仍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运用于电力、轨道交通、通信、电气装备、建筑、新能源等领域。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研发为主的技术创新道路,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创新与产品升级,已成为业内生产规模较大,产品系列较多,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的线缆材料生产企业。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高技术和研发水平,保持生产管理、产品质量、营销与服务的先进性,公司将会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一定影响。

3、新产品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具备特殊性能指标要求的高分子线缆材料,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成长抓手,持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来满足新老客户对产品性能和特性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从新产品研发完成、得到市场认可到最终实现收益,需要经过客户较为严格的质量检测和相关产品线的调配,因此对于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投放市场、最终实现收益存在一定的市场拓展风险。但公司通过加强和完善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规避市场拓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4、不能及时收回股权转让款和分红款的风险
陈虹、任晓忠、孙云友因股权转让纠纷起诉公司案二审已判决,该案件已结案,奥能电源需支付公司2300万利润分配款;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反诉陈虹、任晓忠、孙云友案已经法院调解,陈虹需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6962.2万元、任晓忠需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510.24万元、孙云友需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127.56万元。上述款项均应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任晓忠、孙云友需支付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已收回,剩余未收回股权转让款6962.2万元,剩余未收回分红款1430万元。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起诉厦门璟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审已判决,璟娱投资未上诉,璟娱投资需支付公司77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公司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未有效果已终止,公司目前正打算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到股东。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1.59%2023年04月20 日2023年04月20 日巨潮资讯网,公 告编号:2023- 020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年度股东大会25.32%2023年05月18 日2023年05月18 日巨潮资讯网,公 告编号:2023- 031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蒋鹏董事、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任免2023年05月31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
凌勇副总经理离任2023年06月09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
胡炳林副总经理离任2023年03月28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
梁升总工程师聘任2023年01月18日聘任高管
倪云康副总经理聘任2023年06月26日聘任高管
陈亚洲财务总监聘任2023年06月26日聘任高管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由于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3名激励对象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1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人调整为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30.00万股调整为207.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2021年8月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验资工作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46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8月6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蒋鹏、凌勇等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0,37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2,07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8,300,000元,所有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 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本为人民币128,748,000元。
2021年9月10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6673000股变为128748000股。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26日,即公司公告减资事项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2022年12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验资工作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32号)。截至2022年12月20日止,公司已向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10,375,000.00元,相应减少实收股本人民币2,075,0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300,000.00元。
2023年1月13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28748000股变为126673000股。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基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意思形成机关,负责决定公司重要方针和计划,董事会作为公司意思表达机关,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与执行,监事会行使监督权防止经营管理层权力滥用。公司“三会”运作与高级管理层之间共同构成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另外,公司通过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责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决策权。公司还通过深交所互动易、网上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开拓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以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公司注重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以始终关注和重视企业职工的权益,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与此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劳动保护制度,时刻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定期为员工安排健康体检,发放节假日津贴福利,并组织员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公司将人才视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将企业发展与实现员工自身发展相结合,一方面,积极为员工搭建平台提供帮助,让员工能够施展自身才华,得以锻炼与成长。另一方面,致力于通过合理的规划管理,注重员工晋升,并提升员工幸福感与满足感。

3、供应商、客户的权益保护
公司与供应商、客户之间建立了稳定、和谐的伙伴关系,经过多年以来的合作,双方之间均形成了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对外,公司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合法权益,同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对内,公司积极开展企业员工培训,加强员工服务意识与专业技术水平,通过培训让员工能够为客户提供贴身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与供应商充分友好协商,以更好地响应市场,服务客户。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关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效运行,我司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同时被授予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

公司近几年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国际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和环保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环保安全管理机构和环保安全管理网络,成立了环安卫小组,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公司制定了《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垃圾分类违规处理办法》、《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按环保要求落实公司日常环境保护问题排查与整改,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并由公司环保专员负责对厂区环境运行控制、环境目标、指标达成情况等进行监督。

5、履行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诚信经营,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缴纳义务,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公司根据自身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促进就业。公司响应国家环保政策,通过技术创新,致力于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节约资源的产品目标,坚持不懈的为社会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建立实施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双体系手册的培训和考试,让员工了解各部门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性、风险点、管控措施、应急预案,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标准、隐患排查频次,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本岗风险管控应急处置能力。顺利通过了政府安监部门及专家组的督导检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突发事故、未发生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处罚事项。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 或关 联人 名称关联 关系 类型占用 时间发生 原因期初 数报告 期新 增占 用金 额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报告 期偿 还总 金额期末 数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截至 半年 报披 露日 余额预计 偿还 方式预计 偿还 金额预计 偿还 时间 (月 份)
高长 虹其他2018 年资金 占用 利息1,495 .4021.79 %01,495 .421.79 %0现金 清偿120.3 2已于 2023 年7 月20 日偿 还
高长 虹其他2020 年- 2023 年资金 占用 本金4,571 .991,231 .3884.57 %05,803 .3784.57 %0现金 清偿5,803 .37已于 2023 年7 月20 日偿 还
合计6,067 .391,231 .38106.3 6%07,298 .77106.3 6%0--5,923 .69--   
相关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利息调解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 公告《关于资金占用利息调解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于2023年4 月12日发布了《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约定高 长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3个月内(即2023年7月20 日前)还清资金占用本金的话同意将其在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资金占用利率进行调 整;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该议 案。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 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 施的情况说明高长虹以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且到期未还清,债权人对 公司提起诉讼,最终导致公司需要向债权人归还借款和承担担保责任。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和利息5,923.69万元,高长 虹已通过第三方代偿的形式于2023年7月20日归还5,923.69万元,资金占用情形 已解除。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 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不适用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杭州高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在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及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杭州高新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2019年至2021年,相关债权人对杭州高新公司提起诉讼。根据判决或调解结果,杭州高新公司需要向债权人归还借款或承担担保责任,后续实际支付时即被认定为高长虹资金占用。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杭州高新公司尚未收回高长虹原资金占用利息 1,495.40 万元,杭州高新公司因支付的代偿款或偿还款而形成高长虹资金占用本金 4,571.99 万元。因杭州高新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整改完毕,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杭州高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涉案金额 (万元)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诉讼(仲裁) 进展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情 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杭州余杭众 保财务咨询 有限公司3,979.12一审已判 决,二审经 法院调解已 达成一致协 议公司需承担 2000万元担 保责任,截 止2022年 末公司已支 付2000万公司承担 2000万元担 保责任,截 至本报告披 露日,公司 已支付20002020年12 月30日2020-133
    元。对公司 本期利润无 影响。万元代偿 款,高长虹 已通过第三 方向公司归 还2000万 (其中2023 年7月归还 299.69万 元)元。  
陈虹、任晓 忠、孙云友 因股权转让 纠纷起诉公 司2,300二审已判决奥能电源需 支付公司 2300万利润 分配款。截 至本报告期 末,公司已 收到奥能电 源分红款 870万元 (报告期内 收回210万 元),对本 期利润有一 定的正面影 响。截至本报告 披露日,公 司已收到奥 能电源分红 款870万 元,剩余部 分尚在积极 催讨中。2021年02 月18日2021-029
公司因股权 转让纠纷反 诉陈虹、任 晓忠、孙云 友7,600已调解奥能电源需 支付公司 7600万元股 权转让款及 利息,截止 2022年末, 公司已收到 孙云友的 股权转让款 1,275,600 元,任晓忠 的股权转让 款 5,102,400 元,剩余 69622000 元。对本期 利润暂无影 响。经调解,陈 虹需支付公 司股权转让 款 69,622,000 元、任晓忠 需支付公司 股权转让款 5,102,400 元、孙云友 需支付公司 股权转让款 1,275,600 元。上述款 项均应于 2023年12 月31日之 前付清;陈 虹、任晓 忠、孙云友 各自支付公 司以各自应 支付的股权 转让款为基 数、自 2021年4月 23日起至实 际清偿之日 止、按照年 利率5%计算 的逾期付款 利息损失; 截至本报告 披露日,公2021年05 月12日2021-058
     司已收到孙 云友、任晓 忠的股权转 让款合计 6378000 元,剩余部 分尚在积极 催讨中。  
公司因合同 纠纷起诉高 长虹及高兴 集团1,495.4已调解高长虹需支 付公司 1495.4万元 资金占用利 息,对本期 利润暂无影 响。经公司于高 长虹调解协 商,若高长 虹在2023 年7月20 日前还清资 金占用本金 5803.36万 元,公司同 意将其在资 金占用期间 产生的资金 占用费的利 率进行调 整;由原先 的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 4.35%调整 为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 率0.35%, 资金占用费 1495.4万元 调整为 120.32万 元。截至本 报告披露 日,高长虹 已通过第三 方向公司支 付120.32 万元资金占 用利息。2021年01 月29日2021-020
上海福镭德 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725.17二审已判 决,已强制 执行完毕公司需向福 镭德归还借 款本金 7,251,741. 27元,并支 付该款相应 利息(以本 金 7,251,741. 27元为基 数,自2019 年8月10 日起至2020 年8月19 日止,按年 利率24%计 算;自20202023年2月 3日,上海 市普陀区人 民法院强制 从我公司账 户划走 12,313,836 .08元,相 关债务已清 偿。截至本 报告披露 日,高长虹 已通过第三 方向公司支 付 12,313,836 .08元。2023年02 月06日20230-007
    年8月20 日起至实际 清偿之日 止,按年利 率15.40%计 算);赔偿 律师费损失 45万元、保 全保险费损 失 8,609.55 元。对本期 及期后利润 造成一定影 响。   
公司因股权 转让纠纷起 诉厦门璟娱 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7,700一审已判决杭州中级人 民法院一审 已判决,厦 门璟娱需向 公司支付 7700万股权 转让款及资 金使用费 8,604,526 元(暂算至 2021年6月 24日,自 2021年6月 25日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 以 77,000,000 元为基数按 照年利率6% 继续计 算),对本 期利润暂无 影响,对期 后利润的影 响视后期执 行情况而 定。一审判决厦 门璟娱需支 付公司7700 万元股权转 让款及利 息,截至本 报告披露 日,公司暂 未收到上述 款项,公司 已向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 执行,执行 未有效果已 终止,公司 目前正打算 强制执行申 请追加到股 东。2022年01 月18日2022-003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叶峰董事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等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行 政处罚对叶峰未按规 定履行 报告公告义务 的行为责令改 正,给予警 告,并处以602023年06月 20日2022-035
    万元罚款;在 限制转让期内 转让“杭州高 新”的行为责 令改正,给予 警告,并处以 100万元罚 款。  
周建华董事短线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行 政处罚对周建华给予 警告,并处以 30万元 罚款。2023年06月 20日2022-035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决定,公司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今后将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期初余额 (万元)本期新增 金额(万 元)本期收回 金额(万 元)利率本期利息 (万元)期末余额 (万元)
高长虹原实际控 制人资金占用 利息1,495.4000.00%0120.32
高长虹原实际控 制人资金占用 本金4,571.981,231.3800.00%05,803.37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 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 响高长虹以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且到期未还清,债权人对公司 提起诉讼,最终导致公司需要向债权人归还借款和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鉴于高长虹偿债能力不足,经高长 虹与公司调解协商,若高长虹于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还清资金占用本金 5,803.37万元,以此为前置条件,公司同意将其在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的利率进行 调整,由原先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调整为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0.35%,资金占用费 1,495.40万元调整为120.3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尚有资金占用利 息 120.32万元及资金占用本金 4571.98 万元未归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高长虹已通过第三 方代偿资金占用本金5,803.37万元,资金占用费120.32万元,总计5,923.69万元。        
应付关联方债务: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13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28748000股变为126673000股,2023年2月完成工商变更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叶峰、周建华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叶峰存在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
规行为,周建华存在短线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叶峰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万元罚款;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杭州高新”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万元罚款;对周建华给予警告,
并处以30万元罚款;相关董事及公司已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3、2023年7月20日,高长虹通过第三方代偿的形式归还公司资金占用利息120.32万元及资金占用本金5803.37万元,合计5923.69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情形已解除。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 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股 份4,713,35 03.66%000- 2,075,00 0- 2,075,00 02,638,35 02.08%
1、国 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 有法人持 股00.00%0000000.00%
3、其 他内资持 股4,713,35 03.66%000- 2,075,00 0- 2,075,00 02,638,35 02.08%
其 中:境内 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内 自然人持 股4,713,35 03.66%000- 2,075,00 0- 2,075,00 02,638,35 02.08%
4、外 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 中:境外 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 自然人持 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 售条件股 份124,034, 65096.34%00000124,034, 65097.92%
1、人 民币普通 股124,034, 65096.34%00000124,034, 65097.92%
2、境 内上市的 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 外上市的 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00.00%0000000.00%
         
三、股份 总数128,748, 000100.00%000- 2,075,00 0- 2,075,00 0126,673, 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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