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中捷(00202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8:47:33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捷: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74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中捷股票代码00202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郑学国(代)仇玲华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 东路198号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 东路198号 
电话0576-873788850576-8733820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382,306,105.61512,835,165.43-2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35,327.6020,612,901.25-11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2,297,932.5519,806,808.50-111.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7,803,229.03-16,207,008.911,073.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370.0300-112.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370.0300-112.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5%16.80%下降15.8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471,764,153.291,354,672,393.60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99,445,512.26-296,882,217.08-0.8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19,37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玉环市恒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8.84%129,605,889   
宁波沅熙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60%24,760,297   
蔡开坚境内自然人1.58%10,840,000 冻结10,840,000
     质押9,800,000
陈祥强境内自然人0.79%5,400,400   
孙军敏境内自然人0.72%4,961,700   
孙永利境内自然人0.66%4,510,000   
孙胜利境内自然人0.65%4,469,920   
闻建清境内自然人0.63%4,331,030   
张义平境内自然人0.52%3,543,100   
张艳平境内自然人0.50%3,436,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未知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及行业下滑趋势,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紧抓周期机遇与挑战,持续深化“产品创新、质量提升、降本增效”的经营方针,在研发创新、营销突破和企业建设等方面大步迈进,全力拼搏,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石,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持续营销赋能,加强品牌建设。

通过密集走访市场、调节销售政策、控制销售费用、增大应收款周转等,持续为营销赋能。品牌建设方面,参加行业多个缝制设备规模展会,展示“中捷智造”,零距离体验智尚步进新品;多地密集开展“三服务”活动,服务全新升级,服务工厂、服务车工、服务经销商,并推出A8130新品上市竞速体验活动;开展海内外多地专项技术服务培训,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持续开展“2023寻找超级缝纫女工”,话题热度突破700万,并将举行最终决赛,评选所有分站赛区的“三强超女”。

2、聚焦技术创新,夯实发展后劲。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技术创新,丰富产品线,完善产品结构,实现了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重点机型的性能提升,公司新品 A8130记忆换款平缝机全球行业首发。此外,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荣获玉环市2022年度研发投入十强企业,根据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正式批准发布2022年度第二批缝制机械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公司3项产品荣获首批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

3、加强技改投资,保证制造能力。

2023年初,中捷“高效智能缝制设备生产集成化”大楼正式启用,进一步推动数字化工厂、智能化仓储转型升级;报告期内,中捷科技投资无锡艾布斯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提高公司解决客户整厂规划及管理需求的能力;投入升级厂房、生产线、技术改造等,实现了效率品质的双提升。

4、开展数字赋能,提升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SRM、电子档案、MES、售后服务等系统,规划PLM、销售系统,优化智能仓库,贯通采购、仓库、生产、技术及财务等系统数据,推动数字化建设,以数字提升管理效率和运营能力。

除了公司主营业务外,公司母公司也积极发挥管理职能,公司在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积极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并在法定再审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且公司的再审申请已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
为化解债务风险,维持公司上市地位,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全力做好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保持公司员工、经销商、供应商的稳定与发展工作,为可持续发展创造积极有利条件。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382,306,105.61512,835,165.43-25.45% 
营业成本320,613,433.95432,545,615.56-25.88% 
销售费用19,146,527.8120,300,911.54-5.69% 
管理费用25,890,962.9825,295,197.662.36% 
财务费用-2,521,212.99-7,657,883.85-67.08%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因汇 率变动所产生的汇兑净收 益同比减少约702.28万元 所致。
所得税费用1,558,741.13-1,879,296.57182.94%主要为本报告期因税会暂 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费 用变动所致。
研发投入12,179,316.5013,773,597.78-1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57,803,229.03-16,207,008.911,073.67%主要原因为:1.采购额下 降,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流同比减少;2.贸易业务 货款采用承兑汇票支付的 比例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00,576,671.0823,679,702.93-524.74%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 因购买大额存单支付的现 金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246,134.42-6,678,197.6368.40%主要为本报告期初部分贷 款到期,偿还借款的现金 流出大于取得借款现金流 入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和 票据贴现息同比增加所 致。
 44,271,525.734,622,778.34857.68% 
(二)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 2023年 5月 10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致公司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宁波沅熙于2023年 5月 9日至 2023年 5月 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总计8,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减持均价为 1.80元/股,减持后宁波沅熙持有公司股份 34,323,997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宁波沅熙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按照谨慎性原则对贵州拓实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捷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三沅重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信托—锦兴 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玉环铂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俄兴邦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94万元,占比 0.64%)投资、四川信托—锦兴 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玉环德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俄兴邦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96万元,占比0.59%)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或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公司也委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对上述投资进行后续跟踪处理。

关于投后处置进展情况,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投资情况的进展报告(九)》,经核查报告期内,玉环铂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状况为吊销未注销。2023年 7月 20日,玉环铂悦的合伙人四川信托和华俄兴邦共同发出《关于召开玉环铂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的通知》,于 2023年 8月 21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决定终止玉环铂悦并实施清算,本次会议由公证处公证,并出具公证书;玉环德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状况为吊销未注销,报告期内,玉环德康不存在新增诉讼裁判文书、新增被执行信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陕西三沅重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状态为开业。经律师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以三沅重工为当事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裁判文书共 47 篇,案由涵盖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公告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三沅重工存在多条“失信被执行人”“终本公司、贵州拓实能源有限公司仍有效存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大兴安岭捷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仍存续但处于歇业状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于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且连续亏损,根据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出具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大兴安岭捷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沪加评报字(2023)第0074号]所示评估价值确认期末价值为2,398.99万元。

3、2020年11月4日,公司收到广州农商银行送达的函件,函称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与广州农商银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公司对广州农商银行向华翔投资提供 25亿元的信托贷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经公司核查,公司档案中没有函件中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函件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年 11月 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 2021年7月9日、9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2020)粤01民初 201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根据一审判决,公司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5,666,666.67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一审判决认定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分别在7,978,551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 01民初 2011号民事判决,在上诉期内,公司于2022年 2月 11日通过 EMS邮寄纸质上诉状及副本给广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高院于2022年7月1日对该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EMS送达的(2022)粤民终 1734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判决显示公司在 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77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公司收到判决后,积极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并在法定六个月再审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2023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3)最高法民申 440号”的《受理通知书》,公司的再审申请已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
此外,公司就广州农商银行致公司函件中提及的差额补足义务涉及的事项向玉环市公安局进行了报案,玉环市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2023年 2月 15日,公司于公安司法机关获悉,公司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涛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2022年 4月 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1号),并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周海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黎曙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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