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 (012995): 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 : 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由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42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2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2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2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3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1.2 存放地点 .................................................................. 57 11.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3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14只公募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基础设施基金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6次,均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市场前景:2023年上半年的市场、由于宏观经济弱复苏和股票市场深陷存量资金博弈格局,2月初开始,A股市场整体在市场重新锚定经济复苏不如之前的乐观预期的过程中、和存量的场内资金博弈趋于极致化的资金背景下,整体进入对增长预期悲观、风险偏好回落、和赚钱效应低迷的下跌螺旋中。整体偏悲观的预期展望和恶化的资金格局、叠加短线资金不低的博弈情绪、共同营造出一个主题投资为主导的市场环境。表现为人工智能产业链和中特股主题成为市场上半年不多的持续性超过2个月能创造显著赚钱效应的板块线索。而相应的,景气与业绩因素在上半年的市场演绎中被阶段性边缘化,呈现出的结果是在几乎所有的方向,过去3年中被定价相对更充分的公募基金重仓股,不管是否存在显著的景气变化、都跑输边际变化更大的非公募基金重仓。这一现象,随着全球人工智能产业趋势的落地在上半年持续加快、人民币汇率加速走贬、存量博弈下部分机构投资者心态失衡下对热门板块的追涨行为等因素的合力、在6月份达到阶段性的极致。 在上半年,组合管理人结合对经济形势、流动性环境、主要的板块结构线索和个股的潜在风险收益比特征构筑组合。基于对宏观经济弱复苏、存量资金博弈、机构重仓股承压的判断,对组合持股进行调整。降低了原有的锂电池材料和强周期的化工持仓,增加了受益于智能化升级的汽车零部件、低估值且盈利改善的电力、受益于商品价格处于上行从而利润上行周期的有色等方面的配置。但从结果来看,对于市场深陷存量格局下资金的博弈氛围和内卷的混乱程度准备仍然不不严、研究不够深入、对市场审美偏好的变化认识不够深刻而出现了亏损,从而对组合净值表现带来拖累。立足于当下的环境,在未来的时间内,仍应进一步提高选股标准、对新买入个股秉持更为严格的买入成本,更多以绝对收益思维选股,避免净值过大的回撤。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13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预期年中逆周期调节政策将重新发力、且居民资产负债表修复需要时间的背景下,政策对经济的效果将依然是托而不举。A股上市公司利润增长在主动去库存进入尾声、PPI见底、和去年2季度低基数的共同作用下有望在2季度触及本轮下行周期的低点。考虑到复苏弱于预期的负面情绪在2季度反映较为充分、主要指数估值基本匹配当前的弱复苏前景、配合二季度上市公司盈利的企稳和人民币汇率可能的反弹,我们预计目前宽基指数处于未来6个月的低位。而展望下半年的市场结构,一方面从市场整体运行背景来看,在经济弱复苏、企业盈利企稳但缺乏弹性的背景下,市场更大概率还是在年中随着经济预期的企稳而进入沿着风险偏好的回升而修复估值的路径开展反弹。结合下修后的全年A股利润增速目标、企稳后的市场在下半年依然很难有持续性的指数整体行情,将依然以指数区间震荡,板块结构性机会为主要特征。这种环境下依然更利好短期估值跌出性价比、中期成长空间和成长逻辑都更稳定成长型行业; 同时,由于存量资金博弈的格局短时间难以彻底改观,我们预计至少在3季度的市场,仍将呈现较强的主题行情特征,这与我们年初以来强调的今年很可能是主题色彩较强的市场这一关键观点依然匹配。另一方面,前期超跌的公募基金重仓赛道的部分重点方向,尤其是景气稳定、业绩高增长、在前期机构调仓过程中出现较大幅度估值消化的方向,我们预计随着市场风险偏好的企稳、中报季业绩线索的展开、以及导致机构调仓的前期强势方向人工智能产业链的调整,将迎来反弹机会。 三季度预计也将是公募基金在今年珍贵的“吃饭行情”窗口。综上,我们认为三季度的A股市场,将是一个维持主题风格活跃,但公募基金重仓股处境改善的市场环境。基金重仓赛道与主题线索之间的风格差异较上半年有一定收敛。 行业结构上,当前重点围绕以下几条线索布局:1)进入中报季,随着市场风险偏好企稳,重点捕捉前期公募重仓的赛道如新能源车产业链、医药、军工等方向估值合理、景气稳定或边际改善、具备需求回暖、行业格局改善,同时仍然存在较大的长期成长空间的细分方向和个股; 2)估值低位、景气确定性改善、在中期宏观周期弹性较弱背景下有望估值中枢上行的方向如:保险、工智能+其他行业的应用落地。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各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6.4.11 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25号《关于准予嘉实策略视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12月2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71,848,262.1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5 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8 其他资产 无。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6.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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