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逸飞激光(688646):逸飞激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2:16:52 中财网
原标题:逸飞激光:逸飞激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46 公司简称:逸飞激光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逸飞激光688646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曹卫斌高泽远
电话027-87592246027-87592246
办公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 道 999 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 山创新园一期 C1栋 1101 室 (自贸区武汉片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 道 999 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 山创新园一期 C1栋 1101 室 (自贸区武汉片区)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376,314,742.701,349,033,857.16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607,115,277.14569,805,252.246.5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13,359,036.76184,654,484.456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6,078,528.6531,033,567.841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7,052,064.9017,757,822.485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0,951,305.3393,802,012.62-133.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6.146.34减少0.2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510.4318.6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510.4318.6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9.969.65增加0.31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吴轩境内自然34.2324,429,080000
       
逸扬兴能其他12.328,793,540000
怡珀新能源其他7.345,238,180000
共青城朗润其他4.783,410,340000
海富长江其他4.593,273,900000
蚌埠宏鹰其他4.423,157,740000
湖州潺智其他3.822,727,174000
共青城逸扬其他3.712,645,000000
合肥轩一其他3.062,181,739000
中珈资本境内非国 有法人3.062,181,73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逸扬兴能、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为公司员工持股平 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武汉俊逸。吴轩为武汉俊逸实际 控制人,间接控制逸扬兴能、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除 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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