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南方路机(603280):南方路机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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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0:12: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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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方路机:南方路机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280 公司简称:南方路机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方庆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静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永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半年度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南方路机 | 指 |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南方路机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UJIAN SOUTH HIGHWAY MACHINER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FL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方庆熙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高新产业园体育街70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无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高新产业园体育街70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2000 |
公司网址 | https://www.nflg.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无变更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无变更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南方路机 | 603280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72,428,069.34 | 572,155,755.06 | 0.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907,531.18 | 56,624,563.57 | 12.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54,570,932.61 | 45,266,709.09 | 20.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83,392.60 | -53,110,673.88 | 不适用 |
主要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97,501,541.00 | 1,167,297,693.63 | 2.59 |
总资产 | 2,081,371,379.99 | 2,004,363,158.16 | 3.8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70 | -1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70 | -15.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50 | 0.56 | -10.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3 | 10.71 | 减少5.3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4.55 | 8.56 | 减少4.0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较上年增加,发行股票后股本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降低。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0,554.8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 1,132,066.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511,117.0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 7,178,046.7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9,641.0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9,631.5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74,459.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9,336,598.57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程搅拌领域,现已逐步形成“原生骨料加工处理设备-工程搅拌设备-骨料资源化再生处理设备”全产业链和多层次产品体系布局,可以满足客户绿色建材装备一站式全系列产品的采购需求,公司的业务集工程搅拌、原生骨料加工处理、骨料资源化再生处理等设备的定制化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覆盖矿山破碎筛分、骨料加工处理、建筑及筑路材料搅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等领域。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下游市场,致力于协助客户建立起建筑材料生产及资源化再生利用的良性循环生态。
原生骨料加工处理设备:公司原生骨料加工处理设备包含精品制砂设备、整形制砂设备、固定式破碎筛分设备和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动以机制砂石替代天然砂石、骨料价格上涨等综合因素影响,市场对机制砂等原生骨料加工处理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大,公司凭借早期在骨料加工处理领域的布局和先发拓展优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工程搅拌设备:公司工程搅拌设备主要含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干混砂浆搅拌设备、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和稳定土厂拌设备。工程搅拌设备是修筑铁路、公路、桥梁、建筑等基础设施所必需的工程机械,随着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资的不断增加,未来工程搅拌设备市场前景广阔。
骨料资源化再生处理设备:近年来,公司为响应国家对环境保护及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需求,开发布局了废湿混凝土回收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处理设备、沥青混凝土回收料破碎筛分设备、泥处理设备等骨料资源化再生处理设备。未来,伴随着环保治理要求的日益严格以及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政策的深入落实,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需求日渐旺盛,骨料再生处理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电子元件、减速机、铸件、气动元件等,下设供应链中心负责采购的实施及管理。公司采购以按需采购为主,即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安排采购工作,针对采购周期较长的原材料及零部件,会根据销售预期、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考虑提前制定采购计划及备货。公司为实现资源和产能的合理利用,将配料站、粉罐等结构件及部分机加工件等非核心部件向其他生产厂商进行采购。
对于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链中心选择若干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考察供货质量、产品定价、结算方式、供货速度、服务品质等事项后,通常择取两家以上作为合格供应商进行合作。
发行人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批次或单次合同,最终按照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的生产计划进行采购。供应链中心收到物料采购需求后,按照协议约定或市场询价等方式与合格供应商确定采购价格和发出采购订单。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现有供应商进行考评,保证公司原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开发新供应商时,供应链中心协同质量控制部等相关部门对其业务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信用周期、服务等进行评价,必要时质量控制、技术、生产等部门协助供应链中心进行联合现场审查,并通过试制样品、小批量供货等方式检验质量,产品质量稳定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征,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待客户认可产品设计方案和签署购销协议后,公司再出具产品图纸和制定生产计划,然后交由生产运营部负责协调和组织生产。为提高生产效率和交货及时性,针对部分标准化的整机产品和部件,也存在适量备货的情形。
公司采用行业“自主研发、核心自产、部分外采”的生产模式,自主完成技术研发、方案及产品设计、核心部件生产和整机组装,将部分非核心部件及非核心工序通过外部采购和委外加工等方式完成。上述自制件及外购件统一由公司进行检验,完成装配及试机后,运输至客户工地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公司生产中存在少量的委外加工,受托加工单位根据公司技术要求,对公司提供的相关配件进行加工,主要包括梯子平台、主机踏板、楼梯踏板、管箍等配件的热镀锌工序。公司采用委外加工主要系出于固定设备投入及合理利用资源等方面的考虑,将加工量较小但需要特殊设备或资质的工艺交由专业加工厂商完成,不存在对单一委外加工厂商过度依赖的情形。
3、销售模式
通过借鉴国外领先工程机械企业的销售模式,同时考虑到公司产品大多为单价较高的深度定制产品,公司逐步形成了以经销为主,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直销模式包括直接直销和经销商协同促成的直销。公司下设营销中心,由其协调技术研发中心、产品事业部、工业服务部等部门共同完成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公司及经销商主要通过行业展会及研讨会、已有客户重复购买及转介绍、行业网站及网络平台推广等方式获取客户资源。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品研发厚积薄发,构建扎实的技术优势
经过 20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发展,公司逐步形成包括矿山破碎筛分、骨料加工处理、建筑及筑路材料搅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等设备在内的“原生骨料加工处理-工程搅拌-骨料资源化再生处理”骨料全产业链多层次产品体系,并继续在建筑固废资源一体化、环保智慧型搅拌楼、智慧型干混砂浆生产线、机制砂干混砂浆搅拌一体化生产设备等行业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上提前布局,持续研发创新。
公司的设备产品已成功运用于多个国家战略工程项目,树立起较高的业内知名度与美誉度。
公司设备已成功应用于港珠澳大桥、深圳大湾区建设、中广核核电项目、京新高速(系目前世界上最长的沙漠高速公路)等对工程机械质量有严格要求的国家战略工程项目中;其中中广核核电项目代表国产自主品牌搅拌站进入核电项目领域,港珠澳大桥项目中公司的整形制砂设备运用于桥面铺装所需的集料生产线,代表了行业高水准的集料加工技术。
(二)具备提供绿色循环建材整体解决方案的优势
公司现已逐步形成“原生骨料加工处理设备-工程搅拌设备-骨料资源化再生处理设备”全产业链和多层次产品体系布局优势,创造性地为市场提供了绿色循环建材整体解决方案。其中,公司的核心产品工程搅拌设备方面,主要包括了水泥混凝土生产设备、干混砂浆生产设备、沥青混合料生产设备等;目前所生产的核电专用搅拌站作为水泥混凝土生产设备中较为重要的细分产品品类,能够满足核岛建设关于连续浇筑、大体积、低温混凝土等严格技术要求,有望实现国产设备在核电建设专用站的进口替代。另一方面,公司培养出了一批精通工程系统、熟悉设备的技术服务人员,不断加强售前培训、售中与售后服务水平,保证生产作业管理指导及设备后期维护质量,实现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的高效性。
(三)强大的专业经销商网络优势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绿色建材生产及工程建筑的诸多领域,市场较为分散,且定制化程度高,因此,建立覆盖广泛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至关重要。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采用经销模式的工程机械企业之一,2007年开始,公司根据自身产品特性及市场需求变化,率先借鉴国外领先工程机械企业的销售模式,建立自己的经销商体系,公司改革了自身直销团队,鼓励原来负责直销业务的销售人员自主创业成为公司的经销商。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经销渠道为主,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成熟营销体系,打造了一支稳定、优秀、成熟的经销商团队。公司销售网络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辐射至东南亚、欧洲等境外区域,能够有效覆盖市场需求。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的业务合作年限均在 10年以上,与主要经销商保持了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一方面,公司的经销商对于公司的产品历史、产品特点、企业文化等都有了深入的理解,能够全面、准确传递给终端客户;另一方面,公司的经销商能够将市场的动态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能够根据市系统培训,并通过成立的搅拌学院不定期开展培训。系统的培训模式强化了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纽带,形成合作双方理念相同、利益共享,独具特色的营销体系优势,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四)智能制造与智慧运维优势
为更好的响应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产品注重软硬件协同发展,自主研发搭建了基于物联网的智慧运维管理云平台,实现设备远程监控及设备互联,推动产品运营维护从传统的线下手段向“互联网+”的智慧化技术手段转变,依托互联网、物联网、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促使设备管理精细化。该平台能够实现建筑材料及骨料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和数据管理功能,有效提升运营设备的信息化、数智化监督管理水平,增强公司作为设备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及效率。同时,平台的建设弥补了现有设备一次性销售、后续维护管理困难的现状,有助于强化对运营设备维护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为下游客户提供快速响应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提升客户粘性和品牌忠诚度。同时,信息化已经融合于公司日常经营供产销各个环节,为产品生产效率及质量控制提供了全面保障。
在生产环节,公司引进ERP管理系统,并通过自主研发的MES智能制造系统,充分应对定制化和产品结构复杂性所导致的生产复杂性,实现车间管理人员数智化派单,并且可以跟进采购、物流情况,达到生产效率优化的目的;在研发环节,PLM和 RDM系统可以协助研发人员进行图文档管理和项目管理;在客户关系管理的环节,CRM系统可以跟进合同签订执行、安装进度和售后服务等内容;质量控制方面,生产过程中的每个转序环节和入库均需通过品管检验,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一码追溯,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把控。
(五)品牌、质量与售后服务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技术开发、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历史业绩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树立了良好品牌声誉,获得了客户和行业的普遍认同。公司重视质量管理和体系建设,已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产品通过欧盟 CE认证、俄罗斯 GOST认证等多项国际认证。
为增强售后服务体系,公司通过物联网云平台对客户现场设备的控制系统进行对接,使得工程师能够远程实时监控设备运行工况,主动为客户提供远程诊断、预防式维护以及节能降耗等一系列增值服务,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实时高效地为顾客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成立搅拌学院,为客户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设备运用培训,将传统的售后服务持续升级,以满足客户不同层次的售后需求。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虽面对多重因素冲击,整体上还是呈现出回升向好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 593,03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5.5%。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 230,682亿元,同比增长 4.3%。工程机械行业方面,受下游需求尚未明显复苏影响,国内工程机械行业运行仍处于下行调整期,但工程机械出口表现亮眼,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上半年,我国工程机械出口金额 198.9亿美元,同比增长 32.3%。
2023年上半年,南方路机作为绿色循环建材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积极构建工程数智物联与物业式服务运营管理新模式,双轮双翼协同赋能,形成了“硬件-软件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布局。研发方面,公司持续投入研发力量,研发了多款数智化产品,助力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客户运营效率。新产品方面,公司量产了 4款全新电驱移动破碎设备,该系列产品在电网发达、设备移动需求较少的场合有着极大的适用性进一步拓展了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市场。国际化方面,公司通过布局本地化生产、经销商网络建立、海外适应性产品研究、全球服务体系搭建、全球供应体系搭建这五大体系布局,稳步推进公司产品国际化进程,报告期内,海外销售收入达 9,780万元,同比增长 44.84%。
报告期内,受工程机械行业下行周期及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公司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随着持续的降本增效,公司利润取得同比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2亿元,同比增长 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91万元,同比增长 12.86%。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总资产 20.8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98亿元。
(一)业务和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
1、原生骨料加工处理设备
移动破碎设备收入持续提升,销售收入 8,565万元,同比增长 85.89%。报告期内,公司移动破碎设备进一步向中亚、东南亚、北美、北非等地区开拓。新产品方面,今年上半年公司自主研发的电驱移动破设备开始量产,截至 6月 30日,电驱移动破订单占全部移动破设备的比例已达到20%。除了使用清洁能源外,公司同时优化升级了油驱移动破设备,最新系列油驱移动破碎设备的油耗能够减少 30%。公司还在移动破上自主研发了自动标定磨损、自动调节排料口功能,用智能电控系统取代人工达到标定和调节的效果,提高作业精准度的同时又减少了人力成本,助力公司移动破设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骨料资源化再生处理设备
(1)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收入大幅增长,销售收入 2,745万元,创造了新的收入增长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增的城市建筑垃圾越来越多,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自主研发研究了智能分拣机器人、混凝土再生骨料表面砂浆剥离等先进技术,南方路机建废资源化整体解决方案及建筑垃圾环保综合处理线的应用项目成为河北省第一批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典型案例。另外,公司还根据当下市场需求特点,定制化改造了设备类型,例如推出了经济型、一线两用型设备。
(2)沥青混合料剥离再生处理设备订单大幅增长,销售合同金额 2,773万元,同比增长419.29%。由于交通荷载及自然气候因素综合作用,沥青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的使用性能会出现衰减,废旧沥青回收混合料回收问题日益凸显。公司的 RAP骨料再生设备,采用物理方式对 RAP中的旧沥青和旧集料进行有效分离,实现 RAP精确的分档管理,大幅降低假粒径现象及 RAP料变异性,有效解决和改善制约 RAP掺量和性能的关键问题,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南方路机凭借在沥青混合料再生领域的优异表现夺得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
(二)减碳行动组合拳
建筑全过程(包括建材生产阶段、建筑施工阶段、建筑运行阶段)是全球高耗能行业之一,根据《全球建筑和建造业状况报告》,2021年建筑物碳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的 37%左右。南方路机作为建筑建材的上游供应商,又是专业的绿色循环建材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始终坚持高质量产品研发,紧跟节能减碳大趋势。在业务板块上,公司积极响应绿色发展号召,持续深耕工程搅拌领域的同时,立足骨料加工处理,积极在破碎、筛分、整形、制砂、建废领域进行技术研究,为砂石行业提供更智能、环保的机制砂设备,为用户提供从原生材料到建废处理的建材全领域整体解决方案,共同促进砂石骨料产业低碳、环保、高质量发展。在技术和产品上,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报告期内研发了塌落度检测、AI智能卸料系统、废弃混凝土循环利用等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并将其运用到混凝土搅拌环节,大幅降低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另外,报告期内公司还量产了电驱移动破产品,全线使用清洁能源,同时也对油驱移动破进行了节能升级,最新版油驱移动破的油耗能够减少 30%。
(三)积极推进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公司坚持把产品数字化、智能化作为重要战略,积极推进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转型升级。
2022年年底,公司成立了“绿色建材智能装备研究院”,并将博士后工作站划入研究院管理;2023年 4月,南方路机博士后工作站被评为泉州市 2023年博士后优秀科研工作站。为了尽快实现碳循环和碳减排,公司注入了大量的研发力量,仅半年时间,研究院在数字化、智能化领域就取得了重大突破。具体成果如下:
1、塌落度检测:公司通过人工智能和机器视觉监测技术,实现了对搅拌过程中混凝土的坍落度进行监测,可以更好地控制混凝土的保水性,流动性和粘聚性,保障混凝土质量。同时还可以摆脱对出厂混凝土取样以及繁琐的坍落度测试流程,大幅降低时间及人力成本,也减少了残料浪费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AI智能卸料系统,能检测搅拌车接料口与卸料口的对齐状态,系统判断对齐后才会开始卸料。实时对搅拌车料斗料位进行检测,并对卸料口开度进行实时控制,保证高效卸料的同时还不会溢料,避免了材料浪费,废水废料产生的二次污染。
2、AI智能卸料系统:能检测搅拌车接料口与卸料口的对齐状态,系统判断对齐后才会开始卸料。实时对搅拌车料斗料位进行检测,并对卸料口开度进行实时控制,保证高效卸料的同时还不会溢料,避免了材料浪费,废水废料产生的二次污染。
3、废弃混凝土循环利用:全自动废湿混凝土回收设备可将搅拌站每天产生废渣废水全部分解回收,回收后的砂石、浆水再应用于混凝土生产,达到循环应用,节省大量的原材料,也大限度的减少了开发天然资源。废湿混凝土回收设备占地紧凑,布局规整合理顺畅,通用性能较好,可冲洗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并对搅拌站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并回收处理。
在智控方面,公司智控事业部在对以往系统迭代升级的基础上,还新研发了砼司机 APP、电驱移动破产品智能化电动化等多款智控系统,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并为客户解决信息孤岛、配置效率低、错误风险高等痛点,实现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价值。
(四)海外布局成果逐步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通过布局本地化生产、经销商网络建立、海外适应性产品研究、全球服务体系搭建、全球供应体系搭建这五部曲,使得海外销售收入呈现大幅增长。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海外销售收入 9,78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44.84%,其中,移动破碎设备海外销售实现了销量突破,海外销售订单超过 5,90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308.44%。
成为公司收入的重要增长点。
一直以来,公司将国际化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坚持发展海外市场,积极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营销体系与渠道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海外市场不断实现突破性进展。截至 2023年 6月末,海外产品销售已进入中亚、东南亚、北美、北非等地区。
(五)研发创新成果显著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创新是公司发展的重要驱动力。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3,124万元,主要投向具有数字化、智能化及国际化特点的新产品、新技术。
1、专利著作:2023年上半年公司申请国内外专利 13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9项、实用新型4项;获得授权专利 20项,其中发明专利 10项、实用新型 8项、外观设计 2项;申请获得软件著作权 1项。
2、研发人才:公司通过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确保研发引领创新。截至 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人员 301名,占员工人数的比例达到 22.60%。
3、在研项目: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研发项目 1个,截至目前公司在研项目 15个,研发储备夯实,各项目进程按计划有条不紊推进。已完成项目为“沥青再生料精细化剥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该项目整合了公司现有在筛分和物料回收领域最新的技术,从无到有,成功探索出了一条可行的产品技术路线;在研项目方面,除了包含各产品线:破碎筛分设备、搅拌设备、资源化设备产能、节能等进行优化提升外,更多研发内容将着力于是对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整体式、兼容性等方向进行创新升级。公司把技术创新视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积累与创新,已逐渐从初期的跟随性研发向前瞻性储备项目研发转型,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也将持续提高。
4、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量产了 4款全新电驱移动破设备,具体产品型号为 NFJ1175E履带移动颚式破碎机、NFI200RSE履带移动式反击破碎机、NFC1300RSE履带移动式圆锥破碎机、NFS360E履带移动式骨料筛分机,设备主要应用于砂石骨料加工、建筑垃圾回收、土石方工程、尾矿尾渣处理、矿山修复利用等领域。在国家“双碳”目标与客户降本增利需求背景下,南方路机 E系列应运而生,该系列产品在电网发达、设备移动需求较少的场合有着极大的适用性。全线E系列产品保持着高颜值、高品质的同时,还为客户带来行业全新的绿色低碳体验,极大提高客户的盈利能力,为安全、高效、绿色生产赋能。截至 6月 30日,电驱移动破订单占全部移动破设备的比例已达到 2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72,428,069.34 | 572,155,755.06 | 0.05 |
营业成本 | 421,552,718.39 | 439,802,644.13 | -4.15 |
销售费用 | 28,032,528.13 | 26,879,693.45 | 4.29 |
管理费用 | 27,823,515.51 | 22,200,248.67 | 25.33 |
财务费用 | -4,207,792.35 | -4,553,220.8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1,236,571.89 | 27,084,480.21 | 15.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83,392.60 | -53,110,673.8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367,553.30 | 88,725,721.6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28,377.75 | -26,072,162.0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到的货款增加,材料费用支出减少,本期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理财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分配股利增加,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8,294,079.88 | 0.40 | 12,310,000 | 0.61 | -32.62 | 主要系期末持有的未
到期小银行承兑汇票
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496,500 | 0.17 | 1,300,793.21 | 0.06 | 168.80 | 主要系期末持有的未
到期大银行承兑汇票
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55,259,959.63 | 2.65 | 41,753,474.59 | 2.08 | 32.35 | 主要系定制采购合同
增加尚未交付原因所
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391,199.09 | 0.11 | 7,148,756.43 | 0.36 | -66.55 | 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
和预交所得税减少所
致 |
在建工程 | 704,849.00 | 0.03 | 445,200.05 | 0.02 | 58.32 | 主要系车间新增施工
项目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33,882.61 | 0.01 | 428,815.91 | 0.02 | -45.46 | 主要系按月摊销长期
费用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3,764,761.78 | 0.66 | 26,977,537.8 | 1.35 | -48.98 | 主要系持有未到期小
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和
预收账款重分类减少
所致 |
租赁负债 | 452,300.32 | 0.02 | 959,227.44 | 0.05 | -52.85 | 主要系支付使用权资
产租赁费用摊销导致
期末租赁负债减少所
致 |
递延所得税负
债 | 131,265.39 | 0.01 | 1,391,666.35 | 0.07 | -90.57 | 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
折旧金额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7,836,206.62 | 996,478.06 | | | 1,817,026,000.00 | 1,740,613,398.40 | | 595,245,286.28 |
应收账款融资 | 1,300,793.21 | | | | | | 2,195,706.79 | 3,496,500.00 |
合计 | 519,136,999.83 | 996,478.06 | | | 1,817,026,000.00 | 1,740,613,398.40 | 2,195,706.79 | 598,741,786.2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 | | 直接 | 间接 |
湖北省仙桃
市 | 湖北省仙
桃市 | 制造及销售路
面机械配套设
备及配件 | 100.00 |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持续研发及创新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信息技术等应用也影响着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生产及经营模式,网联化、数智化、环保节能、循环再生等成为重要的市场需求导向及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需要对下游市场需求保持前瞻性、快速响应能力及持续开发能力。
公司一直重视研发投入和关注下游市场技术变革,依托高素质的研发团队,积极将行业基础技术研究成果同产品需求相结合。但是,受到行业发展及客户需求变化不确定性的影响,一方面,若公司无法按计划及时完成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开发,或者开发的新产品在性能、质量或成本方面不具有竞争优势,公司可能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设计的部分新产品,如建筑垃圾资源化整体解决方案,余泥资源化整体解决方案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在产品推出时,市场尚无权威的行业标准,执行过程中,可能因为客户需求变化或双方对技术指标的认定分歧,导致双方出现争议,甚至出现诉讼事项的风险。
2、核心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专业人才是公司竞争力的主要来源之一,公司核心人员均长期服务于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管理及实践经验,是公司持续经营及技术研发创新的重要保障。目前,公司制定了具有市场竞争确约定,尽可能降低核心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流失情况。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甚至出现企业之间抢夺人才的情况,公司未来面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同时,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技术泄密,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
3、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搅拌设备、原生骨料加工处理设备和骨料再生处理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开发领域,公司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的调整及波动影响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工程机械行业借助稳定向好的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受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驱动,市场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持续增长。但如果国家对上述相关领域的宏观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进行重大不利调整,将不可避免地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持续开发新客户风险
经过 20多年发展,公司依靠自身卓越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产品性能以及专业的售后服务能力等优势,已积累了中国中铁、中国交建、东方雨虹、浙江交工、德高建材等一批优质的市场客户,持续稳定地采购公司的产品。但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盈利水平,公司仍需要不断挖掘下游新增市场需求和开发新客户。公司历来重视与现有客户的合作,且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若未来公司因自身产品竞争力下降或下游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在开拓客户、市场时遇到困境,导致公司无法持续开发新的客户或市场,将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未决诉讼风险
2021年 6月 18日,公司客户 LBCemix,s.r.o.及 LasselsbergerGmbH在已与公司签订了《终止继续履行及和解协议书》的情况下,却违反和解协议书相关约定,向国际商会秘书处提起了仲裁请求,认为公司在设备安装过程中的焊接工程存在缺陷,且该缺陷不包含在与其签订的和解协议中,要求裁决发行人向 LBCemix,s.r.o.返还设备款项 159.00万美元,支付损失赔偿金 816.38万美元等。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案仲裁庭已组成,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公司已经聘请了专业律师积极应诉,该案件尚处于仲裁过程中。但由于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于上述仲裁中败诉,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
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
定网站的查询
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
第一次
临时股
东大会 | 2023年 3
月 14日 |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 3月
15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2022年
年度股
东大会 | 2023年 5
月 11日 |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 5月
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南方路
机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 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 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为客户提
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关
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左克力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方凯 | 总经理 | 选举 |
衣振胜 | 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左克力先生于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后卸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方凯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三年;第一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衣振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不变。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产生,不存在重污染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并对上述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年度监督性审核,公司各项环境管理规范,满足《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16)要求,换发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
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
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淘汰老旧制造设备,采用新型节能制造设备;
2.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生产上积极推广清洁能
源天然气的使用;3.围绕非道路国四、欧 V“排放”标准,
积极研发推进内燃产品排放升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
放。 |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
期限 |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
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
方庆熙,实际
控制人方庆
熙、陈桂华、
方凯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如方庆熙、方凯仍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
的 25%;如方庆熙、方凯出于任何原因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3、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
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个
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个月。
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
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若
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是 | 是 | | |
| | | 的公司股票,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5.方庆熙、方凯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方庆熙、方凯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
动情况;方庆熙、方凯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6.本人按照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
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7.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
在本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 | | |
| 股份
限售 | 泉州智诚投资
合伙企业、泉
州方耀投资合
伙企业、泉州
智信投资合伙
企业、泉州方
华投资合伙企
业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
形,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承诺期限 36个月的基础上
自动延长 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个月。若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
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若本企业试图
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
股票,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
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是 | 是 | | |
| | | 票期间持续有效。 | | | | | |
| 股份
限售 | 陈国珊、王冀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是 | 是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方庆熙、陈桂
华、方凯 | 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
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
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
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
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若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
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方
庆熙、陈桂华、
方凯、泉州智
诚和公司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本承诺出具日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本
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
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人/本公司/本
企业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本公
司/本企业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存在关
联关系的重要关联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关联
方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解决
土地
等产
权瑕
疵 | 实际控制人方
庆熙承诺 | 如公司因自建房屋未取得房产权证的情形而导致相关政府部门对该建筑
物进行拆除、变更用途并/或作出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因此对公司造成
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公司经营不因该事项受到影响。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公司关于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 | 公司确认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 否 | 是 | | |
| |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
诺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 10个交易日
内,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依
据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与公司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孰高者确定(相关法律法规届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在此期间,本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
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2、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相关监管
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 30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
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
该等规定。 |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方
庆熙、陈桂华、
方凯承诺 | 本人确认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购
回已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并于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价格依据相关
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与公司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孰高者确定(相关法律法规届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此期间,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相
应进行调整。2、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
上述认定之日起 30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果本人未能
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 |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
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
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 | |
| 其他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 本人作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确认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1、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
述认定之日起 30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果本人未能履
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
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
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本人承诺:自本
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福
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方
庆熙、陈桂华、
方凯承诺 | 《关于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函》:“若发行人及
下属子公司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被主管机关追究相
关责任时,本人愿意代发行人缴纳罚款或补缴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
金,承担相关费用,并补偿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该等问题而遭受的任何
损失,使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恢复到承担该等责任或遭受该等损失之前的
经济状态。”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公司承诺 |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情
形。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 否 | 是 | | |
| | | | 期限内有效 |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方
庆熙承诺 | 针对 LBCemix,s.r.o.仲裁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因仲裁案件
败诉而需支付赔偿金及与裁决案相关的费用的,本人将承担因此对发行人
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承诺时间:
2021年 8月
1日期限:
约定的期限
内有效 | 否 | 是 | | |
与股权激励相
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
诺 | 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否 | 是 | | |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 其他 | 公司履行稳定
股价的承诺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应在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按照相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程序进行审议。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
会计年度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履行内部
程序后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完公
司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的程序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
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
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
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其他 | 公司督促主要
股东方庆熙、
陈桂华、方凯 | 如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通过,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再次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督促主要股东方庆熙、陈桂华、方凯履行其稳定 | | | | | |
| | 履行其稳定股
价的承诺 | 股价的承诺。相关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拟采取的稳定
股价措施的承诺如下:“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
在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价格区间、增持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
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
于自公司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单一会
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公
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如果本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前公司股
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
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本人履行要
约收购义务,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增持公司股
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
将暂停领取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
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其他 | 督促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其
稳定股价的承
诺 | 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价方案,或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再次低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督促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其稳定股价的承诺。相关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
年内拟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如下:“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本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
股价。本人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 110%。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 | | | | | |
| | | 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自
公司上市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
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如果本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前公司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
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在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
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直至
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本人将
暂停领取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
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4)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有)。因
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
股的情形除外。(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
人方庆熙、陈
桂华、方凯上
市后持股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 1、本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
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的意向。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
期届满后,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
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2、本人在所
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个月内,
本人每 12个月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25%,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锁定期满 24个月后
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
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
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 | 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
持。4、若本人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人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
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 |
| 其他 | 公司 5%以上
股东泉州智诚
上市后持股及
减持意向的承
诺 | 1、本企业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因此,本企业具有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的意向。在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
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
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2、
本企业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个月内,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锁定期
满 24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3、本企业减
持公司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
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4、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违
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5、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公司稳定股价
的承诺 |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且保证公司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
公司股价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
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
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时,公司将采取如下稳定股价的措
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
应在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按照相关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程序进行审议。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是 | 是 | | |
| | | 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履行
内部程序后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 | | | | |
| 其他 | 主要股东方庆
熙、陈桂华、
方凯履行稳定
股价的承诺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在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时间等),
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
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价格。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本人累
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
金额的 50%。如果本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
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本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本人可不
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暂停领取应获
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
实施完毕。(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
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上述承诺
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是 | 是 | | |
| 其他 | 公司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稳定股价
的承诺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
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1、本人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2、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是 | 是 | | |
| | | 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如果本
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
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
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
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
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本人将暂停领取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如
有),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4)
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
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
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
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其他 | 关于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 |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
力,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
用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
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
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
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 | 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
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3、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
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
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
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4、完善利润分
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
(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公司制
定了《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有效保证
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本公司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对即期回
报摊薄采取的填补措施并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的保证。 | |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方
庆熙、陈桂华、
方凯承诺 |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
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
诺 |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
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由董事会或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承诺时间:
2020年 10
月 26日期
限:约定的
期限内有效 | 否 | 是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