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绿岛风(30104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7:05:08 中财网
原标题:绿岛风: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绿岛风股票代码30104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道金圣涵 
电话0750-56055980750-5605598 
办公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号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67,761,120.88228,844,265.301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3,402,263.0922,049,290.799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35,602,840.1215,699,429.71126.7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2,783,640.01-45,999,401.42279.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32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32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4%2.94%2.5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053,798,648.541,005,602,951.27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78,029,687.00776,107,423.910.2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411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总数(如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4.11%29,997,00029,997,000  
李清泉境内自然人22.06%15,000,00015,000,000  
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35%5,000,0005,000,000  
林伟诚境内自然人0.96%651,8000  
林丽娜境内自然人0.70%478,8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博道成长智航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70%478,3000  
孙振德境内自然人0.47%319,9990  
蔡妙良境内自然人0.47%319,8000  
华夏基金-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夏基金-中 信证券消费增强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其他0.36%244,6000  
UBS AG境外法人0.36%243,5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李清泉为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方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 2、李清泉为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1、股东林伟诚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股,通过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1,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1,800股; 2、股东林丽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78,800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78,800股; 3、股东蔡妙良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19,800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9,8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修订《公司章程》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2023年 5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该项议案。

2、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派
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148.00万元,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派息工作已于 2023年 5月 26日实施完成。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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