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威迈斯(68861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3:22:51 中财网
原标题:威迈斯: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12 公司简称:威迈斯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已在本报告中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威迈斯688612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荣华张晓旭
电话0755-86020080-51810755-86020080-518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 新西路5号银河风云大厦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北区新西路5号银河风云大厦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4,425,483,960.294,062,138,097.31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7,602,810.541,031,522,158.5220.9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2,254,204,610.991,502,300,636.455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800,316.70124,891,414.256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414,848.93119,143,671.286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561,322.9140,656,486.08722.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5915.74增加2.8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3369.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3369.7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885.06减少0.18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万仁春境内自然 人21.3680,934,33880,934,338--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8.5732,469,39632,469,396--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8.5732,469,39632,469,396--
刘钧境内自然 人7.2327,379,30927,379,309--
蔡友良境内自然 人5.9922,699,43922,699,439--
胡锦桥境内自然 人5.5621,076,00321,076,003--
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5.5420,996,84420,996,844--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4.2716,173,96416,173,964--
李秋建境内自然 人3.7714,266,99014,266,990--
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3.4212,968,37812,968,37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 8,093.43万股,且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倍特尔、特浦斯、 森特尔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 21.41%的表决权。 综上,万仁春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42.77%的表决权。除 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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