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科新源(301292):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海科新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生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保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内容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相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 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招股说明书》。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招股说明书》。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者权益金额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添加剂、丙二醇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 公司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终端可应用于动力电池、数码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 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旺盛,延续快速增长的态势,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1-6月我国新能源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量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新能源车渗透率达到28.3%。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2023年1-6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和销量分别为293.6Gwh和256.5Gwh,分别累计同比增长36.8%和17.5%;据高工锂电数据统计2023上半年储能电池出货量约为87GWh,同比增长67%。 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市场的蓬勃发展推动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推动电解液出货量快速增长。根据高工锂电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2023年上半年电解液出货量47万吨,同比增长44%。下游的快速增长,也带动了电解液溶剂需求出现高速增长的态势。 2、丙二醇等精细化学品 据隆众资讯分析,2023年上半年丙二醇行业呈现稳步发展趋势,国内丙二醇产能保持小幅增速,国内供应相对充足,且原料环氧丙烷配套设施完善,供方增多,成本面存一定价格优势。下游方面表现恢复向好态势,但总体需求恢复力度不足,整体走势趋于平缓。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一直专注于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添加剂、高端丙二醇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为全球绿色生活贡献力量”使命,“锂电池电解液材料+醇类产品”双轮驱动,通过全球技术和市场领先,打造敏捷研发和敏捷运营的新能源材料和消费化学品龙头。 2、主要产品及用途 (1)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 公司生产的锂电池电解液溶剂碳酸酯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二乙酯(DEC)、碳酸甲乙酯(EMC)、碳酸乙烯酯(EC)、碳酸丙烯酯(PC),为锂离子电解液关键原材料。同时,围绕主要产品,公司还配套布局电解液新型电解质和添加剂的生产能力,包括新型电解质、添加剂等。电解液溶剂、新型电解质和添加剂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和储能领域均有广泛应用。公司还积极布局和研发钠离子电解液关键材料。 此外,公司战略布局了湖北电解液溶剂基地,旨在通过辐射华中和西南市场,响应锂电池客户快速扩张需求,增加电解液溶剂供应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于2023年通过创新研发和敏捷工程建设,正式切入电解液新型电解质和添加剂业务,借助电解液优质客户渠道,增强锂电池电解液材料领域的竞争力。 2、丙二醇等精细化学品 公司醇类产品业务主要为医药级食品级丙二醇、1,3-丁二醇、香精级二丙二醇、工业丙二醇和二丙二醇等系列产品。公司医药级食品级丙二醇,主要应用在食品行业、医药行业和日化行业作为保湿剂、软化剂、溶剂等;以及应用在烟草行业作为烟用香精烟草保湿剂、防腐剂;公司1,3丁二醇主要用于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品,被用作保湿剂和溶剂,它能够吸附环境湿气,提供额外的水分给皮肤,保持皮肤的水分平衡;香精级二丙二醇,主要应用在香精香料、有机硅、表面活性剂行业作为保湿剂、软化剂、溶剂等来应用;工业丙二醇,在不饱和树脂、聚醚、农药、防冻液和除冰剂等作为增塑剂和溶剂来应用。 (三)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模式体系。 研发方面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和品质管理驱动企业发展。公司建立了新能源材料、电子级高纯化学品、电解液研发测试、电池制备和测评四大研发平台,实现了从合成到应用的全覆盖,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质量控制和产品研发体系。 采购方面,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与行业内知名供应商合作,建立了稳定供货渠道。公司会结合生产部门的需求,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同时,合理控制库存。 生产方面,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生产计划与客户需求相结合的模式组织生产。公司生产技术水平较为先进,生产装置连续运行,采用APC等软件自动化控制,能够实现装置数字化,管理精细化,实时管控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的安全和效率。同时公司对生产装置进行了柔性化改造,可根据产品市场需求及市场价格的变动及时调整控制生产装置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产量,以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销售方面,公司采取直销方式对外销售产品,同时公司会根据客户产品开发情况,给出建议使用条件,共同促进产品应用市场的开拓。公司客户分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终端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化工企业。贸易商客户是终端客户指定的采购商或购买公司产品用于对外出售的企业。 (四)市场地位 公司是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龙头企业,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完整的产品线、多工艺多基地布局的优势和严格的品质管理,在电解液溶剂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第二增长曲线,布局锂电池电解液新型添加剂和电解质产品,为全球电解液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司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调研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公司电解液溶剂全球市占率上涨到35%。 公司也是高端丙二醇等产品国内的主要生产商之一,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有力推进我国医药级丙二醇、二丙二醇、1,3-丁二醇等产品的进口替代。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 新能源汽车行业为我国的战略新兴产业与先导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并且,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行业的其他下游应用仍在不断丰富中。在动力电池应用领域,随着锂离子电池成本进一步降低和行业标准的提升,电动汽车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根据SNE Research数据,2023年1-5 月,全球新能源车注册数为484.6万辆,同比增长43.0%。在储能电池应用领域,电网储能、基站备用电源、家庭光储系统、电动汽车光储式充电站等方面快速提升,储能市场空间巨大。下游应用市场的巨大潜力将促进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 2、与下游龙头企业保持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在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优异的产品性能、出色的服务能力以及高效的客户响应速度,与下游大客户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且下游大客户均为新能源行业头部企业,稳定地提供了大额订单,对公司后续扩大产能及经营规模将带来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为了保障原材料及时保质保量地供应,与主要供应商亦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3、公司卓越的运营能力 始终推行和优化卓越运营机制,按照价值链进行关键点管控,抓好过程管控,通过科技创新、工艺优化、流程再造、采购协同、供应链管理、物流和营销渠道整合等方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采购方面,通过合约量梯度优惠谈判降低原料采购成本;优化供应商结构、培养拥有新工艺低成本的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增加供应商竞争。销售方面,通过积极整合营销销售渠道,海外销量同比增加50%以上。生产方面,通过对设备技术改造,研发新型催化剂降低装置物料单耗;同时实施能源管理系统,通过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耗情况,确定潜在的能源节约措施,通过蒸汽梯次利用、回收和再利用废热、余热、废水、废气等资源,降低能源的浪费,降低装置能耗。装置物耗、能耗降至历史最优水平。同时公司根据产品EMC和DEC价格情况动态调整产品比例,有效降低产品成本,实现装置最大化收益。物流方面,创新承运结构,开发陆-铁联运,提升单车满载率,陆运坦克罐招标等措施,报告期内有效降低了单吨运费。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专注于电解液溶剂行业和精细化学品行业领域,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和自主研发,公司拥有东营、江苏两大平台,建立了新能源材料、电子级高纯化学品研、电解液研发测试 、电池制备和测评四大研发平台,实现了从合成到应用的全覆盖,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掌握具有知识产权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质量控制和产品研发体系。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95项,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59项;参与制定了8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研发投入充足。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5133.64万元。此外,公司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及技术人员113人,在员工总数中占比为10%。目前公司已拥有多种自主知识产权的锂电池添加剂技术,其中碳酸亚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硫酸乙烯酯、双氟磺酰亚胺锂、二氟草酸硼酸锂、四氟硼酸锂工业化装置正在有序建设中,同时已自主开发了乙二醇双(丙腈)醚、三(三甲基硅基)磷酸酯、羰基化法DMC等技术。 2、完备的产品体系 公司拥有完备的产品体系,是国内为数不多能够同时提供5种碳酸酯溶剂的生产企业,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第二增长曲线,积极布局锂电池电解液新型添加剂和电解质产品,为全球电解液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司也是国内精细化学品的领先生产企业。公司目前电解液溶剂拥有电子级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在建添加剂项目品种包含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硫酸乙烯酯(DTD)、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二氟草酸硼酸锂(LiODFB)、四氟硼酸锂(LiBF4),产品种类齐全,未来将实现一体化供应,使公司在电解液溶剂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公司高端丙二醇广泛应用于香精香料、化妆品、医药、烟草、食品等各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规划,公司产品体系逐渐完善,奠定了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和精细化学品领域的领先地位。 3、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 公司深耕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和精细化学品业务20年,依托公司在技术、研发、质量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与下游头部客户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积累了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 公司作为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龙头企业,在天赐材料、比亚迪、瑞泰新材、ENCHEM等电解液龙头企业占据A供地位。通过下游客户覆盖特斯拉、宁德时代、LG、三星SDI及松下等全球范围内知名锂离子电池巨头。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调研数据显示,海科新源电解液溶剂全球市占率从2022年28%进一步提升至2023年上半年35%。醇类产品的部分客户为阿克苏诺贝尔、强生、万华化学、爱普股份、倩采及珀莱雅等国内外知名大型化工企业。 4、敏捷的供应体系 公司拥有山东东营、江苏连云港、湖北宜昌三大生产基地,具备了长期稳定的保供能力;同时贴近客户、贴近原料,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 公司响应龙头产业链海外扩张需求,坚定走出去,拥抱国际市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方面,公司积极推动同天赐材料、瑞泰新材、亿恩科等客户海外合作,积极布局欧洲海外交付中转仓,先后设立欧洲贸易公司和中转仓基地,缩短了交期,为开拓国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醇类产品线,公司借助连云港港口储罐,积极推进醇类产品海外散水船运营模式,降低物流周转成本,提高公司在海外醇类产品竞争力。 5、卓越成本管控能力 围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始终推行和优化卓越运营机制。按照价值链进行关键点管控,抓好过程管控,通过科技创新、工艺优化、流程再造、采购协同、供应链管理、物流和营销渠道整合等方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极致内部成本管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工艺管理程序,对工艺过程的设计开发、确认、控制和持续改进贯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持续提升制造过程能力及效率,做到历史最优水平;供应链按照内生式构建,始终坚持自主生产关键原材料,保障原料供应和降低原料采购成本;同时,始终坚持对副产品循环利用,进行事前统筹设计和规划,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公司始终坚持卓越运营,对于高价值点持续培育和优化供应商,提升对产业链的掌控力;公司坚持流程再造,提升内部运营效率,持续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6、多样化的晋升与激励机制 公司坚持科学搭建管理、技术人才发展双通道,聚集全球顶尖人才,塑造高效敏捷型团队。公司多所化工类院校紧密合作,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后备力量的同时共同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助推科研落地,提升敏捷组织能力。公司实行 “蔚蓝计划” “护航计划” “奔跑计划”等针对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计划,助力公司战略转型,增强卓越运营和创新能力;同时进行人才盘点、岗位技能认证、任职资格序列评审等多个项目,旨在帮助员工快速成长与发展,搭建公司人才梯队。同时公司实施员工战略配售计划,核心骨干与公司深度捆绑,增强了内部凝聚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 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适用 ?不适用 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波动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退坡,购置税补贴在2027完全退出。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的调整,将会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销量,进而传导到上游锂电池产业链材料的市场,从而使得公司锂电池溶剂产品销售及营收产生较大波动。 针对上述风险要素,公司将通过坚持技术和市场领先战略,持续提升锂电池电解液溶剂成本竞争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积极精细化工品醇类业务和生物基产品,发展和培育第二增长曲线,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穿越周期的能力。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随着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锂电池电解液上游材料呈现供应过剩局面,随着行业新产能的不断投放,从而导致电解液溶剂价格发生较大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发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同下游头部客户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签订框架长协供应合同保证市场份额。同时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加强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应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较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跟踪和洞察原材料市场变化趋势,依托年度框架采购合同,定期制定采购计划、调整波峰与波谷期间采购规模,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公司动态管理原料库存水平,实现订单和库存联动管理,基于最低库存进行动态库存管理,确保了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同时,公司积极进行工艺技改创新,进行自提提纯加工、工艺优化等降低成本。 4、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废渣,部分原料、半成品、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可能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从而增加公司被有关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公司积极推行杜邦安全体系,不断增加安全环保投入,提高公司的安全环保水平,践行绿色安全理念,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招股说明书》。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属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 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DB37/237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等环境保护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属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子公司均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及生产,建设项目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境 保护行政许可要求,无未经许可项目。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