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旭升集团(603305):旭升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9:57:34 中财网

原标题:旭升集团:旭升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集团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徐旭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建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建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关于本公司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公司、公司、旭升集团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旭晟控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旭日实业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旭成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2023年 6月 30日
万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旭升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Ningbo Xusheng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XUSHE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小芬 
联系地址宁波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宁波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电话0574-55223689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0574-5584180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5806
公司网址http://www.nbxus.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旭升集团603305旭升股份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360,336,114.381,993,368,731.6418.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898,022.22274,706,789.404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74,244,875.78250,390,706.294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2,115,292.41193,460,409.82159.5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31,147,222.695,612,531,571.125.68
总资产10,278,095,327.259,623,703,864.146.8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0.3135.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20.3135.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400.2937.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17.24减少0.4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6.476.60减少0.13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 2023年 3月 28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列报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了重新计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 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44,890.06详见财务 报告七、 73之说明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375,435.62详见财务 报告七、 84之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033,510.46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261,471.9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921.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3,469,417.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885.54 
合计19,653,146.4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二)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长期从事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轻量化的解决方 案。公司深耕精密铝合金零部件领域多年,十分重视材料研究、工艺开发、自动化产线设计等方 面核心能力的构建,并布局合作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及其关联产业链的优质客户,稳健经营,已成 为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龙头企业之一,尤其在新能源轻量化领域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 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涵盖多个汽车核心系统,包括传动系统、控制系统、 悬挂系统、电池系统等,并将该领域的优势逐步延伸至了储能领域。从工艺角度,公司是目前行 业内少有的同时掌握压铸、锻造、挤压三大铝合金成型工艺的企业,并具备量产能力以及集成化 的能力,能够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轻量化解决方案。 公司的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示意如下: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的客户多为全球知名整车企业或一级供应商。客户对下游供应商通常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公司需经过严苛的评审以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公司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公司会根据客户的产品设计需求进行定制化的同步开发,在通过客户的定点并取得销售订单后,公司依据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并完成产品的交付。

公司的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包括原铝铝锭和合金铝锭),市场供应充足。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已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合金铝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针对不同客户不同定制化的产品采用多品种小批量或单品种大批量的生产方式进行组织生产。

(四)行业情况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国民经济整体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数据,202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5.5%,快于去年全年 3%的经济增速。汽车行业发展持续稳健,并且新能源汽车仍然显现了较为突出的增速,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契合旭升集团的主业发展方向。

1、 汽车行业上半年发展持续稳健,产销量延续增长态势
根据中汽协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 1-6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3%和 9.8%。具体而言,2023年第一季度,部分车企的促销潮导致消费者对于汽车消费采取了观望态度,消费景气度有所减弱。2023年 5-6月,随着相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出台,汽车行业的消费潜力加速释放,助推汽车行业进入平稳增长的态势。我国汽车行业的增长动力主要来自于汽车领域的持续消费升级、汽车领域的绿色高质量发展需求、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及技术的快速迭代等。

2、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再创新高,相关产业支持政策持续加码
根据中汽协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 1-6月,新能源汽车完成产销分别为 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42.4%和 44.1%。2023年 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已超过了28%,创下了历史新高。2023年第一季度,新能源汽车曾经历了短暂疲态,新能源汽车销量出现短暂下滑。随着市场消费情绪的提振,2023年第二季度,新能源汽车市场显著回暖。

国家及地方保持了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支持态度,相继加码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助力稳定市场预期并优化市场环境,进而利好市场需求的释放。2023年 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实施细则,将减免政策再次延长 4年,至 2027年。该政策的实施年限和支持力度超出行业预期。此外,2023年 6月,商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的通知》,将于本年 6至 12月举行“百城联动”汽车节和“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活动,以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3、 新能源之储能板块积蓄发展潜能,轻量化材料需求逐步展露
根据国外第三方研究机构数据,全球储能市场 2023年全年规模预计 447亿美元,并将增长至 2028年的 872.4亿美元。根据该机构预计,全球储能市场的整体需求旺盛,但是部分原材料如钴、锂等的供给量可能导致未来数年全球储能市场的增长潜力释放速度受到一定制约。轻量化材料在储能市场则具有广泛应用前景,主要是在储能电池的壳体方面存在轻量化需求。因而,目前轻量化铝制件在新能源之储能板块已有所应用,需求逐步展露。

(五)行业地位
公司是我国较早聚焦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现已成为新能源汽车领域轻量化铝制件龙头企业。基于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自身清晰的战略定位,公司在产品维度已完成产品集成化能力的打造;在工艺维度已具备“压铸、锻造、挤压”三大主流铝合金成型工艺的实施能力;在新能源板块布局维度,已由长期优势的新能源汽车板块延伸至储能板块;在客户体系覆盖维度,已具备“北美、亚太、欧洲”三大主流消费市场的客户布局;在供应链灵活性维度,则已推进全球化、多地供应链布局的计划。上述战略定位和布局使得公司形成了独特的行业地位,在“新能源、轻量化、集成化”三大维度占据了优势地位。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我国较早聚焦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生产企业,亦是目前行业内少有的同时掌握压铸、锻造、挤出三大铝合金成型工艺及量产能力的企业,具备为客户提供汽车轻量化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已成为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龙头企业之一,尤其在新能源轻量化领域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能源汽车行业聚焦优势
在汽车轻量化领域,公司是国内较早重点针对新能源汽车研制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企业之一。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已逐渐积累形成了行业聚焦的优势。公司是全球首批跻身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企业之一,早于 2013年便与全球领先的新能源车企达成合作关系,成为其一级供应商,并稳定合作至今。凭借着长期为中高端车企服务的经验,公司的客户体系也逐步拓展至其他优秀整车企业或其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并且持续聚焦于新能源汽车方面的合作。2022年公司新增与全球知名头部新能源车企的合作,至此,全球最具规模及成长性的两大新能源车企均成为了公司的客户,进一步深化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聚焦优势。顺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旭升集团已成为了该领域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代表性企业之一,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享有一定的声誉。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相关工艺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且在新能源汽车的轻量化技术路径方面积累了技术经验优势。在原材料方面,公司能够自主研发铝合金配方及原材料铸造工艺,优化材料性能,有利于产品在强度、韧性、寿命、力学性能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在工艺方面,公司所掌握的铝合金成型技术,已由原先的压铸,拓展至锻造、挤出,能够更好的覆盖不同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在产品及模具开发方面,公司建立了一套专业快速的反应机制以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且公司具备优秀的工装夹具和刀具的设计能力,能够进一步保障零部件的精密度。

此外,公司在研发方面积极采用数字化赋能,在“产品数字化研发与设计”场景下获选 2022年度工信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榜单。

在产品及技术布局方面,顺应零部件集成化的产业链趋势,公司于 2022 年布局设立系统集成事业部,旨在从材料开发、同步设计、先进制造工艺研究、试验验证等方面,全面深入集成化零部件领域的产品研发。此外,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亦延伸至储能领域,已针对各类储能系列产品研制了配套的结构件,并于 2022年第四季度起逐步向客户进行批量供应。

在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方面,公司曾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了《压铸模零件第 19 部分:定位元件》(GB/T4678.19-2017)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亦曾凭借“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减速器箱体”产品获得了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共同颁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并顺利通过发改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汽车轻量化需求,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并积极探索储能领域的产品应用。凭借着早期积累的中高端客户服务经验,公司已成功开拓并构建了全球客户资源体系,重点覆盖亚洲、北美及欧洲三大全球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潜力市场。以 2022年的产销量计,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极具规模及成长性的两大新能源车企均先后成为了公司的客户之一。在其他车企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布局方面,公司已覆盖了国内外新势力车企如 Rivian、Lucid、蔚来、理想、小鹏、零跑等;国内外成熟的优势车企如长城汽车、德国大众、北极星等;国内外知名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如采埃孚、法雷奥西门子、海斯坦普、宁德时代等。公司在客户服务方面持续追求卓越并赢得了全球众多知名车企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长期信任,构建了共赢关系,建立了较高的客户资源壁垒。

4、产品质量及服务优势
公司极其重视产品质量管控,从原材料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检测等各环节对产品质量实施全流程把控,并对产品售后质量情况紧密跟进。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9001、IATF16949 等国内和国际质量管理体系,且凭借产品质量优势和综合服务能力在客户中积累了一定口碑,获得奖项如:2014年全球领先的新能源车企颁发的杰出合作伙伴奖(Excellent Partner)、2017年北极星颁发的杰出奖(Award of Excellence)、2021年蔚来颁发的质量卓越合作伙伴奖、2021年零跑汽车颁发的零跑开发奖、2022 年弗迪动力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奖等。此外,公司亦于 2020 年获得了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该批次获奖企业中唯一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5、设备和人才优势
在设备方面,公司在各生产环节均配备了高端设备并建立了专门的设备自动化人才团队,对关键设备实施改装和自动化集成,以实现高效生产和工业智能化,并能确保公司生产出高精密、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在人才方面,公司重视人才的识别与培养,经过多年运营,已打造了一支专业、热忱、执着的管理团队,在销售、研发、生产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21年,公司获批设立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同时,公司亦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高校产学研等方式,培养和引进高级专业人才等方式,持续推进技术和产品创新。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承压。全体旭升员工不畏困难,同心同德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为公司取得了优秀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主要重点工作如下:
1、在“新能源、轻量化、集成化”三大维度持续深化现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发展态势向好,北美、欧洲及亚洲的优质客户齐发力,在“新能源、轻量化、集成化”方面继续保持旺盛需求,在手订单充裕,公司于报告期内亦新取得了多个知名车企的集成化产品项目的定点,公司的产能保持了高利用率,为公司集成化产品的业绩释放进一步蓄力。

公司继续依托全球整车客户体系优势,持续加大集成类新产品推广力度,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一站式”产品服务体系,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同时,公司与客户的新能源生态系统布局协同发展,储能领域的产品持续实现交付。公司于报告期内亦同步新取得了部分储能领域的客户项目定点,积极开拓并关注相关领域的新机会。

2、打造全球化供应链及服务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抓住全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契机,已成功构建了全球化的客户体系,覆盖了北美、亚洲、欧洲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全球化供应链及服务体系的建设,新设立北美技术研发中心和墨西哥制造基地,更加及时、紧密、高效的服务于周边地区客户。同时,公司国内的生产基地的建设也在有效推进中。通过对国内外产能的持续投入建设,公司得以一定程度缓解下游旺盛需求与公司现有产能不足的矛盾,加强公司对客户的及时交付能力。

3、数智化赋能内部运营管理,持续推进运营效率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数字化、智能化与生产运营及内部管理的融合,加速数智化转型,推进各工厂的生产管理系统升级、数据采集与可视化系统建设、设备管理系统建设等,以促进项目开发效率、产品生产效率的提升,生产成本的管理控制得到持续优化。公司于报告期内已完成了部分重要业务流程的数字化试点工作,对各工厂陆续实施了智能化升级。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信息系统架构和设施以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高质量经营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360,336,114.381,993,368,731.6418.41
营业成本1,769,899,374.131,565,737,685.2213.04
销售费用10,732,326.458,262,322.1129.89
管理费用56,068,754.3734,321,523.9463.36
财务费用-36,874,353.205,475,278.23-773.47
研发费用87,284,638.5977,324,425.0012.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2,115,292.41193,460,409.82159.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2,018,478.03-1,335,899,291.4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487,845.40316,437,889.7619.6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公司拓宽国内外市场,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销售额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规模增加,管理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404,570,849.323.9460,983,819.180.63563.41主要系期末现金管 理产品金额增加所 致。
应收款项融资25,948,223.940.252,199,345.930.021,079.82主要系期末未到期 的银行承兑汇票增 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32,014,934.300.316,159,433.230.06419.77主要系本期土地保
      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3,827,854.130.2336,362,858.740.38-34.47主要系本期增值税 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3,698,095.770.048,927,287.610.09-58.58主要系本期产生远 期外汇合约损失减 少所致。
合同负债52,934,979.260.5280,320,966.090.83-34.10主要系预收款项减 少所致。
应交税费98,855,149.210.9626,508,022.250.28272.93主要系本期企业所 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1,444,607.320.0113,159,670.590.14-89.02主要系本期投标保 证金和应付未结算 费用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1,450,000,000.0014.11700,000,000.007.27107.14主要系公司厂房、生 产设备投入增加,公 司长期借款融资增 加所致。
递延收益229,005,925.682.23108,745,744.511.13110.59主要系本期政府补 助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31,132,842.1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3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期末账面价值(单位: 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75,698,120.00票据保证金、存单质押
固定资产86,514,023.32银行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38,221,416.35银行抵押借款
合 计500,433,559.67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本期计 提的减 值本期购买 金额本期出售/赎 回金额其他变 动期末数
交易性金 融资产6,098.38358.70  78,000.0044,000.00 40,457.08
应收款项 融资219.94     2,374.892,594.82
合计6,318.32358.70  78,000.0044,000.002,374.8943,051.90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与本公司 的关系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宁波旭升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 器及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刀具销售;专用设 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10016,116.3385.01-15.29
宁波和升铝瓶技 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铝瓶的研发、生产、销售。12,0009,492.838,227.74-341.79
旭升汽车精密技 术(湖州)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 司汽车零部件、集成、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50,00020,540.0612,959.29-2.6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能源汽车行业波动及上游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汽车轻量化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技术路径,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则在汽车轻量化趋势之下应用广泛,包括而不限于汽车的底盘、车身结构件、三电系统等。公司是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龙头企业之一,尤其在新能源轻量化领域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产品重点面向新能源汽车领域,专注于为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汽车轻量化解决方案。

汽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其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趋势存在相关性,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往往会对汽车的产销量产生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和引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新车销售量于 2025年应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而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已达到 25.6%,提前三年达成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的目标。若未来宏观经济周期性下行、或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提升乏力、或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态度发生变化等,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若未来更多新竞争者参与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市场竞争,或竞争者比公司投入更多的资金或资源在产品及原材料配方研发、高端设备及工业智能化、产能扩产、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则公司的业务规模、市场竞争力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中美关系引发的地缘政治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外销收入。2021-2023 年 1-6 月,公司外销收入规模分别为 128,931.73 万元、189,654.32万元和 98,207.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2.98%、43.01%和 42.06%。

其中,公司的外销收入以美国为主。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中美贸易摩擦曾多次加剧,主要通过加征关税的方式来施加影响,后局势有所缓和。虽然公司外销至美国的大部分产品采取货交承运人的方式实现,即货物出厂交付给客户指定的境内承运人后即视为控制权转移,公司不承担后续产品出口的风险,但是中美贸易摩擦可能间接导致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下降,客户订单进而可能转移至本地供应商。若因地缘政治因素导致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贸易壁垒提高、外销客户因贸易保护政策而减少对公司的订单等,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收入倚重于主要客户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全球知名整车企业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2021-2023年 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00,187.27万元、262,192.67万元和 141.078.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6.20%、58.86%和 59.77%。其中,公司第一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39.93%、 34.37%和 28.15%。公司的营业收入倚重于主要客户。若该等客户的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出现客户订单大量流失的情况,或公司无法持续取得客户的新定点项目等,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合金铝。公司依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排期,并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若合金铝的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会对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公司与下游客户会根据上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所售产品价格进行不定期的产品议价。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下,若公司未能有效的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导至下游客户的产品销售价格中,未能有效抵消生产成本上升的影响,则公司的毛利率、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外销收入,以美国为主。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受到外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发生变化,外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且公司未能通过有效手段对汇率波动风险进行规避,则公司将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 的披露日 期会议决议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3 年 3 月 28日www.sse.com.cn2023 年 3 月 2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19 项议案,不 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公告。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 年 5 月 26日www.sse.com.cn2023 年 5 月 27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1项议案,不存 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公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 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 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 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11.02发行规模
11.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1.04募集资金存管
11.0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06债券期限
11.07票面利率
11.08转股期限
11.09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1.10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11.11赎回条款
11.12回售条款
11.13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11.14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1.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17评级情况
11.18担保事项
11.1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1.20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1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包括铝锭熔炼、压铸、锻造、挤出、机加工等,会产生少量污染物包括废气烟尘、废水、噪音、固废,公司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符合国家标准。

A、废气烟尘
废气烟尘主要为熔铝烟粉尘、脱模废气和抛丸粉尘。

熔铝产生的烟粉尘通过熔化炉配套喷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约 50%)净化处理后,再经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约 98%)净化处理,由 15米以上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脱模废气通过风机作用,经集气罩收集至 15米以上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件在喷砂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风机作用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系统(除尘效率约 98%)净化处理,由 6 米以上排气筒排入大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B、废水
废水主要包括少量生产清洗废水、压铸废水、机加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厕所粪便废水等,经化粪池、净化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C、噪声
噪声主要是各类设备运行的噪声,公司设备运行噪音低于 55dB(A)-65dB(A)的限值。公司在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设备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加强厂区绿化工作,组织好区域交通,减少运行车辆的逗留时间,禁止车辆在厂区内鸣喇叭等。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公司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D、固废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固废情况如下:

   
废物名称产污工序固废性质
铝边角料压铸、铸锻等一般固废
废金属屑机加工等一般固废
污水污泥压铸、机加等危险固废
油泥压铸等危险固废
废矿物油机加工等危险固废
生活垃圾办公、生活生活垃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公司固废对环境无重大影响。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近年,公司大力推进全员参与环保管理,全面推行新型环保技术,并加大环保投入,借鉴行业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环保处置能力,提升企业的绿色环保形象。公司已被列入至“宁波市2022年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未来将严格保持“正面清单”的标杆示范作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碳排放标准日益趋严,汽车轻量化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的一致目标。铝合金材料由于具有轻量化、易成型、高强度、耐腐蚀、价格低于镁合金及碳纤维增强材料等优点,已成为汽车轻量化的首选材料。公司产品的应用有利于汽车轻量化的实现,其本身便有助于节能和减少碳排放。

公司积极践行“双碳”目标,从碳排放源头出发,通过多项措施切实减少碳排放。公司智能车间项目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及自动化节能设备,以压铸机、加工中心为例,设备均采用伺服电机,降低空载负荷,自动化程度高,劳动强度小,提高效率和加工精度,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与浙电(宁波北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等合作,利用屋顶空地安装太阳能光伏板,设计占地面积为 1万平方米,设计发电量为 1MW,对太阳能进行利用,有效降低普通能源的使用比例。目前项目已建设总容量 18346kWp光伏电站、400kWh储能电站。

公司厂区的光伏发电项目 2023年上半年共发电 890万度,厂区内使用 830万度相当于节约标准煤 1,020吨,节约碳 1,592吨,约减排二氧化碳 5,839吨(按 1000KWH=1.229吨标准煤,1MWH=0.7035吨二氧化碳计算)。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承 诺 类 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 限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股 份 限 售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至离职 后半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 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 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 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 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 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 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其 他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 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 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 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 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 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 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 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 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公司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 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 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 贴。(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 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 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 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其 他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按照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启动赔偿投 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 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按照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依法 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公司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 内,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依据证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 额确定。     
 其 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 者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 决 同 业 竞 争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将不直接或通过其 他企业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 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2、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 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通过停止生产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等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如因违 反该承诺而从中受益,本人将所得受益全额补偿给公司。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在承诺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承诺时间: IPO前;承诺 期限:长期有 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其 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承诺时间: 2018年 11月 20日;承诺 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承诺时间: 2021年 12月 8日;承诺期 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 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时间: 2023年 3月 8 日;承诺期 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自 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 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承诺时间: 2023年 3月 8 日;承诺期 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未 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时间: 2023年 3月 8 日;承诺期 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其 他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单位/ 本人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 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在本次可 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存在 股票减持情形,本单位/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 债发行认购。若参与认购,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 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 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旭升集团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如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旭升 集团所有,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本人(如 为自然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 关规定。承诺时间: 2023年 3月 28日;承诺 期限:自发行 日起六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独立董事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不认购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的可转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 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 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时间: 2023年 3月 28日;承诺 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 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时间: 2023年 3月 28日;承诺 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 决 关 联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徐旭东1、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 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承诺时间: 2023年 3月 28日;承诺 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交 易 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 三者更优惠的条件;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 行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 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损失或侵占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利益的,则本人将负责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上述损失。     
 解 决 同 业 竞 争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徐旭东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将不直接或通过其 他企业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 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2、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 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通过停止生产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等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如因违 反该承诺而从中受益,本人将所得受益全额补偿给公司。承诺时间: 2023年 3月 28日;承诺 期限:在承诺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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