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初灵信息(300250):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8:51:45 中财网
原标题:初灵信息: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初灵信息股票代码30025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许平朱双霜 
电话0571-867973960571-86791278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259 号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259 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61,115,010.10204,059,435.85-2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419,412.2720,704,922.87-3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7,244,496.1219,904,001.97-63.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569,537.19-45,316,467.7356.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10-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10-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4%2.93%-0.6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803,463,343.76782,651,082.31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17,178,829.91572,531,679.797.8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38,14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洪爱金境内自 然人33.91%74,596,59655,947,447质押4,930,000
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交银 施罗德 稳固收 益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其他0.54%1,197,9000  
上海证 大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证大 久盈旗 舰1号 私募证 券投资 基金其他0.32%713,6220  
薛虹境内自 然人0.29%630,0000  
于守义境内自 然人0.26%566,5000  
沈爱华境内自 然人0.25%540,0000  
高华- 汇丰- GOLDMAN , SACHS & CO.LLC境外法 人0.22%480,5000  
中国国 际金融 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法 人0.20%445,2110  
华泰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0.20%432,8290  
黄振华境内自 然人0.18%403,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及子公司博瑞得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事项通知书》(案号:(2022)渝01民
初3491号)等材料。原告张建强就与博瑞得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收购
暨增资协议》所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收购重庆贝特计算机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剩余48%股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142,418,955.28元及迟延付款利息(其中740,846.25元股权转让
本金的利息计算自2022年6月15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其余141,678,109.03元股权转让本金的利息计算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暂计算至2022年8月
31日为865,665.14元);2、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拓展外省业务的奖励款16,000,000.00元;3、二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
师费550,000.00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由二被告承担。

截止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上诉人张建强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次
诉讼事项已结案,后续双方股权纠纷以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为准。

(2)子公司博瑞得和贝达投资根据与张建强、张玉萍、重庆硕特就标的公司重庆贝特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增资及对赌等事宜签订的系列交易文件,于2022年10月26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张建强、张玉
萍、重庆硕特网络科技中心支付给子公司博瑞得和贝达投资业绩承诺未完成补偿款、拓展重庆市外省级市场和省外安全
类收入承诺未完成补偿款以及赔偿律师代理费等,以上仲裁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暂计 52,390,345.27元(最终以核查结
果为准)。截止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杭州仲裁委员会尚未对本案作出裁决,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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