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孚时尚(00204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3-4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2年股份回购事项 1、2022年 4月 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7,895,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6%。最高成交价格 3.6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 3.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303,349.00元(不含手续费),具体详见 2022年 4月 29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3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 2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3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3、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总股数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 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23-02)。 4、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2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以公司截止 2023年 3月 20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实际回购期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20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99,916,654.12元(不含交易费用)。 5、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2023年股份回购事项 1、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60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4.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739,13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478,26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6%。 2、2023年3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3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最高成交价格 3.15/股,最低成交价格 3.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8,940元(不含手续 费)。具体详见 2023年 3月 2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次回购的公告》(2023-11)。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 6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4、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总股数的1.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23-32)。 5、截至2023年6月 1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31,275,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以公司截止 2023年 6月 16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实际回购期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6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100,128,238.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 披露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34)。 6、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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