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海防(600764):中国海防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1:56:54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海防:中国海防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64 公司简称:中国海防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海防600764中电广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夏军成马凯
电话010-88573278010-8857327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 语国际中心1号楼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 语国际中心1号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0,910,453,321.2410,673,737,391.21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7,872,211,512.207,780,170,058.241.1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355,097,976.831,478,135,289.75-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90,231,720.96143,821,561.55-3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64,670,645.66116,745,011.05-4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39,183,348.55261,542,547.58-191.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151.91减少0.7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2700.2024-37.2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2700.2024-37.25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9,94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46.30329,032,46100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一五研究所国有法 人7.6054,028,21600
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法 人7.0249,896,15200
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 公司国有法 人3.7126,355,61200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 人3.6826,130,53300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3.5024,858,02900
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 (广州)有限公司-国新央 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其他2.2215,797,83200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2.0514,583,71700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二六研究所国有法 人1.5410,944,43000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一六研究所国有法 人0.745,253,39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船重工集团、七一五研究所、七二六研究所、七 一六研究所、杰瑞集团、中船投资受中国船舶集团实际 控制,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国新 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因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除此外,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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