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珀莱雅(603605):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6:17:56 中财网
原标题: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05 公司简称:珀莱雅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80元现金股利(含税)。以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96,928,515股为测算基数,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0,832,835.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珀莱雅60360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莉王小燕
电话0571-873528500571-87352850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 珀莱雅大厦10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 珀莱雅大厦10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669,650,520.455,778,071,824.191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30,453,154.153,524,488,659.968.6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626,991,878.222,625,943,244.2938.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493,997.71296,939,515.546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8,891,852.27280,897,418.5370.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1,268,072.03713,782,130.3865.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2910.10增加3.19个百分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51.0617.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41.0419.2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5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侯军呈境内自然人34.45136,739,037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22.6089,722,1590 
方玉友境内自然人15.0259,625,2580冻结17,041,26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676,617,9780 
安本亚洲有限公司-安本标 准-中国A股股票基金其他1.275,058,01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114,400,018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43,332,0000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其他0.632,507,4690 
曹良国境内自然人0.481,907,552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中盘价值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0.431,700,13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方玉友系侯军呈配偶方爱琴的弟弟,故侯军呈、方 玉友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