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材ETF (516890): 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5:16:43 中财网

原标题:新材ETF : 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38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8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0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2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2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3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4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4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4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4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4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4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5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5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5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5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6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6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6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2.2 存放地点 .................................................................. 47 12.3 查阅方式 .................................................................. 4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ETF
场内简称材料ETF平安
基金主代码51689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9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9,311,42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7月2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 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 差控制在2%以内。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当预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 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 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 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 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 数。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 数基金,跟踪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 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 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陈特正帅芳
 联系电话0755-22626828021-380318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021-38917599-5 

传真0755-23997878021-38677819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 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 广场19楼
邮政编码518048200041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贺青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6,554,516.49
本期利润-2,476,852.6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0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5.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6.5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9,489,627.1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328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9,821,799.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6714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2.8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50%1.26%2.41%1.31%0.09%-0.05%
过去三个月-8.12%1.26%-9.33%1.31%1.21%-0.05%
过去六个月-6.59%1.15%-7.73%1.20%1.14%-0.05%
过去一年-33.05%1.37%-34.45%1.42%1.40%-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32.86%1.64%-35.69%1.76%2.83%-0.1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07月09日正式生效;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 7日,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13亿元人民币。作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成员,平安基金"以专业承载信赖",为海内外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依托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平安基金建立了以固收投资、权益投资、指数投资、资产配置、资产证券化、海外、专户七大业务板块(其中资产证券化及非标专户业务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基于平安集团四大研究院和集团整体科技基础设施,平安基金构建了以智能投研、智能运营、智能销售、智慧风控四大应用方向为基础的资产管理智能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赋能型智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23年6月 30日,平安基金共管理186只公募基金,公募资产管理总规模约为5,721.58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洁 倩平安中证 新材料主 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1 年 7 月9日-9年刘洁倩女士,浙江大学数学专业博士研究 生,曾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 究主管。2018年8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 ETF 指数投资中心指数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平安中证粤港澳 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畜牧养殖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 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仁 增平安中证 新材料主 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2021 年 9 月2日-9年王仁增先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 研究生。曾先后担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产品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产品经理。2021年6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 ETF 指数投资中心高级研 究员、平安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
 金经理助 理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消费 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 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中证 5-10 年 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同时担任平安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港股 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粤 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平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中证畜牧养殖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富时中国 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港 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能源 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上海金交易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医药及 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作为一只投资于中证新材料主题公司的被动型产品,基金在投资管理上,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办法跟踪指数,利用量化科技系统进行精细化组合管理,高度重视绩效归因在组合管理中的反馈作用,勤勉尽责,严格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日均偏离度为0.02%,较好地完成了基金的投资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7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下半年,市场对于政策面的预期更加积极。但在基本面上,投资者可能需要更多的耐心。无论是宏观经济还是微观企业盈利,当前经济修复的内生动能还不够强、需求依然偏弱,随着稳增长政策发力,有望推动基本面持续改善。在交易层面,市场交易量持续低位震荡表达了投资者对于当前市场保持较为谨慎的情绪。但随着政策推进,情绪面不会长期处在较低位置。从中长期角度看,当前A股市场估值较为合理,我们对A股市场前景保持相对乐观。

作为一只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为目标的基金,本基金始终秉持持有人利益至上,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做好投资组合管理。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研究中心及投资管理部门、运营部、风险管理室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200人的情形。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以上情况未消除。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如有)、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688,476.401,146,600.99
结算备付金 -6,918.13
存出保证金 33,402.5333,354.98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38,131,693.9443,024,265.21
其中:股票投资 38,131,693.9443,024,265.2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75,616.24-
资产总计 39,929,189.1144,211,139.3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070.1819,514.48
应付托管费 3,214.043,902.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88,105.04114,824.58
负债合计 107,389.26138,241.92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59,311,427.0061,311,427.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19,489,627.15-17,238,529.61
净资产合计 39,821,799.8544,072,897.3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9,929,189.1144,211,139.31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0.6714 元,基金份额总额 59,311,427.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218,160.92-547,058.81
1.利息收入 11,833.9619,220.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1,833.9619,220.8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6,343,779.84-2,578,388.9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6,840,079.92-3,057,479.5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97,643.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496,300.08381,447.2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4,077,663.801,988,777.32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36,121.1623,331.98
减:二、营业总支出 258,691.77314,056.93
1.管理人报酬6.4.10.2.1110,199.79143,940.29
2.托管费6.4.10.2.222,039.9528,788.10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0.12
8.其他费用6.4.7.23126,452.03141,328.4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列) -2,476,852.69-861,115.7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476,852.69-861,115.7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76,852.69-861,115.7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1,311,427.00--17,238,529.6144,072,897.39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61,311,427.00--17,238,529.6144,072,897.3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000,000.00--2,251,097.54-4,251,097.54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476,852.69-2,476,852.69
(二)、 本期基 金份额-2,000,000.00-225,755.15-1,774,244.85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40,000,000.00--11,372,494.5428,627,505.46
2 .基金赎 回款-42,000,000.00-11,598,249.69-30,401,750.31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59,311,427.00--19,489,627.1539,821,799.8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2,311,427.00-1,455,729.6063,767,156.60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62,311,427.00-1,455,729.6063,767,156.60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6,000,000.00--1,291,177.90-7,291,177.9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861,115.74-861,115.74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6,000,000.00--430,062.16-6,430,062.16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31,000,000.00--3,403,125.6627,596,874.34
2 .基金赎 回款-37,000,000.00-2,973,063.50-34,026,936.50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56,311,427.00-164,551.7056,475,978.7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53 号《关于准予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56,311,000.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56,311,427.00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27.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22 号审核同意,本基金456,311,427.00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1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 年 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 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688,476.40
等于:本金1,687,797.71
加:应计利息678.6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688,476.40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46,274,566.06-38,131,693.94-8,142,872.1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46,274,566.06-38,131,693.94-8,142,872.12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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