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创业板增强ETF (159675): 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5:59:50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板增强ETF : 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由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7 §4 管理人报告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43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5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9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9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9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9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9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0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1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1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1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1 备查文件目录 ............................................................... 56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56 11.2 存放地点 .................................................................. 57 11.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ETF
场内简称创业板增强ETF
基金主代码159675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21,346,691.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12月2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 的主动投资,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 差不超过6.5%。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创业板指数为本基金的标的指 数,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 主动投资,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 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 进一步扩大。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 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胡勇钦王小飞
 联系电话(010)65215588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21-60637228
传真(010)65215588021-6063577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020100033
法定代表人经雷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jsfund.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 座写字楼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63,631.80
本期利润-9,958,531.9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59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6.1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1.4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5,041,275.9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13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96,305,415.0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869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1.3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83%1.30%0.98%1.37%-0.15%-0.07%
过去三个月-9.31%1.16%-7.69%1.12%-1.62%0.04%
过去六个月-11.46%1.05%-5.61%1.08%-5.85%-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1.31%1.01%-5.36%1.06%-5.95%-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24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3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14只公募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基础设施基金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龙昌 伦本基金、 嘉实沪深 300指数 研 究 增 强、嘉实 量化精选 股票、嘉 实 中 证 500指数 增强、嘉 实 中 证 1000指数 增强发起 式基金经 理2022 年 11月 24 日-9年曾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管理部,从事量化研究工作。2015年4月 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于量 化投资部。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中国国籍。
张钟 玉本基金、 嘉实 H股 指数 (QDII-LO F)、嘉实 黄金 (QDII-FO F-LOF)、 嘉实中证 金融地产 ETF、嘉实 中证金融 地产 ETF 联接、嘉 实 H 股 50ETF(QD2022 年 11月 24 日-13年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数量 分析师、基金经理。2021年9月加入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硕士研究 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II)、嘉实 上 海 金 ETF、嘉实 上证科创 板新一代 信息技术 ETF、嘉实 纳斯达克 100指数 发起 (QDII)、 嘉实中证 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 发起式、 嘉实中证 内地运输 主题ETF、 嘉实上海 金 ETF发 起联接、 嘉实国证 通信ETF、 嘉实纳斯 达克 100ETF (QDII) 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产品类型产品数量(只)资产净值(元)任职时间
龙昌伦公募基金53,448,390,156.752018年9月12日
 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2157,997,377.782022年7月19日
 其他组合35,168,175,395.962017年3月13日
 合计108,774,562,930.49-
注:“任职时间”为首次开始管理上表中本类产品的时间。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6次,均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A股市场区间震荡,上证综指录得约3.6%涨幅,震荡上行主要集中于5月前,进入5月后,指数回吐部分收益。分化依然是过去半年市场的核心特征,宽基指数收益首尾相差16%左右,与此同时,资金博弈显著加剧且短期交易策略活跃,热点持续赚钱效应偏弱,助推风格切换的快速完成,形成资金流动下的板块轮动,在缺乏趋势性的增量资金背景下,主导了今年以来A股市场的主要行情和波动。

上半年作为疫后经济活动正常恢复的开始,呈现出前高后低的复苏特征。前期,在信贷、基建以及消费回升的共同作用下,各项经济指标呈现强反弹趋势,10 年期国债利率明显震荡上行,触及 2.95%附近高点,市场主线围绕强复苏预期与强经济现实展开。进入 3月后,投资者对经济修复逐渐产生分歧,并逐渐降低经济增长预期的强度,期间伴随PMI的先上升后下降,并维持在50下方,作为增长亮点的出口增速也在6月逐渐下行,股票市场整体在重新锚定和定价经济复苏。

资金在存量博弈下,逐渐形成主题投资的偏好,并加速短期交易的极致表现,与此同时,有着产业趋势利好与变革,远期空间较大的人工智能产业链以及低估值、高分红和低波动的防御性资产中特估,在这个背景下,形成了哑铃的两端,在上半年表现较为亮眼。

股票市场方面,在主要宽基指数中,国证 2000、中证 1000以及红利等指数靠前,而创业板50创成长以及上证50等则跌幅较大。风格上,价值类、红利资产以及超小市值资产表现偏好,赛道资产的表现相对偏差,同时,中小盘股强于大盘股。行业方面,通信、传媒、计算机、机械和电子等涨幅居前,商贸、房地产、建筑、农业和食品饮料等则表现靠后。

报告期内,本基金作为一只跟踪创业板指数增强策略的投资管理产品,我们在组合管理中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力争给投资者提供一个以创业板指为基准的增强策略投资工具。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86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4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6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角度看,在长期政策保持相对稳定、房地产调控大方向不动摇以及居民资产负债表修复需要时间的背景下,预期逆周期调节政策会持续发力,并且政策对经济的效果将依然是以稳定经济增长和预期为主。

展望未来,股票市场的估值体现了较为悲观的经济增长预期,并将问题短期化和情绪化,随着经济复苏动能的驱动,企业端利润有望企稳回升,带动股票市场估值与风险偏好的修复,预期市场呈现指数区间震荡,板块结构性机会为主的特征。

在经济弱复苏的背景下,较难展望上市公司盈利的强弹性,且考虑到当前市场增量资金有限,博弈环境短期难以改变,结构性机会可能较为多元化。细分方向上,一方面沿着超跌反弹的角度,在前期机构重仓且被资金轮动错杀较多的中长期成长板块中选择估值成长性价比较高的资产,与此同时,有着较大成长空间的新兴行业和板块,在前期主题投资热潮过去,盈利端逐渐开始显现分化的阶段,部分资产增长的确定性会更为清晰。

本基金将继续在控制指数跟踪误差的同时力争创造更多的超额收益,与此同时,继续管理好产品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增强策略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各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6.4.11 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651,623.783,206,842.12
结算备付金 225,531.817,332,579.64
存出保证金 146,801.71190,596.85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94,569,025.59253,119,514.49
其中:股票投资 194,569,025.59253,119,514.4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33,939.03427,394.1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196,626,921.92264,276,927.29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46,482.67607,206.76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7,542.63258,872.18
应付托管费 15,508.5451,774.4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81,973.041,062,610.96
负债合计 321,506.881,980,464.35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221,346,691.00261,846,691.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25,041,275.96449,771.94
净资产合计 196,305,415.04262,296,462.9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6,626,921.92264,276,927.29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869元,基金份额总额221,346,691.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 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9,371,993.39
1.利息收入 13,885.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3,885.2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15,660.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58,914.7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174,575.5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7.20-10,522,163.7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2120,624.35
减:二、营业总支出 586,538.60
1.管理人报酬 401,420.23
2.托管费 80,284.08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04,834.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9,958,531.9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58,531.9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958,531.99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61,846,691.00-449,771.94262,296,462.94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61,846,691.00-449,771.94262,296,462.94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40,500,000.00--25,491,047.90-65,991,047.9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9,958,531.99-9,958,531.99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40,500,000.00--15,532,515.91-56,032,515.91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95,000,000.00--11,863,702.70183,136,297.30
2 .基金赎 回款-235,500,000.00--3,668,813.21-239,168,813.21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21,346,691.00--25,041,275.96196,305,415.0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经雷 梁凯 李袁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609号《关于准予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11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23,846,691.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年1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特点自行约定收益分配次数,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息日从净资产转出。
6.4.4.12 外币交易
无。
6.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基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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