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创新新材(60036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2:03:14 中财网
原标题:创新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61 公司简称:创新新材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创新新材600361华联综超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科芳孙丹洪
电话010-66536198010-6653619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 心12层1202C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 心12层1202C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7,970,350,642.6616,875,933,182.81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8,196,546,208.137,920,478,617.613.4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5,230,764,533.0734,970,967,839.81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08,001,402.76677,401,068.65-2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75,190,308.24673,893,770.11-2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61,243,146.62-766,277,370.1678.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6.24113.614减少7.3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270.203-37.4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270.203-37.44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3,94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山东创新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6.731,470,695,0541,470,695,0540
崔立新境内自然人17.59704,170,890704,170,8900
北京华联集团 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4.85194,195,951194,195,951质 押194,190,000
天津镕齐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63145,348,837145,348,8370
杨爱美境内自然人2.89115,891,558115,891,5580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境外法人2.54101,744,186101,744,1860
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境外法人2.4095,930,23295,930,2320
海南亿雄商业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2.2590,248,3500质 押89,301,950
王伟境内自然人2.0080,202,64380,202,6430
耿红玉境内自然人2.0080,202,64380,202,64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创新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崔立新先生为公司实控人,持有 创新集团 71.82%的股份;杨爱美系崔立新兄弟的配偶,耿红玉 系崔立新兄弟的配偶,王伟系崔立新配偶的兄弟;崔立新与创 新集团、杨爱美、 耿红玉、王伟系一致行动关系。 2、除此 之外,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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