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百邦科技(300736):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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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4:53: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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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百邦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铁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CHEN LIYA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CHEN LIYA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2023年上半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969亿元,同比上升
155.94%,已经超过 2022年全年的营业收入,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公司 2023年上半年联盟业务大幅增长。
公司联盟业务的大幅增长,一是由于公司门店数量的拓展、二是由于对单店销售的增长。在联盟业务大幅增长的同时,由于保修业务市场需求量的变化等原因,部分地区的苹果授权维修业务出现了较大的下降,公司的应对举措,一是通过深化数字化运营,提升线上获单能力、预约顾客到店的转化率、及到店的维修及交叉销售能力,二是对于现有盈利能力较差或盈利预期较差的门店,做了主动闭店处理,以盘活资源和资产,聚焦发力于优势门店。
基于这个经营策略,公司关闭了 34家门店(一季度关闭 4家、二季度关闭30家),产生了一次性的营业外支出 166.84万元。叠加本期赎回私募基金的投资确认了投资收益损失 183.45万元,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提取半年度相关费用 529.86万元。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3
备查文件目录 ....................................................................................................................................................... 97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6月 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百邦、发行人 | 指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海百邦 | 指 |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
有限公司 |
山西凯特 | 指 | 山西凯特通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闪电蜂 | 指 | 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达安世纪 | 指 |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悦华众城 | 指 | 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百邦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36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百邦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YB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BYBON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铁峰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CHEN LI YA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
心 C座 19层 | |
电话 | 010-64775967 | |
传真 | 010-64775927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96,865,172.07 | 115,988,057.93 | 155.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968,033.31 | -17,101,575.90 | -5.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616,150.58 | -13,465,664.68 | -23.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92,501.28 | -16,872,295.18 | 109.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3 | -7.6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3 | -7.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2% | -11.10% | -4.4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68,437,254.36 | 194,029,101.67 | -13.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2,067,995.03 | 124,737,428.34 | -10.16%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758.98 | 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 920,548.95 | 政府扶持资金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 -1,834,530.65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取得的
投资损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46,258.74 | |
门店关闭及转让赔偿金 | -1,668,400.79 | |
合计 | -1,351,882.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与联盟业务经营相结合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手机维修服务、
商品销售、二手机回收及销售、增值服务、手机保障服务以及其他手机相关服务。
从 2009年至今,公司作为苹果公司授权售后服务商已超过 14年。
公司业务范围遍布全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在全国 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有 83家百邦苹果授权服务门
店,发展闪电蜂联盟门店 1,891家。
历经 14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两大渠道”(自有渠道+联盟商渠道)、“双线发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业务模式,可
以为消费者提供多品牌、全方位的手机售后服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
经过多年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经营积累,公司已逐步形成了手机维修业务、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和联盟业务三大板
块的综合服务体系。
1、手机维修业务
手机维修业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的授权下,公司通过实体门店或上门服务向消费者提供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保
内维修服务和保外维修服务。
(1)保内维修服务
保内维修服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授权下,公司通过专业检测和判断,为符合手机品牌厂商保修期内维修政策的
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原厂整机更换或配附件维修服务,并向手机品牌厂商收取劳务费用。
(2)保外维修服务
保外维修服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授权下,公司为不符合手机品牌厂商保修期内维修政策的消费者,提供原厂整
机更换或配附件维修服务,并向消费者收取相应的硬件成本及劳务费用。
2、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
(1)商品销售业务
商品销售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下属门店为消费者提供手机保护壳膜、移动电源、蓝牙耳机、数据线、便携式音响、
充电器等高品质手机周边产品的业务。自有品牌“UKER”、“百邦致生活”系列涵盖了手机壳、膜、移动电源等产品。
(2)增值业务
为满足消费者对增值业务的需求,公司推出多项服务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智能手机“买-用-修-换”综合解决方案。
(3)联盟业务
联盟业务,主要是在闪电蜂品牌下,整合现有维修门店,形成品牌化运营,并向联盟商提供手机配件销售。手机周
边商品销售、技术支持,向联盟商和消费者提供二手机回收及销售、手机保障等手机服务。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联盟门店数量的增长
手机服务市场是由上百万的夫妻店和自由职业者构成的、总量巨大、格局分散的市场。公司自 2019年启动联盟业务
开始,持续拓展联盟门店。联盟门店数量的增长,对公司的业绩增长的作用,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公司产品
系列的销售渠道,进而提升销量和销售额,二是通过联盟门店服务于更多的消费者,提升品牌影响力,三是门店数量的
增大,同时提升了公司在产品开发、供应链、营销等方面的规模优势。
2、公司产品对联盟门店单店销售额的持续增长
公司的联盟业务模式,不同与以开新店为主的传统加盟模式,基本是对现有的、运营中的成熟门店赋能为主。在闪
电蜂品牌下,公司为原门店注入原厂维修、手机周边产品、二手机业务等增量业务,使闪电蜂在合作门店中的份额,从
零开始持续提升,从而提升闪电蜂单一合作门店的销售额。
3、持续的产品开发与服务创新
在传统的自营门店保内维修、保外维修基础上,公司相续推出了服务于联盟门店的原厂配件业务、百邦自有品牌的
全系列手机周边产品、二手机回收与销售业务、及创新型服务产品。每一次新产品和服务的推出,既提升了公司对消费
者的接触与服务机会,又加强了公司对于联盟门店的赋能,帮助联盟门店获得更多的生意机会。
4、门店管理的数字化、自动化持续建设
结合运营自营门店 16年的经验,以及数字化的技术趋势,公司持续用数字化技术改造门店管理,把营销、预约到店
与建单管理、进销存管理、顾客满意度管理、员工培训与绩效管理、日清日结管理等门店运营模块的越来越多的部分,
实现数字化转型。把数字技术运用于门店管理,一方面可以使原来需要人工反复跟进的许多工作得以自动化闭环,减少
管理盲点,另一方面可以显著提升供应链、营销、绩效管理等工作的效率,实现基于数字的半自动化、自动化决策,推
动库存周转率、预约建单率、人均产能等关键指标的持续改善。下一步,公司将通过 SaaS化的方式,把数字化的门店管
理系统赋能于 1,891家联盟门店,帮助联盟伙伴实现绩效的改善。
5、线上营销能力的持续提升
手机服务涵盖的维修、手机周边产品、二手机回收与销售等产品和服务,具有单一低频、集合高频的特点。例如,
一个维修手机的用户,同样具有手机帖膜、出售手中不用的苹果设备等需求。基于线上营销能力,一方面获得更多的用
户,一方面获得单一用户更多的生意机会,是公司增长的一个重要驱动力。公司的线上营销,包括基于电商平台的获客
与销售、老客户的线上留存与会员体系、及基于数字化营销的顾客复购与交叉销售等方面。基于公域电商平台与私域会
员的数字化营销与服务,公司一方面持续推动用户数量的增长,一方面持续提高为单一用户服务的产品品类,从单一的
手机维修,向手机买用修换的综合服务发展。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与门店网络
百邦品牌深耕售后服务 16年,累计服务千万以上顾客,在 100多个城市百邦门店均经营十年以上,是市场上比较有
影响力的、消费者信任的领先手机服务品牌。公司联盟业务的闪电蜂品牌,随着联盟网络拓展至 31个省、252城市、
1,891家门店,也逐渐深入人心。由于手机维修行业“小、散、乱”的特点,消费者对于手机维修的普遍痛点是不放心,构
建消费者信任的、遍布全国的服务品牌,可以形成公司相对于其他从业者的竞争优势。
2、相对于竞争对手的规模优势
作为手机维修行业的唯一上市公司,公司在资产规模、门店网络、销售规模、用户存量等方面,具有显著的规模优
势。这一规模优势,使公司相对于竞争对手,可以更有效地投入于产品开发、技术开发、供应链建设、运营体系升级等
需要较大投入、形成较大竞争优势的关键能力建设,从而扩大公司的领先优势。
3、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能力
公司在天猫、美大等电商平台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连续四年蝉连天猫双十一品类冠军,同时公司也持续投入于私
域的会员体系发展。覆盖广、数量多的线下门店网络,可以承接全国范围的线上订单,获得更多的顾客;线上能力的发
展,一方面可以获得更多的新用户,一方面又使得线下门店的老用户得以在线上留存和服务。
4、构建数字化、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能力
公司持续投入于数字化系统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前端、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和基于云的基础设施的数字化
体系。数字化体系可以极大提升公司在供应链、营销、门店管理、联盟门店拓展与增长管理等各方面运营的效率,并将
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296,865,172.07 | 115,988,057.93 | 155.94% | 主要系公司联盟业务大幅增长,收入增长 |
营业成本 | 271,122,114.50 | 98,796,758.98 | 174.42% | 主要系公司联盟业务大幅增长,成本相应
增长 |
销售费用 | 12,599,992.75 | 10,737,493.20 | 17.35% | |
管理费用 | 22,058,854.07 | 19,363,045.70 | 13.92% | |
财务费用 | 1,627,891.01 | 1,108,261.33 | 46.8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相应公司
微信支付宝支付等手续费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283,212.75 | -1,081,738.28 | 18.63% | |
研发投入 | 7,319,965.64 | 0.0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数字化能
力,持续投入数字化系统建设,增加研发
投入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592,501.28 | -16,872,295.18 | -109.44% | 主要系本报告期联盟业务持续增长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8,043,745.66 | -61,717,265.00 | -145.44% | 主要系本报告期赎回私募基金投资,并减
少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3,572,225.37 | 783,229.32 | -3,109.6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偿还了银行贷款所
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6,075,696.75 | -77,790,382.15 | -107.8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联盟业务持续增
长, 公司偿还了银行贷款并赎回了私募基
金投资所致 |
投资收益 | -1,834,530.65 | -465,585.20 | 294.03% | 公司赎回私募基金投资产生的投资亏损所
致 |
其他收益 | 920,548.95 | 72,895.00 | 1,162.8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财政绩效奖
励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668,400.79 | 44,356.52 | 3,661.34% | 主要系闭店门店资产报废以及房租违约金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834,530.65 | 9.5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的损失 | 否 |
资产减值 | 777,429.48 | -4.04% | 存货减值损失转回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246,258.74 | -6.47% | 其他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668,400.79 | -8.67% | 闭店门店资产报废以及房租违约金 | 否 |
其他收益 | 920,548.95 | -4.78% | 政府财政绩效奖励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70,977,704.47 | 42.14% | 59,682,523.72 | 30.76% | 11.38% | |
应收账款 | 4,633,741.31 | 2.75% | 6,965,522.78 | 3.59% | -0.84% | 主要系本报告期苹果应收
款等相应减少所致 |
存货 | 14,570,446.70 | 8.65% | 13,806,305.28 | 7.12% | 1.53% | |
固定资产 | 1,530,659.09 | 0.91% | 2,048,005.44 | 1.06% | -0.15% | |
使用权资产 | 4,416,763.86 | 2.62% | 12,746,136.45 | 6.57% | -3.95% | 本期经营策略关闭了部分
门店所致 |
短期借款 | | | 19,911,655.12 | 10.26% | -10.26% | 本报告期公司偿还了南京
银行和厦门银行的贷款所
致 |
合同负债 | 6,451,557.38 | 3.83% | 7,870,988.88 | 4.06% | -0.23% | |
租赁负债 | 764,943.30 | 0.45% | 2,167,783.41 | 1.12% | -0.67% | 主要系本报告期闭店门店
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 | 1.19% | 32,058,044.91 | 16.52% | -15.33% | 主要系本报告期赎回私募
基金投资所致 |
开发支出 | 0.00 | 0.00% | 1,248,705.44 | 0.64% | -0.64% | 本报告期研发项目完工,
开发支出转无形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820,052.28 | 0.49% | 2,220,177.66 | 1.14% | -0.65% | 主要系闭店门店装修费和
装修费摊销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837,396.30 | 0.50% | 1,452,043.75 | 0.75% | -0.25% | 本报告期应付货款和应付
劳务费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0,277,218.17 | 17.98% | 13,672,814.40 | 7.05% | 10.93% | 主要系本报告期联盟商数
量增长,联盟商押金保证
金增长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本期
计提
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32,058,044.91 | -1,834,530.65 | | | 2,000,000.00 | 30,223,514.26 | | 2,000,000.00 |
上述
合计 | 32,058,044.91 | -1,834,530.65 | | | 2,000,000.00 | 30,223,514.26 | | 2,000,0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
类别 | 初始投资成
本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报告期内购
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
出金额 | 累计投
资收益 | 其他
变动 | 期末金额 | 资金
来源 |
其他 | 32,058,044.91 | -1,834,530.65 | 0.00 | 2,000,000.00 | 30,223,514.26 | 0.00 | 0.00 | 2,000,000.00 | 自有
资金 |
合计 | 32,058,044.91 | -1,834,530.65 | 0.00 | 2,000,000.00 | 30,223,514.26 | 0.00 | 0.00 | 2,000,000.00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
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
已计提减值金额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 | 200 | 0 | 0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3,206 | 0 |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700 | 0 | | |
合计 | 5,106 | 200 | 0 | 0 |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 公
司
类
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百华
悦邦电子
科技有限
公司 | 子
公
司 | 从事苹果产品
售后服务业务 | 20,000,000.00 | 61,231,356.92 | -64,102,249.52 | 80,859,138.90 | -3,019,299.56 | -2,340,788.26 | |
上海闪电
蜂电子商
务有限公
司 | 子
公
司 | 主要从事联盟
业务向联盟商
提供手机配件
销售等 | 83,646,100.00 | 140,656,649.99 | 106,145,013.30 | 217,965,383.15 | -126,482.99 | -109,632.35 |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苹果产品售后服务业务。
2、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联盟业务,向联盟商提供手机配件销售等。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长期战略的投入对短期业绩带来影响的风险
公司长期战略的投入包括技术开发、团队发展、营销投入、及员工 ESOP股权激励等。虽然这些投入可以会长期产生重大的效益,但在短期内也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的应对举措在于:公司更加注重严谨的预算管理。通过有效地管控成本和资源分配,确保投入的确切金额和时
间的规划,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短期财务风险。此外,在投入技术开发时,公司还注重 MVP(最小可行产品)的形成,先
低成本校验最小化模型,再迭代投入以避免瀑布式开发的高投入、低效率。采用敏捷式开发,可以更快地迭代并且在早
期就可以纠正问题。最后,公司还将注重在投入产出方面的平衡,并做出正确的决策以确保资金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获得与业务增长速度相匹配的人才供给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增长需要更多的人才供给,短期内获得足够的人才供应是一项挑战。公司的应对,主要在于内生为主、
引进为辅的策略。在人才内生方面,使更多的梯队人才参与到项目、培训、导师、和轮岗等人才发展机制中,在引进方
面,重要在于公司储备不足的中基层人员,并对引进人才注重价值观与文化的培训,使引进人才融入百邦、成为真正的
“百邦人”。
3、部分竞争对手提供以次充好的配件产品的风险
个别竞争企业将质量不合格的、非正品的配件,以低价向市场倾销,对于公司的原厂配件业务,造成一定的风险。
公司的应对主要在于几个方面,首先在坚守高品质正品策略的同时,通过高效的供应链服务,持续提升订单响应速
度,帮助联盟伙伴实现总收益最大化;其次持续拓展联盟门店数量,并对联盟伙伴提供营销支持;三是通过多产品品类
联动的方式,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组合占联盟门店的份额。
4、部分自营门店保修业务量下降的风险
由于新机销量的变化、保修政策的便利性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自营门店的保修业务量下降。公司的应对措施在于,
一方面通过数字化和运营提效,提升门店在当地市场的份额及顾客到店率,以推动业务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对于盈利
状况不佳、低增长潜力的门店,公司会考虑主动关闭。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
内容及提供
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 05
月 10日 | 价值在线
(https://www.ir-
online.con.cn/) | 网络平台
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公司 2022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的投资者 | 公司 2022年
度业绩说明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300736百邦科技业绩说明
会、路演活动等 20230510》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
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4.05% | 2023年 05月 15日 | 2023年 05月 15日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33)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崔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 04月 24日 | 个人原因 |
瞿瑞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 04月 24日 | 个人原因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作为手机售后服务领域的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环境责任,通过为消费者解决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使用问题、回收和销
售二手手机,可以有效减少全社会冗余手机的保有量,进而减少碳排放量。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手机及平板电脑维
修 13.98万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重视股东回报,执行相对稳健的分红原则,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积极通过网上业绩交流会、投
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
2、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观,在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对职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
行
情
况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达安世纪;
悦华众城 | 股
份
减
持
承
诺 |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
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
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并将提前五
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
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 2018年 01
月 09日 | 2021年 1
月 9日至
2023年 1
月 9日 | 正
常
履
行
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百邦科技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全部新
股,且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
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十个交易
日内,公司将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包括
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股份回购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
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三个月(以下简称"
回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如
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控股
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履行上述义务。除非
交易对方在回购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控股股
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全部股份。(2)本次公开发
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
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
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
方案为准。" | 2018年 01
月 09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
达安世纪;
悦华众城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全部
新股,且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
明书存在本承诺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十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计 | 2018年 01
月 09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 | 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
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三个月
(以下简称"回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
购;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
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
务,则由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实际
控制人刘铁峰履行上述义务。除非交易对方在
回购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控股股东达安世
纪、悦华众城、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将购回已转
让的全部股份。(2)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
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
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
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承
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发行人存
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
(或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
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依法及
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
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发
行人履行完成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 | |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
刘保元;
周海涛;
庞军;
徐艳;
李岩;
王波;
白松涛;
陈爱珍;
CHEN LI
YA;陈进;
魏亚锋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发行人
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
(或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
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依法及
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
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发
行人履行完成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
如因前述事由导致承诺人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
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在随后三
十日内,向投资者依法履行完毕赔偿责任。 | 2018年 01
月 09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
达安世纪;
悦华众城 | 其
他
承
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
本人承诺将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持续稳
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情况下,确保
现金分红水平符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
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的要求,
并将在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3)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
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
偿责任。 | 2018年 01
月 09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
刘保元;
周海涛;
庞军;
徐艳;
李岩; | 其
他
承
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18年 01
月 09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王波;
白松涛;
陈爱珍;
CHEN LI
YA;陈进;
魏亚锋 | |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 | | |
股权激励承诺 | 百邦科技 | 担
保
承
诺 |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
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 | 2018年 05
月 04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
对象 | 其
他
承
诺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
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后,将由本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
返还公司。 | 2021年 04
月 26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CHEN LI
YA等 47
名激励对
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执行,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对象为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
规定。 | 2021年 05
月 19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CHEN LI
YA等 12
名激励对
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执行,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对象为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
规定。 | 2019年 06
月 12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李岩等 3
名激励对
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执行,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对象为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 | 2018年 05
月 04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 | 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
规定。 | | |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不适用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浙江绿森电子商
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283.29 | 否 | 公司胜诉 | 公司胜诉 | 未执行 | | 无 |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与北京金域国际物
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
合同纠纷案件 | 55.48 | 否 | 二审判决公
司胜诉 | 二审判决公司
胜诉 | 执行中 | | 无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
易方 | 关联关
系 | 关
联
交
易
类
型 | 关联
交易
内容 | 关联
交易
定价
原则 | 关联
交易
价格 | 关联
交易
金额
(万
元) |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 获批
的交
易额
度
(万
元) | 是否
超过
获批
额度 | 关联
交易
结算
方式 | 可获
得的
同类
交易
市价 | 披
露
日
期 | 披
露
索
引 |
赵新宇 | 5%以
上股东 | 关
联
租
赁 | 租赁
关联
方房
产 | 市场
定价 | 0.79
元/平
米/天 | 4.76 | 100.00% | 4.76 | 否 | 现金
结算 | 1.36
元/平
米/天 | | - |
合计 | -- | -- | 4.76 | -- | 4.76 |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
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
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担保对象名
称 |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 担
保
额
度 | 实际发生日
期 | 实际
担保
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如
有) | 反担保
情况
(如
有) | 担保期 | 是否
履行
完毕 |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
上海百邦 | 2018年
04月 20
日 | 0 | 2018年 04月
20日 | 0 | 连带责任担
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上海闪电蜂 | 2022年
03月 31
日 | 0 | 2022年 03月
31日 | 0 | 连带责任担
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上海闪电蜂 | 2022年
07月 27
日 | 0 | 2022年 07月
27日 | 0 | 连带责任担
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上海百邦 | 2022年
08月 02
日 | 500 | 2022年 09月
09日 | 500 | 连带责任担
保 | 无 | 无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
起至《授信协议》
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
每笔垫款的垫款日
另加三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
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
实际发生额合计
(A2) | 500 | | | |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
担保额度合计(A3) | 5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
担保余额合计
(A4) | 500 | | | | |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 | | | | | | |
担保对象名
称 |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 担
保
额
度 | 实际发生日
期 | 实际
担保
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如
有) | 反担保
情况
(如
有) | 担保期 | 是否
履行
完毕 |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
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
(A2+B2+C2) | 500 | | | |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
额度合计
(A3+B3+C3) | 5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
(A4+B4+C4) | 500 | | | | |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
产的比例 | 4.46%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