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吉华集团(603980):吉华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吉华集团:吉华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80 公司简称:吉华集团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邵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海燕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中国染料生产占据着世界近 70%的产能,其中,公司所在浙江省的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产品制造。公司上下游为石油化工业及纺织印染业,受石化和纺织等行业发展的影响,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 染料包括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等产品,主要用于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染料中间体包括H酸等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活性染料。目前公司拥有分散染料产能7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5万吨,其他染料1万吨,H 酸产能2万吨,硫酸产能33万吨,涂料产能6000吨,聚氨酯海绵6000吨。 其中分散染料产量位于行业前三。 公司建立了对供应商的比价招标机制,由供应部负责原辅料、包装物的采购,并协同质检中心、仓库等相关部门做好供应商监控,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物资适质、适量、适时、适价。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结合市场的供求状况进行采购。同时与部分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保证重要原材料的充足供应。 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产和常规产品备货相结合方式。公司销售由销售部统一负责公司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目前已在全国所有印染产业集中区域设立了多个销售网点,直接面向各地印染企业客户,保持与最终客户的近距离和快捷的沟通,同时,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吉华进出口负责公司的海外销售。 报告期内,虽受国内外经济下行,下游需求减弱等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仍处于行业龙头的地位,保持着稳定的市场份额。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系大型的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具有从基础原料、能源到配套中间体直至“三废”处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公司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等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如2,4-二硝基苯胺、中间体H酸等,公司均可自行生产,以满足主要产品的生产需要。公司在生产连续性、成本可控性、质量稳定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2、 “大化工”优势公司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不粘涂料、聚氨酯海绵等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不粘涂料、聚氨酯海绵市场,已确立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充分发挥及扩大了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既有影响力、提升了公司的产品多样化程度和盈利能力。2019年公司收购并控股了康倍得公司,开始涉足医药领域,公司“大化工”的版图进一步扩张,开始“化工+医药”双主业发展,优势将进一步得到显现。 3、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立了强大的研发团队。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等国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行业专家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常年引进国外知名专家到公司进行技术、工程指导,充分汲取国内外最新的研发成果,保证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与技术改进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吉华、吉华江东、吉华材料均系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江苏吉华还被评为第一批“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目前公司拥有专利110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33项。 4、 产品质量及品牌优势 凭借着长期的产品质量保证,公司品牌在行业内树立了非常大的市场影响力。近年来,公司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相关产品陆续获得了“浙江省名牌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浙江省出口名牌”、“盐城市名牌产品”等众多荣誉。 5、 区位优势 公司所在的浙江、江苏两省,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达,交通便捷,是我国主要的纺织品产区,也是我国印染布的生产基地。区域内,大小印染企业林立,浙江、江苏两省的印染布产量常年占据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时,浙江、江苏两省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染料生产基地,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生产已在浙江、江苏形成了强大的规模效应,区内企业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促进,并带动了与之相关的原辅料、物流等配套产业的发展,产业链完整,从而形成了区域产业聚集的效应。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持续下行,公司主营虽受到上游原料价格波动、下游需求减弱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但是公司经营团队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围绕经营策略,弘扬“敬业、奉献、争一流”的企业精神,把握有力的政策契机,守住安全红线和环保底线,坚持内销增量与外销增利相结合,深挖市场资源,从销售策略、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优化,保证了公司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巩固了公司在染料行业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8.55亿元,同比减少25.24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8亿元,同比减少169.8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有所回落,且公司坚持降本增效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业务员业务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根据准则规定,将子公司停工损失列报至营业成本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及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部分项目在本期已完成,当期立项项目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市场需求不足,本期回款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投资风险加大,公司陆续收回部分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因资金临时需求,银行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以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为主,生产所用主要化工原料的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较大。报告期内,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有着显著的影响,并会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适时化解和传导到下游。但是,公司若不能通过提高染料附加值而消除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现有染料制造业务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盈利水平会受到较大影响; 2、环保风险 公司目前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属于染料系列产品,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为了进一步达到环境保护的效果,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新、更严的环保法规,提高环保标准,从而导致公司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对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亦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公司将加大环保投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将治理费用纳入公司的正常生产成本加以消化。 3、宏观经济波动或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造成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的染料系列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纺织行业中的染整行业,分布领域广,市场容量大,但其发展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宏观经济形势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其景气程度和变化趋势充满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推出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公司的未来业绩将会产生不利变化。 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导致净利润增长变缓的风险 本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江苏吉华、吉华江东和吉华材料均是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享受的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上述子公司未来不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其将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存在净利润增长速度变缓的风险。 5、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染料的品种较多,相应的生产技术也是日新月异。随着技术进步和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染料研发生产的新技术也不断涌现。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是染料生产厂商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的投入,注重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技术更新换代以及新产品研制方面处于业内前列,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但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不确定因素较多,开发成功后还存在能否及时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问题,因此,公司面临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风险。 6、汇兑风险 公司业务广泛分布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日常运营中涉及美元、欧元、新加坡元等数种货币,而公司的合并报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伴随着人民币、新加坡元、美元、欧元等货币之间汇率的不断变动,尤其是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加大,可能给公司运营带来汇兑风险。为此,公司主要采用自然对冲的方法来管理汇兑风险,短期来看该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7、安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公司始终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生产为基本原则,不断对设备及工艺进行改进和完善,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不动摇。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涉及的重要排污单位为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共有废水标准化排放口 2 处,编号为 DW001,分别位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东北角污水处理站和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分别排入杭州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废水中主要含有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总氮(以N计、总磷(以 P 计)、pH 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全盐量、悬浮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苯胺类、挥发酚、石油类、动植物油、硝基苯类、丙烯腈等污染物。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 “其他企业”的规定35mg/L、8mg/L和江苏省地方接管标准。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共有各类废气排放口41处。主要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丙烯腈、颗粒物、硫酸雾、甲醇、苯胺、DMF、乙酸、环氧乙烷、氨、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等,分别为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喷干塔尾气处理排放口、再生炉废气处理排放口、罐区尾气处理排放口、RTO 焚烧装置废气处理排放口、污水站恶臭废气处理排放口、各车间压滤区域无组织废气排放口等,各类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入大气环境中。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分别有:RTO焚烧装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再生炉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氟化氢≤4.0mg/m3,二噁英类≤0.5TEQng/m3);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二氧化硫、硫酸雾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低于 550mg/m3、45mg/m3、120mg/m3),氨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染料合成及后处理喷塔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18 mg/m3、甲醇排放浓度≤190 mg/m3等);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中间体合成车间工艺废气苯胺、硫酸雾、氮氧化物、丙烯腈、环氧乙烷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苯胺排放浓度≤20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22mg/m3,其他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2023年1-6月公司涉及的重点排污单位共排放污水46.967万吨。其中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排水量408225吨,按排污权交易COD平均排放浓度60毫克/升,累计排环境量24.49吨(排环境量);按排污权交易氨氮平均排放浓度2.5毫克/升,累计排环境量1.02吨(排环境量),满足排污许可的废水量165.46万吨/年、COD指标99.28 吨/年(排环境量)、氨氮指标4.14吨/年(排环境量)的要求;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排水量61447.02吨,COD平均排放浓度142.9毫克/升,累计COD排放量8.78吨;氨氮平均排放浓度3.29毫克/升,累计氨氮排放量0.2吨,总氮平均排放浓度8.98毫克/升,累计总氮排放量0.55吨;总磷平均排放浓度0.42毫克/升,累计总磷排放量 0.026吨,满足排污许可的废水量 65.804万吨/年、COD 指标 99.16 吨/年、氨氮指标7.91吨/年、总氮指标9.31吨/年、总磷指标0.44吨/年的要求。 2023年1-6月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重点排污单位共排放二氧化硫排放1.55吨,氮氧化物排放9.63吨,颗粒物排放4.58吨,VOCs排放0.40吨,满足排污许可的二氧化硫14.88吨/年、氮氧化物44.65吨/年、颗粒物156.56吨/年、VOCs53.568吨/年的要求;江苏公司涉及的重点排污单位二氧化硫排放0吨,氮氧化物排放0.049吨,颗粒物排放0.018吨,VOCs排放0.094吨,满足排污许可的二氧化硫 33.002 吨/年、氮氧化物 26.486 吨/年、颗粒物 2.191 吨/年、VOCs7.037吨/年的要求。 2023年1-6月公司涉及的重点排污单位共产生主要固废4832.21吨,其中一般固废17.6吨,委外处置量17.6吨。危险固废总处置量4779.52吨,其中处置污泥2694.11吨,废活性炭1847.33吨,废包装材料236.27吨,废膜0.26吨,废试剂1.55t。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设施主要有2套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7套1000吨/日的高浓度酸性母液水MVR处理设施,2套30吨/天废活性炭再生利用装置,1套中间体VOCs分子筛深度吸附脱附装置,1套有机废气RTO蓄热焚烧处理装置, 7套压滤、仓储无组织废气处理设施,4套污水站加盖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配套H酸项目建设一套TO废气焚烧装置,配套H酸项目建设了湿式氧化装置,用于处理H酸高浓度工艺废水,建设一套固废焚烧装置,年处理能力10000吨。 各生产装置都按照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并稳定运行。2023年2月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又新增四套染料后处理喷塔废气异味深度治理设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环境治理水平。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公司重要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9日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延期,证书编号:91330100751716659H001V。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要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函〔2015〕195号文)的要求,2020年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号: 330199-2020-040-H。2023 年公司结合实际环境应急情况和最新要求,根据环境应急预案文本,在六月份开展了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进行环氧乙烷泄漏事故的现场应急演练。 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七分厂、十分厂已于2020年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备案号分别为: 320922-2020-4-H、320922-2020-8-H。2022年八分厂、九分厂根据分厂实际情况分别重新修订完善了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八分厂备案号为 320922-2022-7-H、302922-2022-9-H;九分厂备案号为 320922-2022-8-H、302922-2022-10-H。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1年3月1日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2017年6月1日实施)等要求,公司重要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废气手工采样方法的选择参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GB/T 16157、HJ/T 397 等执行。废气自动监测参照 HJ/T 75、HJ/T 76 执行。废水手工采样方法的选择参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 HJ/T 91、HJ/T 92、HJ 493、HJ 494、HJ 495 等执行,根据监测指标的特点确定采样方法为混合采样方法或瞬时采样的方法,单次监测采样频次按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91 执行。 污水自动监测采样方法参照 HJ/T 353、HJ/T 354、HJ/T 355、HJ/T 356 执行。自行监测每季度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预审工作的通知》(盐环办[2018]21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1116-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等技术规范,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废气手工采样方法的选择参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GB/T 16157、HJ/T 397 等执行。废气自动监测参照HJ/T 75、HJ/T 76 执行。废水手工采样方法的选择参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HJ/T 91、HJ/T 92、HJ 493、HJ 494、HJ 495 等执行,根据监测指标的特点确定采样方法为混合采样方法或瞬时采样的方法,单次监测采样频次按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91 执行。污水自动监测采样方法参照HJ/T 353、HJ/T 354、HJ/T 355、HJ/T 356 执行。监测结果在江苏省属地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功能性、差异化涂料,占地面积38687.9平方米。 2017年12月18日组织“2万吨/年环保型功能性特种涂料项目”环保“三同时”阶段性自行验收。 2023年8月取得延期后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100673992542G001V。 目前公司未设置污水排放口,生产废水泵送至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杭州临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废气排放口有1处,主要污染物包括苯系物、臭气浓度、乙酸丁酯、颗粒物及VOCs。 废气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有:《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苯系物≤40mg/Nm3;臭气浓度≤1000;乙酸丁酯≤60mg/Nm3;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60mg/Nm3;颗粒物≤20 mg/Nm3;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4mg/Nm3;颗粒物≤1 mg/Nm3;乙酸丁酯≤0.5mg/Nm3;二甲苯≤1.2mg/Nm3;臭气浓度≤20。 2023年1-6月公司向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共计排送污水1167吨。2023年1~6月份公司共计排放颗粒物85.9kg、挥发性有机物929kg。2023年1-6月共产生危废43.543吨,其中废有机溶剂25.243吨,废包装桶及包装材料1.25吨,废活性炭17.05吨。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目前公司环保设施主要有两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其中涂料车间废气处理装置流量为50000m3/h,树脂车间废气处置装置流量为6000 m3/h,装置运行稳定。 根据《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函〔2015〕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备案,备案号:330199-2020-045-M。 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功能性、新型特种聚氨酯海绵,占地面积 30000 平方米,《年产1.5万吨/年功能型新型特种聚氨酯海绵项目》已于2017年12月18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阶段性自行验收。2023 年 5 月取得延期后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100721017240W001Q。 公司现有废气排放口2个,分别是发泡废气排放口和投料废气排放口,其中发泡废气主要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等等,发泡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头、中、尾三级吸风系统收集后通至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先用水喷淋去除微量游离 TDI,再采用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回收,经两级处理后的废气通至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投粉状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米高空排放。 2023年1-6月,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 11.6mg/m3,臭气浓度 549(无量纲),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小于20mg/m3。共产生废包装桶3.57吨,废活性炭6.39吨,已全部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函〔2015〕195 号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环境应急情况和最新要求,公司已制订《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备案,备案号:330199-2020-046-M。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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