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开混合A (009659): 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5:46:14 中财网
原标题: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开混合A : 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9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开混 合基金代码009659
下属基金简称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开混 合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09659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15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一年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孙伟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7月4日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精选中国新经济转型中受益行业,并具有良好公司治理 结构、独特核心竞争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力争为投资者创 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股票期权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 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动能主题范围内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 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且开 放期内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95%。 开放期内,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封闭期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对国内外 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采用定量和定性相 结合的研究方法,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新动能主题的界定:我国经济正处于历史发展的新阶段,过去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人口红 利、地产基建等支撑,未来增长更多的将源自科技、消费等产业革命带来的新动能。本 基金将重点投资受益于新经济主题的具有成长优势、竞争优势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成果。本基金定义的新动能指:未来在中国经济转 型中提供可持续发展动能的产业。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市场利率以及行 业发展等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科学的研究,积极主动构建投资组合,并在实际运行 过程中不断进行修正,优化股票投资组合。具体来说,本基金在进行个股配置时,采用 “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精选科技创新、消费升级等具备阶段性成长机会,选择 具有核心竞争力、具备持续成长能力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获取公司成长和估 值提升带来的双重收益。在选择个股时,主要关注公司的成长性和估值两方面因素。 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 调整)*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M<1,000,0001.5%-
 1,000,000≤M<2,000,0001.0%-
 2,000,000≤M<5,000,0000.8%-
 M≥5,000,0001,000.0元/笔-
赎回费1日≤N<7日1.5%-
 N≥7日0.9%在同一开放期申 购后又赎回的份 额且N≥7天
 -0.0%认购或在某一开 放期申购并在下 一开放期赎回的 份额
注:上述表格中的申购费率适用投资本基金的非养老金客户。对于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可享受申购费率 1折优惠,但对于上述表格中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养老金客户则按上述表格中的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特有风险
1、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杠杆风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波动。

基差风险:在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系统风险时,基金资产可能因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变动方向不一致而承担基差风险。因存在基差风险,在股指期货合约展期操作时,基金资产可能因股指期货合约之间价差的异常变动而遭受展期风险。

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持有的股指期货头寸需要进行展期操作,平仓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换成其他月份股指期货合约,当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不佳、交易量不足时,将会导致展期操作执行难度提高、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利的影响。

期货盯视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股指期货采取保证金交易制度,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资金管理要求高。当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期货保证金不足,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资产带来超出预期的损失。

到期日风险: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本基金的账户如仍持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将按照交割结算价将账户持有的合约进行现金交割,因此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具有到期日风险。

对手方风险:资产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时,会尽力选择资信状态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期货公司作为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在极端情况下,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

连带风险:为基金资产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该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中金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基金资产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基金资产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2、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4、股票期权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市场风险指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保证金风险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操作风险则指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失。

5、港股通投资风险
①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

②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③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6、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流通受限证券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所包括的风险主要有由锁定期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以及由估值方法的原因导致的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等风险。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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