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广汇物流(60060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1:56:59 中财网
原标题: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3 公司简称:广汇物流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广汇物流600603大洲兴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康继东 
电话0991-6602888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 中信银行大厦40楼证券部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2,318,287,325.0821,706,645,251.8421,706,645,251.842.8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5,953,644,924.025,669,344,571.565,669,344,571.565.0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380,100,486.18841,746,432.09368,635,523.5163.9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255,079,015.33135,535,750.9199,443,112.3588.2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87,675,607.9271,187,951.4271,187,951.42163.63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587,662,060.30540,226,874.77345,084,195.908.78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4.391.501.83增加2.89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10.110.0890.91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210.110.0890.91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63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3.98541,213,9260质押339,000,000
新疆萃锦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6.6381,545,3200质押75,545,31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3.0837,909,37400
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 任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6232,253,164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其他1.8622,904,1620未知0
港股通(创新策略)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其他1.6320,007,1320未知0
西安龙达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4117,402,3000未知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515,376,2650未知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112,406,0000未知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210,086,4000未知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除广汇集团与广汇化建为一致行动人外,未知无限售条件 股东之间和前十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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