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建科(603153):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9:56:41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建科: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53 公司简称:上海建科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建科60315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常旺玲邓晓梦
电话021-64390809021-64390809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4,367,119,966.174,105,126,830.52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06,925,163.382,628,121,788.3322.0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1,583,713,352.461,318,902,807.422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51,949.1638,620,360.837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840,413.828,731,786.17287.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951,955.24-515,545,306.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31.63增加0.6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115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1154.55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39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8.11115,200,000115,200,000-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9.5280,000,00080,000,00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8132,000,00032,000,000-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8132,000,00032,000,000-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7.8132,000,00032,000,000-
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9016,000,00016,000,000-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管理划转社保国有股 权基金专户国有法人3.1212,800,00012,800,000-
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138,717,2518,717,251-
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606,541,2516,541,251-
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305,335,3515,335,3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10名股东中,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 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同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 (2)前10名股东中,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 前员工持股所设持股平台; (3)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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