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生科技(605180):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华生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80 公司简称:华生科技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蒋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跃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邬新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关于本公司所面临的主要风险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气密材料的终端市场(主要为欧美地区)需求有所减少导致气密材料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由于产量的下降致使产品的单位工费成本同比上升,影响当期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从而导致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2、公司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销量同比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3、公司本报告期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4、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数据变动: (1)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由0.30调整为0.23; (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由0.30调整为0.23;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由0.28调整为0.21。 数据变动说明: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转增39,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9,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23-015)。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行业中的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产业用纺织品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土工及建筑、交通运输、文体休闲、航空航天、新能源、农林渔业等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塑胶复合材料,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主要包括户外运动、水上运动、物流运输、户外广告、户外家具等。 2、报告期内行业简析 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行业数据显示,2023年1-5月,全球通胀居高不下、利率上升,世界经济的前景面临不确定性;国内经济运行恢复向好,但仍面临“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的状况,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下行压力增大。 经济效益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5月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6.72%和40.24%,利润率为2.81%,同比下降1.57个百分点。分领域看,1-5月非织造布规模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2.69%和60.81%,利润率为1.27%,同比下降1.88个百分点;绳、索、缆规模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根据销售部和生产部下达的需求和生产计划,采取循环采购的采购方式,并根据原材料市场的供求状况,对部分原材料进行集中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针对主要生产原材料涤纶工业长丝和化工原料,公司一般保证有一至两个月的安全库存。 销售部先将所接订单和市场销售信息传递给生产部,采购部门再通过ERP系统并根据订单原材料耗用量、原材料库存、在途原材料、安全库存等数据计算原材料需求情况。生产部依据上述运算结果,制定采购请购单,并经生产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采购部。采购部根据采购请购单,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经济采购量等因素形成采购计划,然后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在采购业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并执行原材料的采购。 公司品控部对采购流程严格控制,制定了相关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并在 每批采购的原材料入库前进行质量抽检,有效保障了采购原材料的质量。 2、生产模式 在生产模式上,公司采取以自主生产模式为主、外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在自主生产模式上,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制定业务需求给生产部,生产部再根据业务需求及库存状况制定出月生产计划及周生产计划,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和工艺指令实施生产。在外协生产模式上,主要为拉丝基布的外协生产。 (1)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客户的交货期要求普遍较短,因此为了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会对产能相对紧张的中间品(基布)做适量备货,公司还会根据营销部门计划以及市场需求对于某些出货频率高、单笔出货量小的成品进行备货。 (2)外协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在拉丝基布的生产上,公司在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仍有少量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此外,公司在PVC膜印刷、篷盖材料加工等方面亦采用外协加工的模式,该等外协加工模式下的加工费金额较小。 根据上述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按照规范的生产流程组织批量连续生产,并根据品控部对产品的检测结果,对合格产品进行标签标示后入库。 3、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基本情况 公司在国内及海外均采取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的销售模式。由于公司的产品属于专业性较强的产品领域,最主要的销售渠道是通过参加国内外专业的行业展销会,有效接触到客户并深入地了解到客户的需求及一些新的产品工艺,方便公司及时掌握相关的市场信息及竞争对手的最新动态。公司参加的行业展会主要有: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产业用纺织品及非织造布展览会、上海国际游艇展、上海国际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荷兰游艇展、美国丹佛户外夏季运动用品展、德国纽伦堡国际划桨运动展览会、spoga gafa、法兰克福国际产业用纺织品及非织造布展览会等。 除参加专业展会外,公司也十分重视营销网络的建设,通过业务人员直接上门、网络营销等方式,进行新客户的开发和潜在业务接洽。 (2)报告期内合同或订单签订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主要采取两种合同方式:一种是先与客户确定采购意向,包括供货品种和大致的年供货量,再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客户根据采购需求分批下达短期订单,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下达生产任务书并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和安排出货;另外一种是直接接收到客户的订单,公司对订单进行评审,双方签订合同后,通知生产部安排生产,最后根据合同或者顾客要求安排出货。 4、研发设计模式 在多年的研究工作积累中,公司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坚持走自主研发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与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研发团队成员多数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公司创新团队专注塑胶复合材料,尤其是气密材料方面的技术研究工作。公司的工艺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其中非专利技术主要是公司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生产经验和工艺配方,如对织造技术的积累、压延温度的控制、贴合设备的改进等。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公司在塑胶复合材料生产及研发等业务领域经营多年,近年来研发投入逐步增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积累了良好的技术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19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2 项。此外,公司已成功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联盟等标准累计达10 余项。同时,公司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工艺以及生产装备,坚持持续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公司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突出,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有“高气密柔性封边材料”、“救援用软式担架材料”等。 2、产品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深耕塑胶复合材料领域。从最早的灯箱广告材料产品,逐渐开发出篷盖材料、充气游艇材料以及拉丝气垫材料,较传统的经营单一产品的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紧跟时代发展需求,创新开发多元品类,具有产品种类丰富的优势,可以抵御单一产品波动的市场风险。此外,公司在多元品类的基础上,一方面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产品,应用范围涵盖户外用品、水上运动、交通工具、户外广告等领域;另一方面链接下游客户,共同拓展产品应用新领域,形成共生共赢的聚合效应,更进一步巩固自身市场地位。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近多年砥砺奋进,在行业与客户中斩获了优良口碑与稳定客户群体,这也为公司持续良好发展夯实了基础。加之公司长期关注并积极参加国内外各大相关知名行业展会,采用线上线下沟通宣传等方式,持续拓展国内外新兴市场,不断提高企业知名度及产品市场占有率。 4、人才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长期稳定,深耕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向,洞察市场机遇。与此同时,企业吸引和培育了一批专业务实的优秀人才,在提质和新品研发方面有所建树,增强盈利能力与竞争力。 5、管理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建立了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标准化制度。塑胶复合材料细分产品种类多,目前,企业产品种类已达数十种,并采用“主要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经营模式,对采购、生产、存货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具有一定挑战性。为此公司定制并完善了ERP系统,目前已基本能实现产供销全链条精细化管理,使管理层能够及时、精确的掌握销售订单执行情况以及存货管理情况,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管理精度。 6、产业集群优势 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内,该园区是国内最大的经编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和研发基地,是“中国经编之都”,海宁地处长三角地区,具备相对完整的产业用纺织品产业链,拥有众多国内知名的化纤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纺织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纺织产业集群带。产业集群效应使得公司在行业信息、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物流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区域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6,793,287.7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45%;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93,043.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5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为1,117,508,479.6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7,520,760.3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49%。 2023年上半年受2022年俄乌战争、能源价格上涨以及欧美通胀高企的持续性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下滑明显。由于公司主营的篷盖材料、灯箱广告材料、拉丝气垫材料和充气游艇材料大多直接或间接出口到欧美等海外地区,海外终端市场面对去库存压力,对户外休闲用品的需求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为了尽可能平抑上述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公司及时跟踪行业变化,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并择机调整销售价格;积极参加国内外各大相关知名行业展会,通过线上线下沟通宣传等方式持续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推进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创新,以提高企业知名度及产品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的减少与之对应的营业成本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薪酬减少及销售业务费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及办公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大于汇兑收益的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采购设备的保证金收回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本项目扩产内容为建设气密材料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拉丝基布产能450万平方米,生产拉丝气垫 材料相关产品,并以公司目前成熟的核心技术为基础延伸开发,是对公司现有产品体系的改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2,840.63万 元投入本项目,主要用于土地购置、土建工程、机器设备购置及安装和铺底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 上述投资事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有关募投项目的相关公告。公司对募投项 目一直处于推进过程中,资金投入在持续的扩大。公司会按照招股书及相关公告披露的项目建设进度及市场情况有序安排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具体情况 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2、年产5,700吨超薄特种电容薄膜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目标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线,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开拓创新,发 展新领域,把握绿色科技、超薄电容薄膜市场机遇。本项目的总投资为47,365万元,拟新增用地66亩,购置2条国际领先的进口超薄特种电容薄膜生 产线,配套分切机、打包机、空压机、天然气锅炉等辅助生产设备,主要生产3微米及以下超薄特种电容薄膜产品,形成年产5,700吨新能源超薄特种 电容薄膜的生产能力。上述投资事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截至报告期末,该 项目已完成设备合同签署,已经相关部门报备并已赋码,项目能评、环评等审批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会按照公告披露的项目建设进度及市场情况有 序安排项目投资进度,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公告。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专注于气密材料、柔性材料等塑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具备塑胶复合材料整经、织造、压延、上浆、贴合等全流程生产能力。公司所生产的拉丝气垫材料等气密材料产品质量稳定、品质优良,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公司需持续提升自身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以保障自身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优势。 但若行业内竞争对手通过仿制或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各种营销手段,以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价格吸引下游客户,将对公司形成竞争压力,从而导致收入、利润存在下滑风险。 2、国外市场环境、政策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的篷盖材料、灯箱广告材料、拉丝气垫材料和充气游艇材料大多直接或间接出口到欧美等海外地区,受经济下行、需求萎靡、行业周期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若未来受到经济危机等外部经济环境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导致市场需求下滑;或出现与公司主要终端产品出口国发生单边或多边贸易摩擦等情况,将会对公司海外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会间接对公司内销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产业用纺织品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是主要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包括各种性能、规格的涤纶工业长丝、PVC 树脂粉、增塑剂等,为石油加工行业的下游产品。若未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国际局势变化、环保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导致石油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从而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且公司不能够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递到销售价格的调整上,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4、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拉丝气垫材料、充气游艇材料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在该等气密材料上处于行业前列,产品生产工艺先进、多年来运行良好,且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优势,取得了下游划水板、体操垫、充气游艇等运动、休闲产品制造企业的认可,未来市场前景较好。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投入,一方面不断加强现有生产工艺改进,适时增加新设备投入,寻求现有产品生产技术及生产工艺的创新;另一方面寻求新的产品及应用领域的突破,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 随着拉丝气垫材料、充气游艇材料技术标准和生产工艺等的日益改进,加之下游客户需求日益多元化,如果公司无法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及时更新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标准,并适时推出新的产品,公司将面临产品替代风险。 塑胶复合材料行业的新产品具有研发难度高、资本投资大的特点如公司的研发投入未能带来实质性研发成果,或由于应用市场导入周期较长,研发成果未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化销售,则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工艺技术包括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其中非专利技术主要是公司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生产经验和工艺配方,如对织造技术的积累、压延温度的控制、贴合设备的改进等。目前,公司对部分核心技术采取了较为严格的保密措施;对关键生产环节实行工序隔离,各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分别由不同技术人员保管,从而将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有效控制。但若公司保密机制未能有效运作,或保密措施未得到严格执行,公司仍将面临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5、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合作期限、交易金额等因素,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信用政策。随着公司气密材料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仍可能维持较高余额且呈上升趋势,若公司下游气密材料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部分气密材料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出现因应收账款坏账而给公司现金流、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交易主要系主营业务的销售收入,报告期末持有的外币资产主要系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外币负债主要系预收账款。如果未来汇率出现短期大幅波动,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采取主要以销定产、同时兼顾订单需求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若公司未来出现客户无法执行订单、库龄较长且无法通过市场销售的存货大幅增加或者出现大批拟报废存货等情况,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显著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公司对外投资新项目所涉风险 (1)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差异: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气密材料和柔性材料等塑胶复合材料,公司拟投资年产5,700吨超薄特种电容薄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项目”、“项目”、“本项目”或“该项目”)主要生产的产品为超薄特种电容薄膜,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存在差异。该项目的实施和开展存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2)公司尚未组建相关技术人员及团队: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组建该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才团队。 (3)公司尚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公司本次投资项目尚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项目整体建设周期较长,存在相关不确定性:本次投资项目整体建设周期预计3年,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等风险。 (5)本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自有资金,未来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进而加大公司相关财务风险。若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则可能影响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等风险。 (6)本项目产能能否消化存在风险:本项目产品为超薄特种电容薄膜,主要应用领域为薄膜电容器行业,若未来薄膜电容器市场发展不及预期,或因国内外电容器薄膜厂商扩产导致供给过剩,本项目的产能消化存在一定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3年5月23日、6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实施网络投票结合现场投票方式,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废水废气噪音和土地污染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保护生产区域、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持续追求节能降耗、环保经营。 公司建有冷却塔、高压静电、布袋除尘、水喷淋塔等工艺废气治理设施,日常注重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转,达标排放。 公司设有危险废物仓库,对危废规范储存并有专人负责台账记录,并与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合法处置。 公司持有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环保事故应急演练。 公司根据生态环境局要求编写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境环保责任。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减少“三废”产生,废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危险废物合规处置,并且不断优化生产工艺,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蒋瑜慧、蒋生华、王明珍)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 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人无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意向;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 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在三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6、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 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8、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 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 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生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单位无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意向;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单位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期间,如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单位将在首次卖出 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单位在三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如本单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致本单位 不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本单位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5、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向发行人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本单位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 内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7、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承诺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发行人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 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 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 公司股东华册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单位无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意向;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单位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期间,如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单位将在首次卖出 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单位在三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如本单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致本单位 不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本单位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5、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向发行人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本单位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 内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7、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承诺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发行人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 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 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4): 公司股东王明芬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发行人,下同)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 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 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期间 及辞去职务后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 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注(7): 为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公司股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出具了相关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公司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及稳定股价预案的执行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有以下三种: 1、本公司回购股份; 2、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以上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按1、2、3的顺序先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每年实施一次。 具体措施及实施条件如下: 1、本公司回购股份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之日起15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 于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发行人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于股 东大会召开后60日内实施。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 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本公司回 购股份稳定股价执行还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 (1)本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3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且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后,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公 司股价之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 (1)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用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且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后,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时,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在公司领薪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 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 (1)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用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5%,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总额(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