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莱士(002252):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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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7:58: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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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莱士: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3年 08月 30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赵曦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Jun Xu(徐俊)先生签名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原文;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 | 指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莱士中国 | 指 |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 | 美国莱士 | 指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 |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 | 指 |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广东怀集浆站 | 指 |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浙江龙游浆站 | 指 |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郑州莱士 | 指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邦和药业"),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同路生物 | 指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浙江海康 | 指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同路医药 | 指 |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 | 同路项目 | 指 | 上海莱士以向特定对象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
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谢燕玲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其持有同路生物的 89.7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 | 基立福 | 指 | Grifols,S.A. | | GDS | 指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 基立福国际 | 指 | Grifols International,S.A. | | 基立福全球 | 指 |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 | 基立福上海 | 指 | 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银行安慰函 | 指 | Bank Comfort Letter | | 万丰奥威 | 指 |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5 | | 中信银行 | 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中院 | 指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广东高院 | 指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白蛋白 | 指 | 人血白蛋白 | | 静丙 | 指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巨潮资讯网 | 指 | www.cninfo.com.cn | | 深圳熹丰 | 指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广仁药业 | 指 | 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 | 凯隆盛业 | 指 | 深圳凯隆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上海莱士 | 股票代码 | 002252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上海莱士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hanghai RAAS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Jun Xu(徐俊)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900,625,795.05 | 3,293,523,885.37 | 18.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38,999,444.63 | 1,061,072,064.74 | 16.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01,167,722.56 | 1,058,972,524.69 | 13.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33,444,222.02 | 764,952,685.41 | 87.3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4 | 0.157 | 17.2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4 | 0.157 | 17.2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7% | 3.96% | 增加 0.21个百分点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173,320,657.61 | 30,457,959,495.12 | 5.6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0,423,564,750.41 | 28,818,712,462.60 | 5.57%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70,732.8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 43,157,664.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72,194.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760,298.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805.99 | | 合计 | 37,831,722.0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此外,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及 GDS授权,作为人血白蛋白产品以及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开展进口人血白蛋白以及血筛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孙公司浙江海康可生产产品品种及产品数量具体如下:
| 产品种类 | 产品名称 | 上海莱士 | 郑州莱士 | 同路生物 | 浙江海康 | | 白蛋白类 | 人血白蛋白 | √ | √ | √ | √ | | 免疫球蛋白类 | 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 √ | √ | | |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 | |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凝血因子类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 | | √ | | | | 人凝血因子Ⅷ | √ | | √ | | | | 人凝血酶 | √ | | | | | | 人纤维蛋白原 | √ | | | | | |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 √ | | | | | 产品数 | - | 7 | 4 | 9 | 4 |
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 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 G亚型缺陷病等;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 K缺乏症;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4、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5、人凝血酶: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
6、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7、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烧伤创面、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血管外科手术创面的渗血。
8、人免疫球蛋白: 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病毒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9、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预防。适用于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2)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3)意外感染的人群。
10、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11、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的主要原料为健康人血浆,单采血浆站作为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原料的专门供应机构,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和管理,与血液制品企业建立“一对一”的供浆关系。其他生产所需原料,如药用原辅料、药用包材等,采用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签署年度合同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多种采购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后备供应商引入,以保障生产用原料的稳定供应。
生产模式:公司具备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从人、机、料、法、环、测等全方位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班组长能力的提升、现场的5S管理、设备的精益TPM管理等;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控制设备和自动化系统,包括WINCC系统等,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物料及产品在投入使用前或放行前均进行了严格的检验和评审。生产过程中还对关键工艺步骤进行监控、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测,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不同血液制品产品市场特点,对不同产品分别采取委托经销商销售(商销)、面向国内终端医疗机构的直营学术推广销售、委托合同销售组织学术推广、以及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政府采购等多种业务模式并行的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公司也持续关注海外血液制品市场机会,通过授权经销模式拓展海外市场机会。
代理模式: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授权,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中国市场独家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开展其进口人血白蛋白的销售业务。同时获得关联方GDS授权,作为其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中国市场独家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开展其血筛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四)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面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坚持专注主业发展,顺势而为,深化管理,稳健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经营的良性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攻坚克难,持续开拓浆源,采浆量稳中有增;同时,公司积极申请新建单采血浆站,下属公司同路生物于今年2月获批在乌兰察布市丰镇市设置单采血浆站。
随着近几年临床医生与社会大众对血液制品的关注和了解,血液制品相关临床治疗价值被进一步熟知,血液制品行业获得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发展机会。报告期内,人血白蛋白和静丙的临床需求得到较为显著的提高,公司优先供应医疗机构,确保医疗机构的临床救治需求,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稳固了与医疗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上述产品的销售在报告期内获得显著增长。报告期内,凝血因子VIII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将市场推广工作重点转向凝血因子类市场的开拓上,推进全国凝血因子类产品市场和公司凝血因子类产品市场份额的稳步增长。同期,医院临床需求的增加带动人纤维蛋白原、人纤维蛋白粘合剂、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等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人纤维蛋白原和人纤维蛋白粘合剂销售增长高于市场增长,对公司未来的整体业务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
2023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01亿元,同比增长 18.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39亿元,同比增长 16.77%;截至 2023年 6月末,公司总资产 321.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2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57%。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血液制品行业内的发展与壮大,经过 30余年的积淀及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行业竞争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行业领先的整体规模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目前共有上海、郑州、合肥、温州 4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拥有单采血浆站 42家(含 2023年 2月新获批 1家),分布于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 11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遍布区域及采浆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目前产品已经覆盖了白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及凝血因子类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2、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贯穿了浆站质量管理、产品设计开发、供应商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以及产品上市后质量管理等整个价值链条。公司始终坚守“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树立“良心药、亲人用”的质量文化,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传承公司质量至上的优良基因。坚持对标国际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持续推进从原料血浆采集到终端临床使用等全流程数字化、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保障水平,确保市场品牌竞争力。此外,公司结合制药企业的特点,引入精益生产的理念、方法和工具,积极推行现场 5S管理和精益改善等活动,探索血液制品行业“精益 GMP”管理的新范式。
3、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
长期以来,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树立起了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产品质量获得国内消费者的信赖及国际市场的认可,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以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少数能够出口血液制品的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始终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践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为患者采更多的浆,做更多的药,做更好的药,创更新的药,泽福社会。
公司是“上海市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并荣获第九届上海市奉贤区区长质量奖金奖。此外,公司曾连续多年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名牌”称号,并多次获得福布斯“最具创新力企业”, 成为业界颇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4、较强的并购重组执行力
公司持续强化对并购标的的投后管理及整合,激发内生式发展动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夯实企业价值;同时进一步推动外延式并购发展战略,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并重,向着血液制品领先企业的目标迈进。
公司拥有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近年,一系列成功并购项目地有效实施,逐步增强了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5、具有竞争优势的营销体系
公司充分发挥下属自有产品及代理两个国外人血白蛋白产品的多品牌、多品规的差异化优势。
针对不同品种血液制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建立了商销、学术推广、委托合同销售组织学术推广、CDC/政府采购等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和营销团队,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从而促进公司下属各品牌产品之间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已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学术推广团队,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推进医生对血液制品的合理应用水平,逐步推动各血液制品在医疗机构的规范使用方案,助力中国血液制品市场健康发展。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3,900,625,795.05 | 3,293,523,885.37 | 18.43% | 主要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中静
丙、进口白蛋白业务销售增长较好。 | | 营业成本 | 2,240,734,547.38 | 1,823,720,028.39 | 22.87% | 主要是由于进口白蛋白销售比重较
高,受汇率变动影响上半年毛利率下
降,故营业成本增加较大。 | | 销售费用 | 194,646,122.76 | 176,880,785.74 | 10.04% | 主要是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 | | 管理费用 | 163,618,091.78 | 157,742,206.44 | 3.72% | - | | 财务费用 | -14,069,054.59 | -13,362,759.37 | 不适用 | - | | 所得税费用 | 217,248,128.10 | 205,970,555.57 | 5.48% | - | | 研发投入 | 86,867,295.05 | 64,231,731.95 | 35.24% | 主要是公司加大项目研发。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3,444,222.02 | 764,952,685.41 | 87.39% | 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719,415.38 | -153,711,215.70 | 不适用 | 主要是当期购买定期存款增加。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382,827.64 | -2,940,867.41 | 不适用 | 主要是支付上年股利,去年同期是
2022年 7月支付 2021年股利。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5,546,080.60 | 618,810,019.57 | 31.79% | 主要是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增加。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3,900,625,795.05 | 100% | 3,293,523,885.37 | 100% | 18.43% | | 分行业 | | | | | | | 血液制品 | 3,844,867,387.89 | 98.57% | 3,292,768,512.38 | 99.98% | 16.77% | | 检测设备及试剂 | 54,883,822.21 | 1.41% | | | 100.00% | | 其他业务收入 | 874,584.95 | 0.02% | 755,372.99 | 0.02% | 15.78% | | 分产品 | | | | | | | 自产白蛋白 | 682,868,043.34 | 17.51% | 734,784,105.90 | 22.31% | -7.07% | | 进口白蛋白 | 1,644,576,628.81 | 42.16% | 1,409,961,396.69 | 42.81% | 16.64% | | 静丙 | 992,915,989.88 | 25.45% | 667,722,994.77 | 20.27% | 48.70% | | 其他血液制品 | 524,506,725.86 | 13.45% | 480,300,015.02 | 14.58% | 9.20% | | 检测设备及试剂 | 54,883,822.21 | 1.41% | - | - | 100.00% | | 其他业务收入 | 874,584.95 | 0.02% | 755,372.99 | 0.02% | 15.78% | | 分地区 | | | | | | | 华东地区 | 1,479,364,746.13 | 37.93% | 1,172,307,264.26 | 35.59% | 26.19% | | 华南地区 | 913,241,946.07 | 23.41% | 866,108,751.64 | 26.30% | 5.44% | | 华北地区 | 918,871,713.09 | 23.56% | 711,654,975.37 | 21.61% | 29.12% | | 东北地区 | 154,818,523.57 | 3.97% | 111,027,501.86 | 3.37% | 39.44% | | 西南地区 | 271,817,592.60 | 6.97% | 150,578,337.76 | 4.57% | 80.52% | | 西北地区 | 155,839,218.31 | 4.00% | 132,059,141.52 | 4.01% | 18.01% | | 出口 | 6,672,055.28 | 0.17% | 149,787,912.96 | 4.55% | -95.55%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血液制品 | 3,844,867,387.89 | 2,206,099,524.15 | 42.62% | 16.77% | 20.98% | -2.00% | | 分产品 | | | | | | | | 自产白蛋白 | 682,868,043.34 | 378,414,234.25 | 44.58% | -7.07% | -13.69% | 4.25% | | 进口白蛋白 | 1,644,576,628.81 | 1,317,610,780.68 | 19.88% | 16.64% | 26.25% | -6.10% | | 静丙 | 992,915,989.88 | 431,142,486.40 | 56.58% | 48.70% | 61.31% | -3.39% | | 其他血液制品 | 524,506,725.86 | 78,932,022.82 | 84.95% | 9.20% | 6.45% | 0.39% | | 分地区 | | | | | | | | 华东地区 | 1,479,364,746.13 | 864,016,936.37 | 41.60% | 26.19% | 6.79% | 10.62% | | 华南地区 | 913,241,946.07 | 511,094,044.55 | 44.04% | 5.44% | 5.58% | -0.07% | | 华北地区 | 918,871,713.09 | 520,442,537.62 | 43.36% | 29.12% | 94.38% | -19.0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01,295,935.56 | 13.83% | 主要为:(1)对联营企业 GDS按投资比
例 45%享有的净损益;(2)对联营企业同
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按
投资比例 19%享有的净损益;(3)收到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万丰奥威分派的股利。 | 对联营企业按投资
比例享有净损益具
有可持续性。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9,161,584.00 | 2.6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 | 否 | | 资产减值 | -2,476,326.09 | -0.17% | 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153,431.83 | 0.01% | 主要是其他零星小额营业外收入。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3,525,625.94 | 0.24% | 主要是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捐赠。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
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4,549,733,439.50 | 14.14% | 3,977,425,328.72 | 13.06% | 1.08% | 货币资金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
收到现金。 | | 应收账款 | 530,693,814.74 | 1.65% | 707,021,384.74 | 2.32% | -0.67% | 应收账款余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回款
较好。 | | 存货 | 3,163,080,856.81 | 9.83% | 3,268,843,130.57 | 10.73% | -0.90% | 存货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产品销售
情况良好,存货周转速度加快。 | | 投资性房地产 | 6,727,066.39 | 0.02% | 6,037,800.86 | 0.02% | 0.00%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720,070,904.21 | 48.86% | 14,930,426,093.34 | 49.02% | -0.16% | 主要是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
增加。 | | 固定资产 | 1,219,994,466.31 | 3.79% | 1,202,478,871.04 | 3.95% | -0.16% | - | | 在建工程 | 78,381,767.79 | 0.24% | 74,188,791.49 | 0.24% | 0.00% | - | | 使用权资产 | 3,548,229.61 | 0.01% | 4,907,073.84 | 0.02% | -0.01% | - | | 合同负债 | 37,051,526.00 | 0.12% | 91,764,871.13 | 0.30% | -0.18% | 合同负债的减少主要是预收货款合同在当期确
认收入。 | | 租赁负债 | 1,668,608.41 | 0.01% | 1,846,313.00 | 0.01% | 0.00% | - | | 预付款项 | 24,223,452.53 | 0.08% | 40,964,121.37 | 0.13% | -0.05% | 主要是预付供应商的各类款项减少。 | | 其他应收款 | 12,376,227.61 | 0.04% | 6,807,041.54 | 0.02% | 0.02%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21,537.47 | 0.02% | 26,159,137.35 | 0.09% | -0.07% | 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 | | 其他非流动资
产 | 1,432,348,181.80 | 4.45% | 775,825,156.89 | 2.55% | 1.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
末公司持有的一年以上定期存单增加。 | | 应交税费 | 82,113,350.10 | 0.26% | 127,814,042.80 | 0.42% | -0.16% | 主要是由于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少。 | | 应付职工薪酬 | 82,138,771.52 | 0.26% | 122,440,160.36 | 0.40% | -0.14% | 主要是由于上年末包含的预提年终奖已在本期
完成发放。 | | 其他应付款 | 223,452,323.93 | 0.69% | 142,940,940.47 | 0.47% | 0.22% | 主要是当期包含尚未派发股东的现金股利。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的具
体内容 | 形成原
因 | 资产
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
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
况 |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 是否存在
重大减值
风险 | | GDS
45%股权 | 发行股
票购买
资产 | 154.
43
亿元 | 欧洲和
美国 | 采购、
制造和
销售医
疗及血
液检测
产品 | 根据公司与基立福签署的《标的资产业绩
承诺补偿协议》,基立福承诺:“标的资产
GDS在 2019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期间内累积 EBITDA总额将不少于
13亿美元。如在测评期间实现的 GDS累
积 EBITDA低于承诺累积 EBITDA,则基
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进行补偿。 | 盈利 | 50.76% | 否 | | 其他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
衍生金融资产) | 237,766,760.00 | 39,161,584.00 | - | - | - | - | - | 276,928,344.00 | |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00,000.00 | - | - | - | - | - | - | 3,000,00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240,766,760.00 | 39,161,584.00 | - | - | - | - | - | 279,928,344.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422,916.93 | - | - | - | - | - | -40,555,404.10 | 167,867,512.83 | | 上述合计 | 449,189,676.93 | 39,161,584.00 | - | - | - | - | -40,555,404.10 | 447,795,856.83 |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的内容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与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抵后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人民币 2,506,451.65 元,其中 2,327,631.40 元为银行保函保证金,178,820.25元为合同质量保函保证金。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品
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
模式 | 期初账面
价值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报告期
损益 | 期末账面
价值 | 会计核算
科目 | 资金来源 | | 境内外
股票 | 0020
85 | 万丰
奥威 | 334,415,255.37 | 公允价值
计量 | 237,766,76
0.00 | 39,161,584.00 | - | - | - | - | 276,928,3
44.00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34,415,255.37 | - | 237,766,76
0.00 | 39,161,584.00 | - | - | - | - | 276,928,3
44.00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
会公告披露日期 | 1)2015年 01月 06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2)2016年 02月 05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的公告》。 | | | | | |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
会公告披露日期 | 1)2015年 01月 22日披露《关于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2016年 02月 23日披露《关于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 | | | | |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
总额 |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 2015 | 非公开发
行 | 63,872.71 | 130.90 | 58,306.12 | 0 | 24,380.26 | 38.17% | 7,399.92 | 存放在募集
资金专户中 | 0 | | 合计 | - | 63,872.71 | 130.90 | 58,306.12 | 0 | 24,380.26 | 38.17% | 7,399.92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4年 12月 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140,221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配套资金。
2015年 4月,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股票 12,888,107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1.2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66,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1,98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64,020.00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15年 4月 23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5]0002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收到后,支付发行费用 147.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72.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相关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4年 10月 10日召开的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额为 63,872.71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
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万元、用于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7,872.71万
元。
1、同路生物“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和“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015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于由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实施的项目,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其中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补充
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借款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剩余“浆站建设项目”的 26,000.00万元,将根据同路生物浆站建设项目的
建设进度,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再签署借款协议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使用。
(1)用于“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万元
2015年 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
上述“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资金 30,000.00万元已实施完毕。
(2)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万元
2016年 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000.00万元向同路生物提供借款,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加快同路生物下属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
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建设,借款利息按照活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截至 2016年 11月 24日,“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实际使用
1,619.74万元。
鉴于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短期内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将不会有大额资金投入,因此公
司决定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年 11月 25日和 2016年 12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 24,380.26万元及
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141.79万元合计 24,522.05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
物实施。
该项目已于 2016年 12月 26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