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弘元绿能(603185):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0:13:12 中财网
原标题:弘元绿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85 公司简称:弘元绿能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弘元绿能603185上机数控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庄柯杰赵芹
电话0510-853905900510-85390590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 路158号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 路15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3,817,666,207.4521,034,081,384.471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3,622,960,140.2912,535,581,347.858.6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7,173,819,934.2111,456,454,221.22-3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17,179,946.411,575,899,295.01-3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845,592,158.991,322,577,423.02-36.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30,267,800.012,230,102,969.04-94.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7.8019.14减少11.3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2.4924.100-39.2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2.4854.024-38.25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0,63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杨建良境内自 然人34.22141,495,17900
杭虹境内自 然人14.9561,801,74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2.9512,200,98300
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2.9112,039,3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108,682,583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96,990,62700
杨昊境内自 然人0.863,536,98100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 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 产管理产品其他0.733,024,27600
徐公明境内自0.722,958,36200
 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42,249,96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杨建良和杭虹系夫妻关系;弘元鼎创系杨建良和杭 虹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杨昊为杨建良、杭虹夫妇 的儿子。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 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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