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紫建电子(30112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7:56:28 中财网
原标题:紫建电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紫建电子股票代码30112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小龙  
电话023-52862502  
办公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 1-4号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406,013,730.89402,639,980.55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483,674.1941,829,878.75-12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35,587,897.1731,486,420.11-213.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236,733.71-16,084,760.67-50.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79-118.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79-118.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5%6.55%-7.2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2,338,062,350.102,237,124,575.52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12,163,662.871,626,912,466.72-0.9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10,702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朱传钦境内自然人29.68%21,014,65021,014,650  
肖雪艳境内自然人9.59%6,788,2006,788,200  
重庆市维都利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6.30%4,462,7004,462,700  
重庆紫建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5.10%3,610,7503,610,750  
朱金花境内自然人4.08%2,888,6002,888,600质押2,888,600
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无锡云晖新汽车 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3.93%2,785,4002,785,4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08%2,181,6672,181,667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57%1,114,1501,114,150  
重庆业如红土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 庆业如红土创新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其他1.57%1,114,1501,114,150  
游福志境内自然人1.53%1,083,2501,083,2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朱金花、朱金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传钦的一致行动人。 2、员工持股平台重庆市维都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紫建投资有 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控制的企业。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 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1)2023年 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研发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相应报告。

(2)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 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0)。

(3)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4)2023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3月27日,确定以31.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7名激励对象授予84.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7名激励对象授予84.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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