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郑州银行(002936):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9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暨中期报告(“本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行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进行了审阅。 本行董事长赵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冬云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2023年上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内容。 1. 2023年 7月 11日,夏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根 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等职务,董事会指定赵飞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委任其为本行授权代 表。本行另一名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28条具认可学术及专业资格的联席公司秘书魏伟峰博士将继续留任并担任本行之 公司秘书。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等。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2023年 6月,本行以资本公积向普通股股东每 10股股份转增 1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普通股股数由 8,265,537,599股增加为 9,092,091,358股,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 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放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需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 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3. 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4.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5. 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6.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 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 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 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8.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9. 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0. 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阅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 阅)后的贷款本金总额除以存款本金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2.2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 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2. 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3 普通股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9,731户,其中A股股东99,677户,H股股东54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 2023年 6月 30日的股东名册。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 投资者持有的 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 控股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 经营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专注主业,服务实体”经营理念,全面助力绿色、普惠小微、先进制造业、科创、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规模人民币6,168.59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253.46亿元,增幅4.28%;存款总额人民币3,534.15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157.07亿元,增幅4.65%;贷款总额人民币3,511.44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202.23亿元,增幅6.11%,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落实省市支持稳经济促增长政策和接续措施,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行长进万企”活动,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继续为民营企业贷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优惠的内部定价政策,持续减免网银、小微企业询证函等10余种手续费,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部署,为按揭客户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深入贯彻“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要求,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保交楼”工作继续排名郑州市第一。 报告期内,本行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稳步推进零售业务转型。“市民金融”聚焦落实省市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围绕市民衣食住行,打造自营拳头产品,优化线上线下消费贷体验,深化与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合作,不断丰富和升级综合金融服务。聚焦新市民、乡村和中高端目标客群金融需求,以数字金融创新为引领,加强优质场景搭建,持续深化客群建设和经营,实现新增优质及以上客户超3万户,服务乡村居民和个体工商户19万户。 报告期内,作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的运营主体,本行持续优化组织管理机制,围绕“低利率、长周期、弱担保”的政策性要求,丰富服务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聚焦政银协同推进、科创名单支持、风险分担等机制建设,着力打通科创金融生态链条,激发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余额人民币293.1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52.5亿元。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168.5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53.46亿元,增幅4.28%。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应收租赁款等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5,619.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30.57亿元,增幅4.28%。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应付债券、向中央银行借款等负债的增加。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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