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青松股份(30013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6:17:49 中财网
原标题:青松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青松股份股票代码30013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骆棋辉程莉 
电话0760-225113660760-22511366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B 幢首层之五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B 幢首层之五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23,990,875.091,416,068,051.11-3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1,566,454.46-158,516,350.836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4,343,378.67-161,866,961.096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300,759.8376,802,994.95-89.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92-0.306961.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92-0.306961.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7%-7.73%3.1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373,773,639.753,194,595,271.44-2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16,858,567.741,379,329,288.70-4.5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90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9.17%47,392,04511,848,012  
#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66%34,422,557   
范展华境内自然人2.19%11,332,8038,499,602质押7,71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2%9,387,000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金美好鑫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2%7,860,33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1.42%7,318,068   
中山中科南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1%5,208,820 冻结5,208,820
广东维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0%4,122,600   
易方达丰利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0.75%3,872,97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2%3,182,52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622,557 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800,000股, 实际合计持有34,422,557股。 公司股东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鑫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279,937股,通过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80,400股,实际合计持有7,860,337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出售子公司青松化工、香港龙晟100%股权
公司按既定战略发展规划,深挖化妆品等大消费业务产业价值,将主要资源向化妆品、大消费业务方向聚焦。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松节油深加工业务两家全资子公司青松化工、香港龙晟 100%股权转让事宜,并已收到全部股权转
让款项;公司不再持有青松化工、香港龙晟的股权,公司对青松化工的拆借款及期间利息已全部收回。公司未来不再经
营松节油深加工业务。

2、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林世达先生发行不低于71,910,113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01,123,595股(含本数)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林世达先生系公司董事、且系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诺斯贝尔的控股股东,故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林世达先生及其 100%控
股的香港诺斯贝尔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比例将不低于20.27%且不超过24.04%,林世达先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同时构成管理层收购。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并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
文件是经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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