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长方(300301):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1:07:44 中财网

原标题:*ST长方: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 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君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君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长方集团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光谷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年 7月更名为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鑫旺资本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长方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长方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分公司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长方金控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康铭盛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康铭盛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前海康铭盛深圳市前海康铭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 2023年 7月更名为深圳市康铭盛贸易有限 公司)
上高高能佳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世纪洪城南昌世纪洪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晶能光电晶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LED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
LED封装将 LED发光二极管芯片固定于 PCB或支架完成电气连接,并采用环氧树脂或硅胶 罐封固化过程,以保护芯片正常工作
LED器件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LED封装配套产品SMD 支架等封装配套产品
离网照明离网照明系统是指不接入商业电网、利用独立的发电装置提供照明应用的系统,其 中使用电池及其他便携式可移动装置供电的离网照明称为移动照明。
Mini LED芯片尺寸介于50~200μm之间的 LED器件
KK1,000,000颗
PCS个/台/套
中兴财光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康铭盛业绩承诺方、交易 对方、补偿义务人康铭盛股权出让方,包括李迪初、李映红、聂卫、彭立新、廖聪奇、陶正佳、李细 初、聂向红、聂国春、肖业芳、严治国、刘焰军、聂国光、黄慧仪、樊孟珍、毛 娟、刘健民、李光、邹冬强、金亮奇、张富裕、李伟伟、张平、陈红、郭广群、彭 长水、谢天友、张哲、孙志豪共 29名自然人。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长方股票代码30030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长方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CHANGFANG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CFLE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敏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江玮江美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 221号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 221号
电话0755-828289660755-82828966
传真0755-269232460755-2692324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325,848,980.99434,918,525.54434,918,525.54-2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378,550.61-65,129,784.47-72,886,525.402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56,574,549.74-78,914,890.23-86,671,631.1634.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624,844.05-56,697,412.58-56,697,412.5891.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63-0.0824-0.092228.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63-0.0824-0.092228.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58%-9.03%-21.19%-10.4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899,111,121.42995,270,211.19995,270,211.19-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1,463,112.62192,042,829.90192,042,829.90-26.3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前期会计差错影响数不切实
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的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
调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61,700.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412,747.0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44,394.29
减:所得税影响额760,121.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31.85
合计4,195,999.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在全球市场中,中国的 LED照明产业依然保持着较强的竞争力。中国的 LED照明产品质量逐步提高,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双碳”战略指导下,传统 LED照明向智能、低碳、健康等方向调整升级,围绕健康照明、智能照明进行跨
界整合,布局产业生态链建设,谋求转型升级。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及政策的推动,照明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智
能照明、健康照明、动植物照明等细分领域将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当前,LED照明技术应用进入相对成熟的阶段,LED照明市场整体增速逐渐放缓,上下游产业链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程度的不断进步和成熟、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各个环节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存在着较明显的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
在运营成本刚性上涨影响下,企业利润空间受到一定挤压。在市场需求及激烈竞争的双重压力下,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
知名度和营销能力的厂商将会持续抢占市场份额,导致生产厂商优胜劣汰,由此可能带来的企业兼并使得 LED照明行业
将走向整合阶段,产业链整合的进程将提速,拥有资金和生产制造优势的企业将有机会通过整合有渠道、有技术、有前
景的优质标的,扩大市场份额,快速做大体量规模。

近年来,国内 LED封装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竞争激烈。受全球经济下行,中美贸易争端和其他宏观形势变化等
不确定性因素影响,LED封装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市场加速集中,高端市场正寻求技术变革,有望加快进口替代
化进程;中低端市场逐渐成熟,降本增效成为行业发展主要驱动力。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推进 LED在照明领域的发展,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 LED的封装,并在此基础上向下游照明应用领域延伸,封装业务拥有先进的封装设备及技术、严格的管理体系。子公司康铭盛自创立以来高度聚焦离网照明
业务并延伸开拓智能照明及储能业务,拥有超强的国际化研发和市场拓展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其产品移动便捷、节能环保、品质优良,充分满足了各行业及缺电少电地区用户的照明需求,销售渠道遍布全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
露要求
(三)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 LED照明光源器件、LED 照明产品及电风扇、便携式储能产品等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半导体光电器件制造业。公司封装产品主要是贴片式 LED照明光源器件;照明应用产品
主要包括手电筒、应急灯、护眼台灯等离网照明产品及球泡灯、吸顶灯等通用照明产品等。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25,848,980.99元,较上年同期 434,918,525.54元下降 25.08%;营业利润-50,618,263.35元,较上年同期-85,107,901.28元减亏 4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2,378,550.61元,较上年同
期-72,886,525.40元减亏 28.14%。

影响因素:
(1)上半年,国内经济受到内生动能偏弱和房地产行业低迷等因素的影响。国内工业、消费等多项经济指标均不佳,
LED行业整体需求不足,公司销售亦受到影响。

(2)光源封装业务 2022年 12月底搬迁至南昌后,今年上半年基本处于调机试产状态,影响订单交付,导致收入下
降。

(3)2022年 8月 8日全面加强康铭盛管控后,受康铭盛原管理团队阻扰,生产经营遭到破坏,2023年上半年客户和供应商仍处于恢复期,生产订单和材料供应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收入下降。

(4)报告期内受公司连续亏损、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负面影响,融资及资金运用均受到影响,导致公司营运
资金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从而收入下滑。

(5)加强子公司管控,成本费用有所下降,亏损幅度收窄。

(五)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一般在当年末期对下一年度的整体需求进行预算分析,在运营中对原材料制定采购计划再根据实际订单及库存
情况不断作出调整。根据原材料对生产的重要程度及供需情况,公司的采购分为计划性采购和订单型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订单生产”为主、“补充货源生产”为辅相结合的模式组织生产。“补充货源生产”是指在满足客户订单生产
外,为补充一定库存、应对市场需求而组织的生产活动。

3、销售模式
公司内部设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管理工作,公司产品销售模式有以下三种: (1)经销商销售经销商销售模式一方面可以利用经销商完善销售网点布局,加强在面对终端市场的客户资源优势,
提升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另一方面有助于统一汇总中小客户的订单,使得公司可以把大部分精力集中于技术研
发、产品品质提升等方面。

(2)直销模式公司在直销方面坚持以开发高端大型客户为主,直销模式拉近了与下游客户的距离,能及时、准确地
把握市场的动态、客户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更好的服务客户,稳固与该等高端大型客户的合作关系,增加客户黏性。

(3)OEM(ODM)模式该模式主要是利用公司较强的研发设计实力,对国内外市场的客户进行全面的对接和配合,满足客户的定制化、个性化需求。

4、服务模式
公司建立全面的硬件实验检验设备和实验室,配置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对于客户反映的各种问题均可以做到全方位
处理和解决,无论在客户的应用端或客户的制造端,都可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重研发创新,围绕客户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优势明显。子公司康铭
盛专注离网照明,其拥有一支具备较强产品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占据竞争优势。公司
拥有较强的设计及研发团队,荣获德国红点等多项国内外设计大奖。

2、规模优势
在产品生产方面,公司涵盖设计、研发、模具、注塑、生产、品质管理、仓储等全面制造体系,封装技术水平高、
生产效率高。离网照明业务规模大、设计能力强,具有领先一步的成本控制优势,并形成独有的制造核心竞争力。康铭
盛在江西高安和上高拥有近 400亩的现代化的生产基地,拥有行业规模最多的产线,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的生产工
艺和生产设备,大力推进自动化产线改造,以打造高品质交付和最快交期为目标,始终保持着行业领先的制造优势。

3、销售渠道优势
在产品销售方面,经过多年发展,现已建立起国内外、线上线下全方位的立体销售渠道。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全球
多个国家和地区,营销网络遍布国内外,拥有广泛的渠道优势,能够充分利用渠道优势快速分销新产品、增强品牌影响
力、寻找行业细分市场。

4、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拥有全产业链优势,可利用大股东南昌光谷资源,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客户资源共享等方面积极协同,拓
展优质客户,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随着公司 LED器件封装业务顺利搬迁至南昌,未来上中下游协同效应及
规模效应的优势将不断增强,产业链的完整布局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

公司离网照明业务产品品类齐全,涵盖离网照明应用十大系列 800多款产品,处于全球细分市场领先地位。针对不
同类群的客户,产品不断迭代,形成定制化服务,公司聚焦 LED光源封装、LED健康照明、特种照明、离网照明和智
慧能源等新能源产业,增强品牌效应,提高公司竞争力。康铭盛长期坚持多方位自主品牌建设,旗下拥有“康铭”、“沃尔
风VAVOFO”、“多朗达”“KAMISAFE”等国内外多个自有品牌。“康铭”品牌通过良好的产品质量与服务在国内树立了良
好的品牌形象,得到了用户和客户的好评。公司海外市场覆盖欧美日韩等发达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其中
“KAMISAFE”在尼日利亚等国家和市场,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让中国创造和中国品牌享誉海外。

6、团队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年富力强、行业经验丰富,具有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董事长王敏博士是固态光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
研究中心主任、江西省科协常委、江西省照明学会理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其参与研发的硅衬底 LED材料及芯
片,为蓝光 LED提供了第三条技术路线,该技术获得了 201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325,848,980.99434,918,525.54-25.08% 
营业成本267,510,198.95387,418,066.97-30.9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29,385,222.4332,231,673.28-8.83% 
管理费用42,665,448.8637,146,000.1114.86% 
财务费用7,962,644.9712,038,068.03-33.85%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 少及票据贴现手续费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279,525.13-12,560,967.7697.77%主要系报告期内应纳税所得额上升所致
研发投入27,329,392.2238,773,108.76-29.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4,624,844.05-56,697,412.5891.84%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 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7,949,378.005,198,421.14-252.92%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康铭盛少数股权转让尾款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6,048,669.0220,871,355.8824.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14,480,125.12-28,893,671.21150.12%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 金减少及向关联方借款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232,867.28-5,421,590.51104.3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4,619,990.07-16,981,692.7072.79%主要系报告期内的存货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1,061,700.583,717,062.06-128.56%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损失所致
营业外支出2,045,629.76671,668.86204.56%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了诉讼涉及逾期利息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分行业      
工业315,932,537.12262,944,649.6816.77%-25.64%-31.42%7.01%
其他业务收入9,916,443.874,565,549.2753.96%-1.46%13.47%-6.06%
分产品      
贴片式 LED(含 大功率)20,206,139.9231,652,189.96-56.65%-72.73%-55.89%-59.83%
移动照明应用产品 及其他电子产品295,726,397.20231,292,459.7221.79%-15.69%-25.78%10.64%
其他业务收入9,916,443.874,565,549.2753.96%-1.46%13.47%-6.06%
分地区      
国内155,908,260.93122,419,158.4221.48%-25.59%-34.02%10.04%
国外160,024,276.19140,525,491.2612.18%-25.69%-28.97%4.06%
其他业务收入9,916,443.874,565,549.2753.96%-1.46%13.47%-6.06%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
露要求: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产品名称销售量销售收入
亚洲移动照明成品及光源243,897,924.00116,701,615.65
非洲移动照明成品2,256,799.0024,860,577.76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LED产品经销183,436,298.3758.06%212,759,588.1948.92%-13.78%
LED产品直销132,496,238.7541.94%212,095,714.0448.77%-37.53%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的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项目单位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移动照明成品及其他电子产品销售量PCS23,580,69731,680,797-25.57%
 销售收入295,726,397.20350,749,450.33-15.69%
 销售毛利率%21.7911.1510.64%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的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名称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移动照明成品及其他电子产品(PCS)29,740,00024,682,80583.00%
公司以 LED显示屏换取广告权益
□是 ?否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资产减值-4,619,990.078.77%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1,235.470.00% 
营业外支出2,045,629.76-3.88%主要系诉讼涉及逾期利息
信用减值损失232,867.28-0.44%主要系收回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他收益7,412,747.01-14.08%主要系政府补助形成
资产处置收益-1,061,700.582.02%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 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4,420,732.813.83%77,464,440.177.78%-3.95%无重大变化
应收账款149,973,638.0316.68%162,075,770.8816.28%0.40%无重大变化
存货84,650,080.189.41%101,514,547.0710.20%-0.79%无重大变化
投资性房地产65,001,707.327.23%68,140,506.956.85%0.38%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389,935,680.9743.37%415,240,769.1741.72%1.65%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1,360,292.430.15%66,845.380.01%0.14%无重大变化
短期借款176,306,991.6819.61%254,351,319.1725.56%-5.95%无重大变化
合同负债9,600,946.811.07%7,872,797.260.79%0.28%无重大变化
长期借款18,500,000.002.06%32,000,000.003.22%-1.16%无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067,830.43银行票据保证金和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货币资金17,122,923.62冻结的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236,423,151.81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31,501,581.07抵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65,001,707.32用于抵押借款及司法冻结 1,036.17万元
合计351,117,194.25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名称公司 类型主要 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康铭 盛子公 司制造业107,376,000.00577,399,375.16211,604,545.02296,587,931.03-11,560,007.15-11,454,754.09
江西 长方子公 司制造业312,244,900.0048,354,622.19-27,082,657.5721,010,280.21-23,397,418.73-23,397,418.7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 LED应用技术更新及生产设备迭代速度加快,LED行业发展愈发成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所处的 LED封装行业照明等存量市场需求萎缩,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制造环节向头部企业集中效应明显,大企
业将凭借产线智能化、供应链管理方面的竞争优势,形成更显著的产品一致性、成本等优势,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

公司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立足自身发展战略,积极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增强客户粘性。同时,通过
整合上下游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及产品、客户结构调整力度,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对外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耕国际
市场,促进业务良性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对内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控制营业成本及费用支出,
积极创新,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人才流失风险
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动力和保障,人力资源的持续开发是公司培育持久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发展需要更
多高素质的人才。随着公司新产品研发投入及市场开拓,对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公
司面临人才缺乏及流失的风险。公司将借鉴国内外成长期企业成功经验,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
工作。持续完善员工考核、晋升、培训和奖惩激励机制,并建立特殊人才引进机制,以吸引、留住、用好高层次人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公司近年连续亏损,加之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融资手段及途径受
限,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通过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加强存货及应收
款管理提升资金周转率;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丰富的融资工具,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

4、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涨风险
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下,公司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需求萎缩,公司产品上涨的成
本向下游客户转嫁能力弱,对公司的产品利润将造成一定影响。中国迅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导致的人工成本上升也会影响
公司利润。公司将加强与原材料供应厂商协商,根据公司情况分别实施集中采购方式和分散采购方式以降低采购成本;
加强成本管控,进行产线自动化改造,积极提高原材料材料利用率,持续创新,改善生产工艺水平以降低生产成本;同
时公司将根据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及时调整产品售价,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 方式接待对象 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 内容及提供 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3年 05 月 23日价值在线 (https://www.ir- online.cn/)其他其他线上参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全体投资者2022年度 业绩说明会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 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0.71%2023年 02月 10日2023年 02月 10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3- 019)
2022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29.29%2023年 05月 26日2023年 05月 26日巨潮资讯网《2022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7)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梁涤成董事离任2023年 02月 10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提出临时提案:梁涤成在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康铭盛管控、调查核实造成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过程中,不能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违反对公司 忠实义务,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第一百四十八条相关规 定,已不具备相应履职能力,提请股东大会免去梁涤成的董事职务。经 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去梁涤成公司董事职 务。
江玮董事被选举2023年 02月 10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提出临时提案:鉴于已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罢免董事梁涤成,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提名江玮担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江玮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同时,公司及
时、准确、完整、真实地进行信息披露,并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强与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才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尊重员工人格、关注员工健康、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严格按
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用工制度,健全公司的员工激励机制及福利体系。

公司重视每位员工的职业规划,通过多种方式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和发展机会。公司积极组织各项培训,以提高员工
的理论和操作技能,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3)供应商与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注重保障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坚持与供应商及客户的合作共赢。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供
应商,并与其建立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公司原材料的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同时,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
断提高研发实力及交付能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及服务。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
不断改进及优化生产工艺,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坚持环境
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公司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5)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注重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同时,始终秉承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理念,力
所能及的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李迪初、 李映红、 聂卫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规 范关联交易 方面的承诺(一)李迪初、李映红、聂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该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的经营业务均系通过康铭盛及其子公司进行的,没 有在与长方照明或康铭盛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其他任何经营实体中担任任何职务, 没有与康铭盛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本人作为长方照明的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不拥有、管理、控制、 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长方照明及康铭盛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 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长方照明及康铭盛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 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 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长方照明及康铭盛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长方照明及康铭盛构成竞 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 4、如因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长方照明造成的一切损 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李迪初、李映红、聂卫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方照明公司章程、康铭 盛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 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长方照明及康铭盛的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长方照明及康铭盛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 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长方照明及康铭盛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长方照明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 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方照明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因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长方照明造成的一切损 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2015年 06月 12日 承诺方涉嫌犯罪,公 司已向公安机关报 案,最终以司法机关 判定结果为准。
其他承诺交易对方关于股份增 持及锁定的 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收到本次交易全部对价之日后 6个月内,以不高于 8元/股的 价格通过二级市场择机购买受让方股票(证券代码:300301),购买总金额不低于 3.3 亿元。其中,除李迪初、李映红、聂卫、聂向红、李细初五人外,其他出让方用于购 买股票之对价合计不应低于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税后对价的 80%,剩余部分由李迪 初、李映红、聂卫、聂向红、李细初五人补足。该等增持的股票自增持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对外出售或委托第三方管理。2017年 12月 08日 承诺方未按协议履 行,交易双方因对价 支付及业绩补偿争议 诉讼中。
其他承诺交易对方业绩承诺公司与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 29名股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转让协议》。康铭盛公司 29名股东承诺在 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确定)分别不低于 1.25 亿元、1.40亿元和 1.55亿元合计 4.2亿元。如康铭盛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截 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盈利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 90%,康铭盛公司 29名股东将逐年向长方集团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如康铭盛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间内 各年度累计实际盈利数未达到累计承诺盈利数的 100%,康铭盛公司 29名股东将一次 性向长方集团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2017年 12月 08日 补偿义务人未履行补 偿义务,公司已向法 院提起诉讼,法院尚 在审理中。同时,经 核查发现,截至 2020 年 12月 31日,康铭 盛虚增应收账款 3.16 亿元。公司已以部分 承诺方涉嫌犯罪报 案。
其他承诺李迪初、 聂卫关于康铭盛 应收账款的 真实性及回 收应收账款 的承诺截止李迪初、聂卫积极管控应收账款,并承诺截止到 2019年 12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回 款总额不低于 90%。并对截止到 2019年 12月 31日康铭盛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真实性 负责2019年 12月 31日 承诺方未履行,经核 查发现,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康铭盛虚 增应收账款 3.16亿 元。公司已以承诺方 涉嫌犯罪报案。
其他承诺李迪初、 聂卫关于康铭盛 应收账款的 真实性及回 收应收账款 的承诺李迪初、聂卫积极管控应收账款,并承诺截止到 2020年 12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回款总 额不低于 90%。并对截止到 2020年 12月 31日康铭盛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真实性负责2020年 12月 31日 承诺方未履行,经核 查发现,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康铭盛虚 增应收账款 3.16亿 元。公司已以承诺方 涉嫌犯罪报案。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部分涉嫌违法犯罪,需视司法机关判定结果采取下一步行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225005号),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为: 长方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
履行监督检查职权,被证监会稽查部门立案调查;同时该子公司原财务总监等人因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被深圳
龙华区公安部门侦查;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上述案件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对子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子公司原管理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上述事项不存在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项
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好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
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子公司康铭盛及康铭盛原管理团队的调查工作,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相关案件调查工作未有结论。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 本情况涉案金额 (万元)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诉讼(仲裁)进 展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20年 6月 20 日,本公司因 深圳某公司、 普宁某公司未 支付服务款项 与其发生诉讼1,897强制执行阶 段双方达成调解协 议,对方未按调 解书约定支付, 公司申请强制执 行 1,722.38 万 元,已被普宁市 人民法院立案执 行,现已申请恢 复执行,正在财 产查询阶段。现已申请恢复 执行,正在财 产查询阶段  
2022年 1月 13 日,本公司与 深圳市某电子 有限公司因买 卖合同发生诉 讼983.04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对 方提起上 诉,截至本 报告披露 日,法院尚 未开庭法院一审判决对 方返还公司预付 款 983.04万元对方已向法院 提起上诉,截 至本报告披露 日,法院尚未 开庭  
2022年 7月 20 日,本公司与 李某、肖某、 聂某、严某因 股权转让纠纷 发生诉讼954.02深圳国际仲 裁院已作出 裁决,公司 已支付完毕 所有款项, 该案件已结 案裁决公司支付共 计 834.12 万元股 权转让款及利 息;支付律师 费、保全费、担 保费及仲裁费共 计 21.84 万元。该案件所有款 项均已支付完 毕,该案件已 结案2023年 04 月 29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披 露的《关于公 司累计未披露 诉讼、仲裁事 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57)
2022年 7月 24 日,李迪初因 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效 力与公司发生 诉讼0法院已作出 一审判决, 公司对此存 在异议并已 上诉法院一审判决 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无 效公司已上诉, 截 至本报告披露 日,法院尚未 开 庭2022年 11 月 11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披 露的《关于公 司涉及诉讼及 判决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122)
2022年 7月 25 日,本公司因 康铭盛补偿义 务人业绩承诺 事项与补偿义 务人发生诉讼12,071.89法院尚在审 理,补偿义 务人向法院 提起反诉并 申请查封公 司部分财 产截至本报告披露 日,该案尚在审 理中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该案尚 在审理中2022年 07 月 28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披 露的《关于重 大诉讼的公 告》(公告编 号:2022- 085)
2022年 6月 8 日,本公司与 深圳市某光能 公司、梁某、 李某因买卖合 同发生纠纷533.7法院已作出 一审判决, 后经调解, 已签订和解 协议法院此前已作出 一审判决,判决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累计未披露 诉讼、仲裁事项 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 057)。后经法院 调解,双方达成对方按调解协 议分期向公司 支付货款2023年 04 月 29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披 露的《关于公 司累计未披露 诉讼、仲裁事 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57)
    和解如下: 1、深圳市某光 能公司尚欠公司 货款 249.51万 元,李某对前述 货款及调解协议 所涉全部款项的 支付承担连带责 任。2、深圳市 某光能公司尚欠 公司货款 249.51 万元分 7期向公 司支付,于 2023 年 12月 30日前 支付完毕。   
2022年 7月 28 日,子公司深 圳康铭盛、江 西康铭盛与新 乡市某电源科 技有限公司因 买卖合同发生 诉讼755.14已结案经法院调解达成 调解协议,分期 向对方支付货 款。货款已支付完 毕,该案件已 结案2023年 04 月 29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披 露的《关于公 司累计未披露 诉讼、仲裁事 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57)
其他诉讼事项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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