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翠微股份(603123):翠微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匡振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雅婷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中描述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等风险因素于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和第三方支付业务。商业零售业务以百货业态为主,超市、餐饮等多业态协同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以银行卡收单服务为主,为商户提供支付收单服务与数字化科技服务。面对行业发展和市场形势变化,公司持续推动“商业+科技”发展战略转型,推进商业门店的升级调整和支付服务的多元化转型,促进商业与支付双主业协同发展。 商业零售业务: 公司商业零售业务以百货业态为主,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B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 7家门店,建筑面积共计 40.23万平方米。零售业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联营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赁业务收入。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商业门店的升级调整,上半年重点研究推进了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和翠微店 B座的建设与调整规划方案,积极推进数字化赋能商业与支付建设,推动商业和支付的融合发展。 2023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市场活力逐步恢复,城乡消费市场趋于活跃,呈现恢复增长态势。线上消费占比稳步提升,实体店铺经营持续恢复,绿色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居民服务消费持续回升。 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27,588亿元,同比增长 8.2%。商品零售实现203,259亿元,同比增长 6.8%。全国网上零售额 71,621亿元,同比增长 13.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0,623亿元,增长 10.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26.6%。 随着线下消费场景和消费体验不断拓展提升,实体店铺零售持续恢复。上半年,限额以上实体店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 5.1%。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监测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以百货业态为主)零售额实现累计增长 11.8%。 总体看,上半年消费市场较快恢复,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进,新型消费快速发展。但是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仍待增强,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下阶段,要继续落实落细各项促消费政策,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增加优质的消费产品供给,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夯实消费增长基础,促进消费市第三方支付业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支付牌照),拥有全国范围内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从业资质,2021年 12月获批有效期续展五年。海科融通主营业务为收单服务,在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海科融通作为收单机构处于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游,作为持卡人和商户之间的桥梁,与收单行、银行卡专业机构、发卡行共同完成交易资金的清结算服务。在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收单机构既是商户接入数字化支付平台的入口,也是支付、清算甚至发卡机构在 B端撬动市场交易增长的重要渠道,海科融通作为行业领先的收单机构一手托两端,成为收单业务产业链中的重要支点。从业务领域区分来看,线下收单行业内可分化为收单服务商、收单外包商、收单机具制造商、技术服务提供商等多个细分赛道。第三方收单机构及银行收单机构组成的收单服务商是整个收单大行业的主体角色。 海科融通致力于为商户提供整体收款解决方案,围绕商户使用场景需求,开发出传统 POS、MPOS、智能 POS等多种收单产品。随着新兴的移动支付方式的出现,海科融通开发出了聚合码、扫码盒、云喇叭等移动支付产品,以及支持刷脸支付的生物智能识别支付产品,全面满足商户在不同场景的多元化收款需求。海科融通的收单业务遍布国内,主要为餐饮、娱乐、服装、零售等行业的线下上千万商户提供收单服务。 海科融通积极推进数字支付和数字化科技服务,为商户及生态圈提供数字化支付、经营和金融服务,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收单受理服务,已与指定商业银行达成数字人民币合作,持续推进行业及场景的数字人民币收单受理服务。 2023年上半年,第三方支付市场恢复增长。据人民银行发布的《2023 年支付体系一季度运行总体情况》,截至一季度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 95.73 亿张,环比增长1.01%。其中,借记卡 87.82亿张,环比增长 1.18%;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 7.91 亿张,环比下降 0.84%。银联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 2561.38 万户,联网 POS 机具53,309.74 万台,ATM 机具 688.27 万台,较上季度末分别减少 161.47 万户、246.33 万台、1.32 万台。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 71,118.39 亿笔,金额 292.90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8.75%和 10.57%。银行卡消费总金额 33.04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8%。 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金额 84.66 万亿元,同比增长 0.29%。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品牌优势、区位优势、物业优势、管理优势、创新优势、技术优势等方面,详见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之“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之描述。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我国经济逐步摆脱向常态化运行轨道回归,呈现恢复向好态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力抓经营,促发展,深化“商业+科技”融合赋能,提升管理效能,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实施转型升级,加强基础管理,推动改革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92亿元,同比增长 6.24%,实现利润总额 3,057.68万元,同比增长 14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83.07万元,同比增长 35.20%。报告期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来自于零售经营的恢复改善以及投资类收益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经营秩序的恢复和促消费政策的实施,积极开展招商补位和品牌置换,调整经营资源,拓展服务业态,增强消费体验,丰富营销策略,线上线下联动,深挖会员消费潜能,努力促进零售经营稳定提升。公司贯彻北京市和海淀区的商圈改造及城市更新规划部署,研究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的整体改造和翠微店 B座的优化调改方案,协调推进牡丹园店的续约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商业+科技”融合发展,海科融通积极适应支付行业政策和市场竞争形势变化,围绕多元化转型目标,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模式,发挥收单业务优势,拓展优质渠道和行业客户,推进数字支付和数字化科技服务,为商户及生态圈提供数字化支付、经营和金融服务。“翠微数字商圈”建设不断完善,商户数字化服务持续深入。报告期海科融通实现营业收入 13.34亿元,同比增长 1.31%。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落实规范运作与改革调整,优化调整子企业股权结构,压缩管理层级。加强投资风险控制,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状况,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水平。依据《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方案》,积极协调各相关方推进减值补偿涉及股份回购注销等相关工作进程。增强管理效能,深入调研整改,加强内控管理与规范运营,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下半年,公司将积极贯彻各项政策举措和市区规划部署,研究推进商圈和重点门店的调整升级方案,推动商业升级提质增效,激活发展新活力。积极应对复杂的内外科技”融合布局,推动海科融通紧跟政策和市场变化,实施经营转型与策略调整,推动业务拓展和数字化服务能力的提升。继续强化风险把控,持续提升管理创新降本增效,增强企业发展新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第三方支付业务分润成本、机具摊销成本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待处理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翠微蓝天基金取得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翠微新生活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同期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经营亏损补偿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取得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共计 3,614万元,同比增加 2,809万元,主要是翠微新生活基金、翠微蓝天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系联营企业现金分红,损益调整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店面电梯改造等工程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支付待处理资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20,007.3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00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9,457,169.91元。公司对外投资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 22,449,551.30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 1,304,816,526.93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 5月 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5亿元投资设立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021年 8月 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认缴出资 5亿元至总额 10亿元。新生活基金投资重点为围绕布局消费升级和健康快乐生活方向相关的新生态、新科技、新智造等领域的股权或股权相关的投资。报告期末,公司实缴出资余额 62,024.17万元,公允价值为 69,951.04万元,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增加 1,394.36万元。 2、2018年 10月 16日及 2019年 4月 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6亿元投资设立融智翠微蓝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21年 11月 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认缴出资 1.5亿元至总额 7.5亿元。蓝天基金主要投资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以及消费升级、科技创新、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的股权投资。报告期末,公司实缴出资余额 55,923.39万元,公允价值为 57,961.70万元,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减少 123.5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 1,689.05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详细情况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投资状况分析(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相关内容。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为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压缩管理层级,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实施完成子公司翠微物业所持子公司翠微超市 16.67%的股权的收购,至此公司直接持有翠微超市 100%股权。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中描述的可能面对的经济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方面的风险因素于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 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内容)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8月 8日收到董事颜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颜巍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颜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颜巍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通过创新和应用环保先进技术,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推动企业经营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严控废水、废气和噪音排放,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在公司内部职工食堂装修时,对原有的前端隔油池进行了更新完善,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 精心维护保养各分、子公司所管的锅炉/直燃机低氮燃烧器、餐饮油烟净化器和油烟排放在线监测设备,特别是对翠微店 A座六层平台上的油烟净化器进行了全面检修,确保各种环保设备有效运行,各类废气排放均符合最新的北京市地方标准。 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公司全员范围内持续开展并不断强化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关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全员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与有资质的垃圾清运单位分别签订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的收运服务协议。 为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的排放,在设备噪声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对翠微店 A座六层平台上的空调室外机和排烟风机周围加装了隔音屏障,进一步降低了对周边单位办公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商装改造不使用污染环境的装修装饰材料,确保室内环境符合标准。 严格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减塑的相关法规,以餐饮和超市为重点,确保减塑工作合规。 严格按税务部门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环保税。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能源/碳排放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按期完成了二氧化碳排放的报告和核查,预计碳排放量可控制在配额范围内。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 5月,翠微股份工会向建立长期帮扶关系的海淀区苏家坨镇车耳营村购买玉巴达杏共计 2,100余箱,积极帮助当地村民打开农产品销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限公司。 2、2021年 6月 30日,翠微集团完成协议收购其一致行动人海淀科技持有的公司 79,623,83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转让 协议的约定,翠微集团承接海淀科技在本次重组交易中向翠微股份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锁定期安排和业绩承诺等在内的全部承诺事项,将按照诚实信用 原则忠实履行相关承诺义务,并将继续遵守并履行标的股份之锁定期安排。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了《授信协议》,获得 3亿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为 1年。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 4月 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2),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海科融通需按照相关协议分批次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考虑到该事项很可能形成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所涉及资金进行了适当的会计处理,冲减 2022年当期损益,导致利润大幅下降,相关事项后续或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影响。 2、2020年 3月 31日,公司与海淀科技等 105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翠微股份与海科融通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全体交易对方承诺海科融通 2020年-2022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不低于 17,455.82万元、20,820.05万元和 23,995.95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核报告,海科融通 2020-2022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8,427.05万元、21,562.12万元和 24,678.49万元,已实现 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因此,交易对方无需就业绩承诺向公司进行补偿。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翠微股份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方于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已补偿金额的情况,则业绩承诺方将向翠微股份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与海科融通股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要求,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海科融通截止2022年 12月 31日的 100%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 0012079号)。 根据减值测试情况,交易对方需就标的资产的减值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方式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海科融通业绩实现情况、减值情况及公司 2020-2022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经计算,业绩承诺方合计需向公司补偿股份 46,162,733股(各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已向上进位至整数),并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的 2020年度、2021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4,477,785.21元。具体详见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方案的公告》(临 2023-020)。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已陆续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现金分红,补偿股份的回购事宜正在进行。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及减值测试情况,交易对方补偿的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 1.00元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海科融通业绩实现情况和减值情况,经计算,业绩承诺方合计需向公司补偿股份 46,162,733股。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98,736,665股减少至 752,573,932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798,736,665元减少至 752,573,932元。截止报告出具日,补偿股份的回购事宜正在推进中。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